市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30 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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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信用社是農村金融主力軍,是最好的聯系農民的金融紐帶,其穩健經營關乎國計民生和社會穩定。但是,從市場經濟機制和行業管理體制雙軌運行中的情況來看,現狀不容樂觀,尤其是資產質量低劣,不良貸款比重大,資金周轉緩慢,盈利性太差,負債結構粗放,籌資成本偏高,組織資金處于劣勢,況且社會拖逃賴廢貸款現象嚴重,維權難度較大。諸此矛盾都因政策扶持不力所致,對農村信用社生存發展構成威脅,本課題組就“縱觀財務狀況,呼請政策扶持”、“不良貸款成因及對策”、“維權現狀與思考”作了調研,并對農村信用社穩健經營亟需政策支撐作了呼吁,現分項報告如下。
一、縱觀財務狀況,呼請政策扶持
常寧市農村信用社現有24個中心農村信用社,60多個分社、380多名員工,截至9月底各項存款余額達到105678萬元,比上年底凈增17580萬元,增長19.96%,各項貸款余額達到70752萬元,比上年底凈增12576萬元,增長21.62%,存款、貸款增幅增額居同城同業首位。但是,財務狀況堪憂。今年9月底止,財務總收入1515.4萬元,其中利息總收入1305.6萬元,財務總支出1673.2萬元,其中利息總支出712.9萬元,稅金支出64萬元,虧損157.8萬元。2003年,財務總收入4410萬元,其中利息總收入3486萬元,財務總支出4553萬元,其中利息支出1499.4萬元,虧損93.7萬元,歷年虧損12331萬元。2000年底前待核銷應收利息569.2萬元。近三年來,繳納各種稅收602.8萬元,其中2001年繳納193萬元,2002年底繳納195.5萬元,2003年度繳納214.3萬元。
為適應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需要,信用社自身要清產核資,明晰產權,澄清底子,認真分析經營中的問題和矛盾,取得黨政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實行以聯社為一級法人機構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管理模式。同時要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對農村信用社稅收應出臺減免政策,以消化農村信用社歷史包袱,促進農村信用社穩定、持續、健康發展。一應減免營業稅或降低營業稅率。二應減免企業所得稅或稅前利潤彌補前五年虧損延長彌補前十年虧損。三應減免核收抵貸資產產權過戶的各項稅費。四應減免處理抵貸資產、閑置房產的土地增值稅。五應減免戶產稅土地使用稅。六應對2000年底以前待核銷利息政府實行專項資金扶持。如果省政府出臺優惠的稅收政策到位,就常寧市農村信用社2003年底而言,核銷2000年底待核銷利息125.9萬元,繳納稅收214.3萬元,繳納拍賣抵貸資產增值稅70萬元,那么,2003年度會實現盈利316.5萬元,增效410萬元,利潤率由-2.16%,提高到7.3%,增幅9.46%,資本金利潤由-5.4%,提高到18.2%,增幅23.6%。
二、不良貸款成因及對策
根據調閱有關資料,常寧市農村信用社2002年底不良貸款占比為65.55%,2003年底不良貸款在上年底基礎上絕對額壓縮6478萬元,比例下降11.31%,但仍然占貸款總額的44.24%,農業貸款、其他貸款占比較高,2002年占66%以上,2003年占44%以上。
(一)、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形成原因:
根據調查分析,不良貸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農業貸款受市場因素制約,影響正常回籠。常寧市是一個農業大市,以種植養殖占為主導地位,由于農戶特別是一些大的種植戶養殖戶抗市場風險能力較弱,自有資金不足,市場因素一旦出現風波,貸款就難以收回,形成呆滯。特別是前幾年,常寧大力發展養豬事業,信用社扶持了一大批上規模的養殖戶,搞養殖,由于當時全國牲豬養飼過熱,供過于求,市場價格急劇下跌,所有養殖戶虧本,養殖越多虧本越大,致使貸款大量沉淀。
2、行政干預信用社發放貸款,致使貸款形成呆滯。前些年,當地黨提出超常規,跳躍式發展當地經濟口號,大規模發展企業,搞崗山地開發,搞形象樣板工程,對一項目評估論證不足,盲目上馬,通過“協調會”形式,要求農村信用社發放貸款,因盲目開發,盲目上馬,企業關停,有的還未建成就宣布倒閉,致使信用社發放的貸款收回無望。如松柏鎮朱陂村一直是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的掛點單位,93年開始籌建冶煉廠,總投入200多萬元,縣委、縣政府多次通過協調形式加壓力,從松柏信用社貸款150萬元,廠子建成后投資幾天時間,虧損嚴重,被迫關停,信用社貸款長期掛帳,不能償還。
3、財政困難,黨政機關貸款難以收回。截2004年9月底止,常寧市財政局以及各鄉鎮財政所和其他一些黨政機關39個單位在信用社貸款余額達1930萬元,其中常寧市財政局在聯社營業部貸款595萬元發工資,已形成呆滯多年。各鄉鎮財政所多年來在信用社貸款余額959萬元,其用途發工資、上解農業稅、修路等。目前鄉鎮財源緊張,不但老貸還款無望,還不時向信用社要求增加新的貸款。
4、企業破產改制,大量逃廢農村信用社債務。1996年當時常寧市形成一股破產風,破掉銀行信用社貸款實行所謂的輕裝上陣。企業破產后,換一塊牌子,原班人馬繼續經營。2003年以來,新一輪的破產改制風潮對信用社造成嚴重危害。原來企業生產經營本身不景氣,貸款就大部分形成不良貸款,企業破產改制,使信用社貸款安全受到嚴重影響。截止2004年9月底止,因企業破產改制,使我市農村信用社4413.41萬元貸款本息受損。
5、農村合作基金會歸并不良貸款收回無望,加重了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占比。1999年16個基金歸并到農村信用社,歸并貸款1186萬元,已置換的貸款仍有780萬元未收回,還有301萬元貸款至今仍未置換。
6、黨政干部拖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比重大。一些黨政干部國家工作人員自借或幫他人借款,到2004年9月底止,已逾期或形成呆滯的676筆,金額747萬元。信用觀念淡薄,信用社多次催收效果甚微。
(二)、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降比對策
為了降低不良貸款占比,搞好農村信用社經營,要加大不良貸款管理清收力度,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落實責任到社到人,加強考核。對不良貸款聯社確定一個總的降比目標任務和凈壓縮任務。聯社將任務分配到信用社,信用社將任務落實到每個信貸員,按照百分制考核,降比清收任務占大頭,按完成任務比例計分計算工資,加大員工工作壓力。
2、成立專門的不良貸款清收管理機構,對不良貸款實施托管。對貸款實施分帳管理。
3、黨政機關政法部門要出臺一系列清欠措施,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政法部門要關心信用社的維權工作,要嚴厲打擊恣意逃廢農村信用社債務的行為。對惡意逃債、賴債者,一經起訴到法院要一追到底,執行到位。對黨政干部國家工作人員拖欠貸款由政府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實行停職、停工、停薪,不調動、不提拔、不評先政策,并視為下崗分流的主要對象,經委、組織部、監察局對其實行誡勉談話,簽訂“軍令狀”,創造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
4、對破產改制企業所欠貸款以及原農村合作基金會歸并不良貸款實施剝離,由財政予以補貼。
5、對財政、黨政機關貸款以及基金會,由上級財政予以撥款解決。
6、責任貸款落實追究制度,加強廣大員工的責任感和清收力度。
三、維權現狀與思考
(一)、維權工作現狀及面臨的種種困難
1、企業改制過程中的政府行政行為是農村信用社依法維權難以突破的一道屏障。2003年10月份常寧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企業改制辦公室,公布改制企業中國有和集體企業改制整體出售企業一共有12家,共欠農村信用社貸款本金873.7萬元,結欠貸款利息523.86萬元,共計1397.56萬元,企業出售后除繳納養老保險金和安置職工外,債務清償成為一句空話。例如常寧市穗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6年6月6日以廠房作抵押,向宜城信用社申請貸款85萬元,現已累欠利息47.9萬元,共132.9萬元。該企業在此次改制中,整體出售給衡陽一個公司,出售價額300萬元,安置職工500萬元,該廠欠銀行貸款1200萬元,其他外債500萬元,農村信用社向改制辦申報債權,但改制辦以企業職工安置無法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為由,拒不償還信用社貸款本息,使農村信用社依法維權步履艱難。
2、法院在處理改制企業案件時過于謹慎,是農村信用社依法維權無法左右的制約因素。我市實行企業改制是從1997年開始,常寧市城關、松柏、柏坊3個信用社在4個企業的310.86萬元貸款,因企業破產將無情破掉,貸款將成一張空白紙。常寧市氮肥廠破掉松柏農村信用社貸款195.6萬元,常寧市桐梓水泥廠破掉柏坊信用社貸款27萬元,常寧針織廠破掉城關信用社貸款10萬元,宜城社68.26萬元,聯社營業部10萬元。2003年常寧市政府正式成立了企業體制改革辦公室,據了解企業改制是破產和整體拍賣兩種形式,企業絕大部分是負債經營,在公布第一批改制企業中,有三個企業在我市3個信用社的84.5萬元貸款,受到損失,分文難收。目前,已經宣布破產的常寧市第一水泥廠,通過法院主持召開債權人會議,宣布所有銀行債務清償率為零。此廠破掉2個信用社共57.2萬元貸款本息,其中聯社營業部39.2萬元,板橋信用社18萬元。常寧市松柏木材公司已進入改制程序,實行政策性破產,該公司總資產為492萬元,總負債達937萬元,在松柏信用社貸款40萬元,信用社依法起訴而法院卻不予受理,一旦進入破產程序將血本無歸。常寧市群英大廈在城關信用社貸款56.2萬元,隨著群英大夏法人代表更換,新官不理舊帳,拒簽貸款催收通知,現已超過訴訟時效,在今后改制過程中,信用社的貸款將損失貽盡。據調查統計,由于企業改制影響已確定全額損失的貸款本金2642.75萬元,利息1770.66萬元,共計4413.41萬元,貸款本息將受到損失。
3、企業破產廢債是企業改制爭先恐后的內在動力。企業利用改制甩掉債務包袱后改頭換面又正常生產和經營。原常寧縣氮肥廠,成立于1970年,坐落在常寧松柏鎮大漁灣,生產主導產品氮肥,企業性質屬縣辦國有企業,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水口山支行,該企業由于缺少流動資金,當時開戶行水口山支行受信貸規模的控制,1993年8月27日由工商水口山支行擔保,在松柏信用社貸款150萬元,1994年2月3日、1995年12月20日用該廠房產抵押(未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分別借款30萬元和15.62萬元,三次共計貸款195.62萬元。同時該廠95年8月2日又向宜城信用社(原城市信用社)用該廠房產作抵押貸款50萬元,當年償還部分貸款本金16.14萬元,下欠33.86萬元,1996年2月份該廠為逃廢銀行債務,以資不抵債為由,向常寧市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受理后,成立企業破產清算小組,宜城信用社貸款本金33.86萬元,松柏信用社本金195.62萬元,合計貸款本金229.48萬元及所欠利息清償率為零。企業被法院宣布破產后,由市政府牽頭,對氮肥廠進行資產重組,成立穗旺氨業有限公司。企業換殼換牌后,原套人員生產原產品。該企業破產一共破掉銀行1270萬元貸款和400多萬元的其他債務。
4、企業改制對常寧市農村信用社造成的影響。由于企業改制行為不規范,改制的目的是減小政府壓力和逃廢債務,而不是通過改制促使企業重新發展,誤導部分企業紛紛申請破產和其他形式的改制,導致鎮村企業跟著申請破產改制,甩掉債權人的債務,嚴重影響企業信譽,產生負面效果。常寧市主要是城關、宜城、松柏、聯社營業部、柏坊、官嶺、宜潭、鹽湖等8個信用社,由于企業貸款多,損失也就最大。目前決定改制和已經進入改制程序的企業114個,貸款2642.75萬元,利息1770.69萬元,可能全部受損。
(二)、維權思考與維權舉措
農村信用社由于自身體制以及歷史形成的種種原因,抗風險能力明顯低于其他國有商業銀行,而企業改制已成山雨欲來風滿樓之勢,農村信用社將面臨嚴峻的考驗,如何在法制和行政都不利于農村信用社維權的現實情況下做好維權工作值得深思。
1、以農村信用社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性為主題積極鼓與呼,引起地方政府以及高層的關注,農村信用聯社應成立維權領導小組,聯社主任親自掛帥,信貸、資產保全、保衛、會計、辦公室等部門抽調專人負責維權工作,及時了解企業改制動態,加強與當地黨委、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系,爭取黨政及職能部門的支持。
2、以積極的思想和不卑不亢的態度以及靈活的措施做好維權工作,既要顧全大局,又要不折不扣地維護農村信用社的利益,在靈活變通、加強協調還不能維護農村信用社債權的情況下必須堅持依法維權的道路,并盡可能的趕在企業改制前落實相關措施,以力挽狂瀾,有效保護農村信用社債權不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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