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事宜會議紀要

時間:2022-02-27 0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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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事宜會議紀要

民政府副長同志在黨政大樓六樓會議室,就征地、拆遷安置、建設等有關事宜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委副書記、政府長,委常委、組織部長,政府副長參加了會議。會議對園區用地指標、洗煤廠整治、文物處理、征地工作及居民搬遷安置等問題進行了研究部署。現將有關事宜紀要如下:

一、會議認為

作為全市四大物之一,是一個集煤炭倉儲、散貨倉儲、裝備制造、煤炭物流和新能源開發的現代化生態型物,其規劃建設必須依照“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效能管理”思路,堅持“環境友好型、土地集約型、技術創新型、運輸高效型”的原則進行規劃建設。園區總占地面積32.5平方公里,其中一期開工面積8.4平方公里,一期需報批土地3.5平方公里。園區內各大項目及南北主干道即將開工建設,但是因土地征用、移民安置、土地報批等相關工作進展緩慢,以及一些遺留問題未能得到及時有效解決,嚴重制約著園區的整體建設進度。

二、會議指出

(一)園區內涉及約790戶、2500多人搬遷安置的問題,需要確定安置地點及安置時間。

(二)受用地指標限制,園區內幾個急需開工的項目土地報批較為困難。包西鐵路新街東站、圣圓物流裝車系統、博源物流與中小企業裝車系統、危爆物品裝車系統、白貨裝車系統、鄂絨集團與烏蘭集團裝車系統的土地報批工作需加快進程。

(三)南部鐵路和包西鐵路征地時遺留的問題,影響著園區的整體征地工作有序推進。

(四)因歷史原因,存在社與社之間地界不清問題,需要盡快予以明確。

(五)園區內現有4家洗選煤廠,年平均生產能力約為2.5萬噸(近三年平均值),以租賃土地方式經營(無土地使用證),規模小,環保差,影響著園區整體規劃設計和項目擺布,需盡快集中搬遷或清理。

(六)園區內現有1處漢代遺址和1處古墓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在園區建設前,進行挖掘清理。

三、會議議定

(一)由人口轉移辦負責,按照《征收土地暫行管理辦法》(號)要求,對所涉及征地范圍內的居民,在所屬鎮政府集中規劃的移民小區或阿鎮規劃的移民小區進行集中安置,安置時間原則上要求在簽訂協議后兩年內完成。

(二)原則上同意規劃范圍內土地實行一次性征收,分三期建設。每期征地補償費用按3:3:4比例分三年付清,支付時間從啟動每期項目建設時開始,期間按照銀行同期利率對被征地農牧民進行補償。各鎮負責對園區規劃范圍內的農耕地、草地、林地等土地數量、類別及地面建筑物進行登記造冊,登記造冊后園區未利用的耕地農牧民可以耕種,但不準農牧民隨便改變土地性質,或在地面上建設房屋、打井、種樹等永久性附屬設施,擅自建設的附屬設施在用地付款時一律不予補償。

(三)南北主干道用地按照鄉村道路有關要求進行報批。主干道征地范圍寬為150米,在此區域內涉及的搬遷戶,均可享受安置待遇,今后不再享受搬遷安置等待遇。

(四)對于科技公司太陽能切片生產線項目、物流有限公司裝車系統、潤禾LNG液化天然氣等項目的用地指標,由國土局負責在年底前協調解決。

(五)管委會及入園企業的辦公、生活區,由盡快起草方案,并在鎮區內單獨選擇地塊,統一安置。

(六)相關鎮人民政府牽頭,法制辦、國土資源局配合,合理解決各鎮村與村、社與社之間地界不清問題。

(七)由煤炭局牽頭,管委會和環保局配合,對園區內外圍的洗選煤廠進行清理關閉。園區規劃范圍內的4家洗選煤廠在6月底前全部清理完畢,其余10家洗選煤廠在年底前全部清理完畢。

(八)由文化局負責,在4月28日前完成范圍內古墓群和漢代遺址的勘查、挖掘、清理等工作。

(九)由委組織部長同志和人民政府副長同志共同負責,管委會和相關鎮配合,盡快與包西鐵路、南部鐵路相關負責人對接鐵路征地后遺留問題,按時兌現補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