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時間:2022-05-25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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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為保證該活動扎實開展。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安辦,由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二、整治重點

(一)涉砂船舶、自用船、漁船;

(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水上安全監管主體責任落實;

(三)船舶通航密集區;

(四)非法載客船舶。

三、方法步驟

本次水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為期3個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動員和自查階段(即日起至5月10日)

按照有關部署,結合實際,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明確整治重點、工作任務、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精心部署,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排查隱患,糾正非法違法行為,并將排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建檔造冊,及時整改。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5月10日至6月20日)

1.集中開展鄉鎮船舶安全專項整治

結合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大對運輸船、自用船、漁船安全的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堅持“區管、鎮包、村落實”的責任原則,狠抓汛期船舶管理責任落實。一是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水務站負責漁業船舶和養殖船的安全監管;鎮管船站負責自用船的安全監管。二是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是自用船、漁船的安全監管。三是嚴格落實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的主體責任。督促各船舶所有人、經營人要進一步完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船員安全意識教育和管理,自覺接受和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督管理。

2.集中開展涉砂船舶安全專項整治

配合海事部門整治核查砂石船舶船載3G視頻監控系統是否正常運行、嚴厲打擊超載砂石運輸船舶和禁采期非法開采行為。

一是在5月底前完成對轄區內40%以上的涉砂船舶船載3G視頻監控系統是否能夠正常運行的現場核查工作。

二是結合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巡航工作,加大通航秩序管控力度和對各可采點、可能出現非法采砂行為的水域的巡航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砂石運輸船舶超載行為和非法開采行為。

3.集中開展非法載客船舶專項整治

以暗查暗訪為主要手段,加大對重點水域、邊遠水域和可能出現非法載客船舶的水域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查處非法載客船舶。

4.集中開展脫管船舶專項整治

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排查轄區各類水域中的脫管船舶,并嚴格按照船舶的實際用途歸口管理。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船舶,要采取堅決措施予以取締。

5.集中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整治

加大對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發現一般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于重大隱患,要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及掛牌、整改、驗收、銷號、歸檔“五到位”。

第三階段:督促檢查階段(6月21日至7月5日)

定期不定期地采取突擊檢查,對工作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將停止該企業一切行政審批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監管,嚴格執行。專項整治期間,按照“四直兩不”要求,加大對重點區域、渡口碼頭、重點船舶、重點時段的監管和暗查力度。深入現場進行督促指導,對檢查發現有問題的企業和船舶,安排專人跟蹤督促整改,做好相關記錄,直至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二)廣泛宣傳、深入動員。各村(社區)、鎮屬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會議、宣傳資料、標語橫幅等各類形式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進行廣泛宣傳,積極動員和引導廣大水上從業人員和人民群眾參與和支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及時總結,報送信息。專項整治期間,各村(社區)要及時反饋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報送相關信息資料,并歡迎廣大群眾積極舉報安全生產各種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