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取證人證言思考
時間:2022-10-14 11:56:00
導語:獲取證人證言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案件查處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懲處職能的中心環節,調查取證工作又是案件查處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能否取得真實、可靠的證據,直接關系到案件查處工作的成敗。只有獲取高質量的證據,才能防止案件犁后喘。筆者就多年辦案經歷調查獲取證人證言的難點及對策談點膚淺認識。
一、索取證言難的具體表現
1、袒護包庇。在調查取證工作中,我們要找的證人往往與違紀者不是親戚、就是朋友,相互間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這樣那樣的關系。當我們找其調查時,礙于親戚、朋友的面子,提供證人證言不如實反映情況,避重就輕,掩實證虛,袒護包庇。
2、退縮保身。有的證人對違紀者的違紀行為給社會造成的危害性認識不夠,認為與自己無關,缺乏正義感,盡量少惹麻煩,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為保護自己的眼前小利益而不愿作證,持明哲保身的態度。
3、推諉開脫。有的部門和領導思想認識不到位,組織紀律性不強,在知悉本單位或某干部有重大違紀行為時,不是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而是人為制造困難,極力阻撓調查工作,竭力為違紀者開脫罪責;有的甚至與違紀者串通一氣,從事實上、情節上、責任上推諉,使調查人員難以取得真實、有用的證據。
4、畏懼虛擬。有相當一部分違紀案件,知情者與違紀者都存在著利益上的關系,違紀者往往會慷國家、集體之慨,為知情者送上滾滾財源。這些人得了違紀者的好處,要么顛倒是非給調查人員提供假證,要么閉口不談、一問三不知,拒絕提供有用證據。
5、設障毀證。違紀者在實施違紀行為以后或察覺組織在追查時,往往不是主動承認自己的錯誤,而是想方設法破壞、偽造、轉移、毀滅證據;有的心存僥幸,采取拖延戰術,瞞天過海,以求逃避責任;也有的知情人遇到組織調查時,設置障礙和難題,甚至把調查人員拒之門外。
二、索取證言難的原因
如何獲取證人證言?除調查人員本身因素外,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原因。
1、懼怕報復。有部分證人雖然有一定的正義感,本想揭露違紀者的違紀事實,但往往勇氣不足,懼怕違紀者的勢力,害怕提供真實情況受到打擊報復,顧慮重重而不敢作證。
2、缺乏信心。懾于違紀者的權勢,擔心打不住狐貍惹一身騷。對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漠不關心,特別是要求提供證言材料時,采取不負責任或敷衍態度。
3、認識錯位。一方面違紀者對自己違紀行為承擔責任認識不清,存在懼怕心理,不愿配合辦案人員調查取證;另一方面違紀者所在部門或單位領導,對責任追究的認識不夠,擔心查出案子捅了漏子,影響自己的仕途,害怕暴露單位陰暗面,怕引火燒身、怕承擔責任,為此盡量把事情往好的方面講,即使知道有關問題,也不愿提供,甚至借故推托,影響調查取證;再是相關證人對自己應有的義務和責任認識不夠,認為調查違紀者是哪個部門的事,與己無關,加之害怕遭到打擊報復,不愿提供證據。
4、保護不力。實踐中,證人、舉報人遭到打擊報復的現象時有發生,這與組織上對證人、舉報人的保護不力有關。保護好證人和舉報人,對調查取證至關重要。
三、針對調查取證工作存在的難點應采取的對策
在調查取證工作中,除了要強化辦案人員自身素質、提高辦案水平、掌握恰當方法、認真收集證據外,還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以誠待人。對證人要熱情,使之消除疑慮、戒備和拘謹心理;同時對證人要尊重,使證人自覺提供與案件相關的實情。
2、因人施詢。調查人員詢問證人時要因人而宜,采取不同方式方法,并做到有針對性提問,使證人穩定情緒,實事求是提供證詞。
3、啟發記憶。有的證人以時間長不愿提供證據,對此要啟發知情人,允許證人一個回憶過程。在證人回憶不準確時,不要急于作談話筆錄或叫證人提供證言,可等證人完全弄清因果事由后再作筆錄或寫證言。
4、循路多問。要給證人充分的講話機會和時間,要讓其多說,不要輕易打斷其談話,待證人講完后,按照案情需要進行發問,問清其沒講清或沒講到、漏講的情節,達到索取完整系統證言的目的。
5、據情說教。在案件調查過程中,不少知情人或被調查人不愿出證或交待問題,尤其是有的知情人掌握重要線索,對案件突破非常關鍵;有的證人個人與被舉報人有利害沖出或出于對腐敗現象的憎恨愿意作證。對此辦案人員要耐心細致做好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與他們多接觸、多談心、擺事實、講道理,并根據掌握的相關證據施教,大多數知情人會如實提供證據。
6、保護證人。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保護證人的規定和措施,充分保證黨員群眾提供證據的權利、義務,防止對證人打擊報復;一旦發現打擊報復行為,將從嚴查處。(李胤)
- 上一篇:村干部違紀違法整改措施
- 下一篇:經濟組織選派黨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