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審工作方案

時間:2022-10-26 04: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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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審工作方案

我縣于2011年成功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按照上級文件規定,2021年需進行復審。為確保我縣順利通過復審,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精神,結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縣委、縣政府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決策部署,以“醫療衛生質量提升年”為抓手,建立健全中醫藥服務網絡,全面提高我縣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優化配置中醫藥衛生資源,提升群眾就醫獲得感,推動中醫藥事業科學發展。

二、工作目標

按照《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評審命名管理辦法》和《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標準(2017年版)》(國家級評審),結合我縣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工作重點,加強農村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完善農村中醫藥服務網絡,加強農村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為廣大群眾提供安全、有效、便捷、價廉的中醫藥服務,力爭今年通過專家組復審。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基層中醫藥工作組織領導和管理。將中醫藥工作納入我縣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制定全面細致的中醫藥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設立中醫藥工作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干部。落實中醫藥事業經費投入,貫徹執行有利于中醫藥的醫保政策、補償機制、基本藥物制度,并建立健全相關考核機制。

(二)完善中醫藥服務網絡建設。以縣中醫院為龍頭,積極完善中醫藥服務網絡。縣人民醫院按規范要求設置中醫科、中藥房、中藥煎藥室。同時,縣中醫院、縣人民醫院要設置基層指導科、適宜技術推廣基地,落實相關工作要求。各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均按規范要求設置中醫科、中藥房,配備中醫診療設備。95%的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建成中醫藥綜合服務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按比例配備中醫診療基本設備、中藥飲片,能運用中醫藥技術為居民提供中醫藥服務。

(三)強化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針對不同機構、不同類別人員積極開展中醫藥知識和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鞏固和提高醫務人員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水平。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按要求配齊中醫類別專業技術人員。

(四)提升基層中醫醫療水平。衛生院、衛生服務中心門診中醫處方占處方總數比例不低于30%,能夠運用6種以上中醫藥技術方法及中醫藥適宜技術。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中醫處方占處方總數比例不低于30%,至少開展4種中醫藥適宜技術。

(五)大力提升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滿意率和知識知曉率。利用多種形式開展中醫藥宣傳工作,使群眾了解中醫藥、認識中醫藥、認同中醫藥、使用中醫藥、感受中醫藥文化,實現城鄉居民、基層中醫藥服務人員對中醫藥相關政策知曉率不低于90%,滿意率不低于85%。

(六)加大縣級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中醫科建設。縣醫院要根據《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基本標準》、《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的建設要求,加強中醫科室和中藥房建設,開展中醫及中西醫結合診療工作;縣婦幼保健院要按照《關于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與規范化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各級婦幼健康服務機構業務部門設置指南》等文件要求加強中醫婦科和中醫兒科建設。

(七)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有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師或鄉村醫生。廣泛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和宣傳咨詢活動,提高社區居民的中醫藥預防保健能力。制定中醫藥健康教育處方,運用中醫藥知識和方法開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務,針對慢病患者制定個性化中醫藥治療方案。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積極參與傳染病的預防工作。

四、職責分工

(一)發改局:負責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推進中醫藥衛生資源的配置;

(二)財政局:負責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保障,將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且年均增長比例高于衛生事業費的增長比例;中醫藥事業費用于中醫藥基礎條件建設、服務能力建設、人才培養等工作;

(三)醫保局: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中醫中藥服務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會同中醫藥管理部門研究落實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政策、藥物政策時相應傾斜政策,注重發揮中醫藥優勢,引導居民應用中醫藥服務;

(四)編辦:負責落實中醫藥人員編制,對中醫藥人員給予政策傾斜;

(五)衛生健康局:具體組織實施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復審工作,協調政府各部門,收集整理各項資料,全面開展督導檢查;將中醫藥工作納入衛生事業發展規劃;設立中醫藥工作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干部,分管領導和專職干部熟悉中醫藥政策、中醫藥管理知識和中醫藥工作情況;完善中醫藥服務城鄉居民的有關措施,完善基層中醫藥服務的設施設備和人員配置,在醫療、預防、保障、康復、健康教育等方面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

(六)市場監管局:加強對醫療機構使用中藥飲片、中醫藥及醫療器械等質量的監督管理;

(七)人社局:支持中醫藥人才的引進和培養,研究建立吸引、穩定基層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加強中醫藥人才配備;

(八)各鄉鎮(街道):支持和幫助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組織推進轄區迎接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審相關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啟動實施階段(7月1日前)。召開全縣復審調度會議,研究、部署復審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標等。各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建設標準》要求,全面開展自查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達標。各醫療機構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迎查細則,進行資料、現場準備,確保中醫藥服務工作量、中醫病案書寫合格率、門診中醫處方書寫合格率、中藥飲片質量、中醫專科建設、中醫藥人員培訓率和基本設施設備配置等重點指標達到《細則》要求。

(二)迎審驗收階段(7月1日-8月31日)。各責任單位要對照《標準》,完善各醫療衛生單位中醫藥軟硬件設施建設;進一步加強監督指導,做好資料匯總,積極迎接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審專家組的評審。同時,邀請各級專家來臨進行檢查指導,針對專家反饋意見,積極抓好整改落實,為迎接復審做好準備工作。

(三)整改鞏固階段(9月1日-12月31日)。經復審后,進一步采取措施鞏固中醫藥三級網絡建設,抓好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搞好中醫技術管理,鞏固和發展基層中醫工作先進單位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全縣迎接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審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迎接復審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同志任組長,縣衛生健康局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落實各項復審工作任務。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健康局,由縣衛生健康局局長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二)提高認識,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加大對發展中醫藥事業緊迫性、重要性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文件精神,切實將中醫藥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目標,統籌全市中醫藥事業發展。落實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員,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確保各項工作達到標準要求。

(三)上下聯動,形成合力。各單位要相互協作,共同推進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審工作。縣衛生健康局作為復審迎查工作的主要牽頭部門,要對復審工作牽頭抓總,經常性開展督促、指導;其他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認真落實各項保障措施。

(四)嚴格自查,及時整改。縣衛生健康局要加強培訓力度,使每個醫務人員熟悉標準要求,要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結合標準認真開展自查自評工作,逐條梳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方案,并限時整改到位。要不斷總結各醫療衛生機構好的做法、經驗和效果,統籌推進全市復審迎查準備工作。

(五)加強督導,嚴格獎懲。要加強對整體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采取劃片包干等方式,加大對重點單位、重點環節的檢查指導,對復審工作力度大、推進快的單位和個人,要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被動應付、影響復審的要進行通報批評,保證整個復審迎查準備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六)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廣泛宣傳迎接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復審對促進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的重要意義,通過多種宣傳形式,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讓廣大干部群眾、醫務人員認識到中醫藥是我國醫學領域中的寶貴財富,做到全民動員,全民參與,齊心協力推進全縣基層中醫藥事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