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文明創建六項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17 05: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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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文明創建六項提升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問題導向,狠抓責任落實,遏制回潮反彈,進一步鞏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創建成果,不斷斷提高市民文明素養和全社會文明程度。

二、整治目標

對全鄉文明創建及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集中整治。通過開展文明創建六項提升行動,實現道路平整暢通、衛生干凈整潔、市容優美亮麗、綠化品質提升、設施完善便利,推動鄉容村貌顯著變化,市民生活環境切實改善,衛生環境進一步優化。

三、整治內容

(一)農貿市場整治提升行動

重點加強社區、三官社區農貿市場環境整治,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及巡察制度;加大農貿市場周邊環境治理,管控機動三輪車、電動車及車輛停放。

(二)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動

全面取締占道經營、店外店等現象,對不接受整改的商戶,依法采取強制手段;嚴查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建筑物、建構物和其他設施以及樹木上亂涂亂畫的違規行為,行為嚴重的將按照《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三)市民文明素質提升行動

加強鄉村兩級文化設施文化陣地建設,圖和綜合性、注重實用性,提高文化設施利用率;利用綜合文化站、新時代文明實踐站所開展宣傳文化、黨員教育、市民教育、科普教育、普法教育等活動;開展關愛空巢老人、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困難群體、殘疾人、貧困戶等志愿服務活動。

四、實施步驟

根據《縣文明創建六項提升行動實施方案》要求,提升行動行2021年3月1日開始至2021年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印發實施方案并落實工作任務,動員全鄉鄉村干部迅速參與到提升行動中來,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動員群眾積極參與其中。

第二階段:集中治理(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按照《方案》的部署要求,各職能部門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針對各項任務,集中時間、集中力量,認真開展專項行動,力求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實質性成效。

第三階段:鞏固提高(2021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底)。對完成的整治工作情況進行自查分析,認真總結行動中的成功經驗,查漏補缺、舉一反三,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文明創建水平。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做好宣傳發動。城市環境關系到城市的整體形象,關系到全縣改革發展大局。各鎮直單位、社區要進一步提高對六項提升行動重要性的認識,強化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扎實開展整治工作。同時,要充分利用報紙、網絡等媒體平臺和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工具,廣泛開展宣傳活動,形成人人支持創建、人人參與創建的良好氛圍。

2、精心組織,嚴格落實責任。此次六項提升行動由鄉文明辦牽頭、鄉城管中隊負責督導,督促落實各項任務,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鄉直部門要根據要求明確負責,研究制定細化工作方案,分步驟精心組織實施。各責任單位之間要積極配合,主動參與,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主管領導具體抓,確保工作落實。

3、健全機制,強化督導檢查。定期巡查,發現問題、督促整改問題。通過不定期督查、通報、不定期召開調度會,協調解決行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對行動遲緩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實、被上級通報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對問題遲遲不整改的社區及個人,嚴格問責、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