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運輸車輛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4-25 04: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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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運輸車輛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于安全生產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深刻吸取福鼎“1.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嚴控工程運輸車輛事故多發態勢,維護我鄉良好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環境,根據市道安辦《關于開展全市工程運輸車輛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道安辦〔2021〕7號)、縣道安辦《關于開展全縣工程運輸車輛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道安辦〔2021〕5號)開展全鄉工程運輸車輛專項治理行動。

一、行動目標

按照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綜合治理、系統治理原則,以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行動為載體,通過強化源頭管理,嚴格路面管控,加強部門聯動等措施,建立健全常態長效治理機制,推動工程運輸車輛上路前、行駛中、違法后全流程管控,人、車、路、工地全鏈條監管,有效遏制工程運輸車輛嚴重違法和事故多發態勢,切實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二、行動重點

(一)重點車輛。渣土砂石運輸車、混凝土運輸車、建筑用料和廢料運輸車、水泥攪拌車等工程運輸車輛。

(二)重點違法行為。工程運輸車輛使用偽造變造號牌或者其他車輛號牌、非法改裝、拼裝車輛、逾期未審驗、使用報廢車、不懸掛號牌、不按規定噴涂反光放大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和不按規定安裝號牌、超載、超速行駛,違反交通信號、標志標線行駛、逆向行駛等違法行為以及不按規定時間路線行駛等問題。

(三)重點區域。土建工地、料場、建筑垃圾處理站周邊道路,城鄉結合部、城市出入主干道,以及群眾反應強烈的其它重點道路。

(四)重點人員。工程運輸車輛駕駛人有嚴重交通違法處理或其他案件前科、吸毒史、精神病史等情況。

三、行動措施

(一)強化安全監管,規范源頭管理

1、完善基礎信息。做好工程運輸車輛普查,建立健全臺賬管理制度,落實戶籍化管理措施,全面采集、摸清工程運輸車輛、駕駛人、施工工地、通行線路、運輸企業等各類基礎信息。

2、嚴格車輛檢驗管理。加強車輛檢測站監管,對存在加長、加寬、加高貨廂欄板、非法改裝、不按規定安裝安全防護裝置和粘貼車身反光標識、輪胎不符合要求等違法情形的,一律不予核發檢驗合格標志,并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動態清理安全隱患,徹底排查、及時清除報廢不合法合規車輛,堅決防止、杜絕非法改裝車輛上路。

3、嚴格通行證的審核發放。工程運輸車輛通行證堅持凡發必查、凡發必核原則,現場審核、確認車輛及駕駛人資質、號牌和放大號等情況,明確通行線路和通行時間,不得在禁行線路和禁行時間通行。

4、推廣應用有效措施。根據實際,推廣安裝GPS衛星定位、行車記錄儀、四周預警雷達等設備,營運車輛將行駛信息接入相應的信息平臺,精準掌握行駛路線和時間,監控違法行為。

5、對駕駛人落實分類管控措施。分類落實重點監管措施,比對駕駛人案件前科、吸毒史、精神病史等情況,依法注銷相關人員駕駛資格,督促運輸企業調整八類案件犯罪嫌疑人、有吸毒史和精神病人員駕駛崗位,加強對其他重點駕駛人的日常監管,消除肇事肇禍風險隱患。

6、督促落實管理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工程施工單位在發包運輸任務給運輸企業時,對運輸企業、運輸車輛、駕駛人的運營資質和資格進行審核,并對車輛和駕駛人進行登記造冊。配合相關主管部門督促承接工程運輸任務的單位規范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將駕駛員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納入績效管理,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實行駕駛人職業安全教育培訓常態化、工程運輸車輛技術狀況標準化、每日例行保養制度化,嚴格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工程運輸車出場前必須經過稱重,依法裝載,嚴禁超限超載、嚴防遺灑、飄散載運物。

(二)加大執法管理,形成高壓態勢

7、調整勤務統一行動。組織開展工程運輸車輛管理專題調研,結合實際認真梳理、剖析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規律特點,匯總掌握工程運輸車通行線路、集中通行時間、車輛外觀特征等,調整勤務模式,集中優勢警力,采取聯合各部門依據各自的法定職責綜合執法等形式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加大重點地區、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檢查執法力度,從嚴查處工程運輸車輛野蠻駕駛行為。自2021年2月起,每月的第一個周一為集中整治工程運輸車交通違法統一行動日,加大人力、資金投入,加強部門聯合和民警協作,形成嚴查嚴管態勢。

8、網上網下聯防聯控。依托交警指揮中心,通過交通監控、查緝布控系統加強網上巡查,及時發現工程運輸車輛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通過網上網下聯防聯控,組織路面執勤民警攔截處罰,提高現場處罰率。

(三)加強部門聯動,推動協同共治

9、持續開展聯合執法。鄉道安辦要組建聯合檢查組,深入運輸企業檢查車輛和駕駛人基礎臺賬、動態監控措施落實等情況,并約談安全責任人、簽訂責任書,督促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10、健全抄告通報制度。建立違法告知、事故通報、警示約談、“黑名單”停運等機制,嚴格執行交通違法抄告制度,每月將工程運輸車違法、事故信息報送上級有關單位。

11、加強聯動監管懲戒。按照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運輸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419號)的要求,集中清理工程運輸車交通違法并通報運輸企業,督促其限期接受處理。對違法、事故多發的企業,要通知并監管企業限期整改、培訓,同時減少通行證發放數量或暫停通行證使用;對交通違法突出、屢犯不改的駕駛人,要督促運輸企業解聘;對工程運輸車闖紅燈、超速超載等嚴重違法,一律倒查所屬企業,落實停運整頓,在行業準入、招投標等方面實施聯合懲戒。

(四)堅持宣傳先行,加強輿論引導

12、前置宣傳教育。組織相關部門深入工地,通過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上交通安全教育課、通報交通事故案例等多種形式,對建設、施工單位和建筑工程運輸企業、工程運輸車駕駛人精準宣傳教育,著力宣傳超速超載、無牌無證、拼裝改裝等重點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引導工程運輸車駕駛人自覺養成遵章守法、文明駕車的良好習慣。

13、強化媒體曝光。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通過組織記者隨警作戰、現場報道統一行動等方式,曝光貨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定期公布企業違法“紅黑榜”,講解貨車違法行為危害,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營造全社會理解、支持、參與整治的良好氛圍。

四、行動要求

(一)迅速組織部署。要統一思想,提高站位,堅持問題導向、民意導向,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結合實際細化行動措施,全力部署開展好專項行動。

(二)加強督導檢查。鄉道安辦牽頭派出專門人員,深入重點道路、重點區域、重點單位和重點工地進行督導檢查,及時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勤務安排到位,措施落實到位。每月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布控車輛查緝情況。

(三)規范執勤執法。要切實加強執法教育培訓,時刻提醒執法人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防因執法不規范、執法方式不當,引發群體性事件和輿論炒作。要加強安全防護工作,配齊配足安全防護和疫情防護裝備,嚴防發生傷亡事件。既要嚴格依法管理,又要防止以罰代管、剛性處罰,嚴禁違規給運輸企業、駕駛人增加登記手續資料,嚴禁擅自增加許可條件要求,嚴禁參股或者參與經營,努力實現執法目的、治理目標、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