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22 10: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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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的通知》、《關于開展全省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的通知》以及《市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部署,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工作監管,推進我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向縱深發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決策部署,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惡意競標、強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貪污腐敗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強化源頭治理,構建長效常治的制度機制,營造良好的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點

(一)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招標人以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二)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招標機構串通投標,或者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招標機構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三)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掛靠、借用資質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四)投標人以暴力手段脅迫其他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脅迫中標人放棄中標,強攬工程。

(五)投標人惡意舉報投訴中標人或其他潛在投標人,干擾招標投標正常秩序。

(六)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以及將中標項目違法分包給他人。

(七)招標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招投標有關情況和資料;招標機構違規向項目中標單位索取費用。

(八)評標專家私下接觸投標人,收受利害關系人財務或其他好處,幫助特定企業中標,違規向他人透露評標行程、評標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

(九)黨政機關、行業協(學)會等單位領導干部或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干預招標投標活動。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自2020年7月開始,為期3個月,分3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方案制定(2020年7月初)??h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縣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與政法等部門信息共享、線索移交、聯動查處、通報反饋的協同聯動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扎實開展。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2020年7月初—8月20日)。各建設單位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20日期間在建的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進行調查摸底,及時發現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和亂象問題線索,建立工作臺賬,加強分析研判,對確實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檢查和整治。

期間,縣住建局將成立專項整治工作組對各建設單位開展專項整治工作適時組織檢查抽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整頓治理行業亂象,對行業領域中涉黑涉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形成有效震懾。對存在嚴重問題的提交相關部門進行追責問責。

第三階段:總結鞏固(2020年8月20日—30日)??偨Y專項整治工作,提煉經驗做法,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制度,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各建設單位于2020年8月26日前將《房建市政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核查項目情況表》報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成立縣工程建設行業專項整治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局黨組書記、局長生任組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站)辦負責人為成員,工作組下設辦公室于招標辦,熊迎輝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整治活動日常工作。

(二)深入穩步推進。通過官方網站、廣播、電視、簡報、公眾號等多種形式進行輿論宣傳,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征集投訴舉報線索,組織招投標相關單位、人員摸排線索,落實每個招標項目招標人、投標人、機構、評標專家報告違法違規線索制度,及時發現招投標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我局將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通過現場巡查、檔案抽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日常監管,建立任務跟蹤督導機制,密切跟進各項工作進展,及時發現專項整治范圍內的各種問題。

(三)加大打擊力度。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關于懲戒招投標違法行為規定,對招投標違法行為依法及時嚴肅處理。查處串通投標、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問題,除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書等相應行政處罰外,采取限期投標、重新核定企業資質、不得擔任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清出縣建筑市場等措施,并將串通投標等違法犯罪和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問題線索移交公安、監察機關處理,促進縣建設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四)建立長效機制。堅持邊打邊治邊建,研究梳理涉黑涉惡和亂象問題所暴露出的行業隱患和監管漏洞,及時健全完善行業監管制度,逐步形成“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的有效機制,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五)強化溝通聯系。各建設單位要明確1名同志作為專項整治工作聯絡員,于2020年7月20日前將聯絡員登記表報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推進專項整治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住建局招標辦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