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局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時間:2022-09-22 10: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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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科學、規范、有序地開展病毒疫情的預防控制工作,早期發現病毒疫情,及時采取積極有效控制措施,預防控制疫情傳播、蔓廷擴散,保護人民健康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縣病毒感染的肺炎應急預案》等為依據編制。
(三)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縣林業局管轄區域內突發病毒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四)事件分級:根據感染人數及波及范圍等情況,將事件分為三級。Ⅰ級::林業局周邊地區出現觀察或確診病毒感染病例;Ⅱ級::林業局發現觀察或確診病毒感染病例;Ⅲ級:林業局發生病毒疫情爆發。
(五)工作原則:加強領導、密切配合、依靠科學、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斷處置。
二、組織體系及職責
建立林業局應對病毒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由林業局黨組牽頭,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局病毒疫情應急響應階段和恢復評估階段的防控工作,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應急響應條件時,林業局黨組提請縣委、縣政府批準,啟動我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在全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基礎上,適時成立林業局病毒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全局病毒疫情處理工作。其組成如下: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局病毒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理工作,做出處理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決定及需要采取的措施,各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開展病毒疫情防控工作。
(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局黨組領導:負責統籌指導轄區內各部門全面做好拉網式摸排登記在外返局人員、重點戶隔離就診、路障設置、出入口體溫檢測點設置、輿論引導宣傳、防病知識普及、信息上報等各項重點工作。
2、森林公安大隊:負責掌握與病毒感染的肺炎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與病毒感染的肺炎有關的其他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協助開展傳染源的追蹤調查,依法落實強制隔離和疫區封鎖措施。
3、安全辦:負責組織制訂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防控技術方案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根據預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離、封鎖等建議。
4、辦公室:負責在縣級醫療機構指導下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醫療救治工作,對病人實施現場搶救、運送、診斷、治療、感染控制及病學調查等工作;做好應急救援配合。
5、督查法規辦:負責加強對局屬范圍內市場經營秩序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保證應急物資物價穩定,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6、資源林政辦:組織開展活禽、肉類、海鮮和野生動物等銷售的查處,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
7、黨辦:負責綜合協調指揮部內部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重要工作督辦;負責信息統計上報工作;負責有關通知的上傳下達,及有關責成員單位的聯系和協調。
8、財務辦:負責安排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并做好經費和捐贈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9、其他科室:負責組織實施局屬范圍內各類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控制措施,防止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在局屬范圍內及家庭內發生,做好返局職工、家屬的宣傳教育和自我防護工作。
10、局屬各國營林場、各鄉(鎮)林業工作站:負責落實指揮部及相關科室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充分利用廣播喇叭、防火宣傳車、掛條幅、貼標語、抖音、微信等宣傳方式做好防控宣傳和輿論引導;充分調動黨員領導干部做好入戶摸排及突發情況的登記、上報、處理;做好群眾的緊急轉移、安置及善后工作;做好本單位出入人員把控工作;做好體溫監測點24小時不間斷值班工作;勤洗手、多通風、增強免疫力;避免扎堆聚會;積極配合有關成員單位落實有關工作任務。
(二)指揮部辦公室組成及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王淑田同志兼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辦理,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各項指令和任務。在Ⅰ級應急響應階段,各有關成員單位按照全局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的統一部署,分別開展工作。在Ⅱ級、Ⅲ級應急響應階段和恢復評估階段,聯防聯控工作機制設立綜合信息組、流動人口防控組、醫療防疫組、物資保障組、宣傳組、現場應急處置組等6個工作組,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必要時集中辦公。
各組組成及職責為:1、綜合信息組:由指揮部牽頭,黨辦、財務辦、安全辦等相關科室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內部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擬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的經費預決算和資金調撥計劃;負責會議組織和重要工作督辦;負責起草領導講話和工作方案;負責文件資料收集與管理和機要工作;負責統計掌握有關數據信息,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送有關資料;承辦指揮部交辦的相關事項。2、流動人口防控組:由指揮部牽頭,局疫情防疫責任區域分包黨組領導、森林公安大隊、督查法規辦、各國有林場場長、林管站站長等相關責任人組成,負責落實轄區內交通工具和出入人員的各項防控措施;承辦指揮部交辦的相關事項。3、醫療防疫組::由辦公室牽頭,各科室、單位等相關部門派員組成。負責統一組織實施醫療救治和防控應急措施,并組織對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提出完善應對策和措施的建議,承辦指揮部交辦的相關事項。4、物資保障組:由財務辦牽頭,黨辦、辦公室、督查法規辦、資源林政辦、林政稽查辦、資源監督辦、森林和草原檢疫站等相關部門組成負責統籌和協調防控應急和醫療救助物資保障工作;評估和協調防控應急等物資供需、儲備、運輸等事宜;協調安排防控應急和醫療救助物資保障專項資金;督促和檢查各項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監測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場動態及供給,維護市場秩序;負責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辦指揮部交辦的相關事項。5、宣傳組:由指揮部牽頭,局疫情防疫責任區域分包黨組領導、黨辦、安全辦、各國有林場場長、各鄉(鎮)林業站站長組成。負責疫情防控的宣傳報道和與論引導工作;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澄清事實;協助相關部門宣傳病毒疫情防控知識;承辦指揮部交辦的相關事項。6、現場應急處置組:由森林公安大隊牽頭,督查法規辦、資源監督辦、資源林政辦等相關部門組成密切關注疫情動態和社會動態,及時依法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社會治安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落實強制隔離措施;承辦指揮部交辦的相關事項。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局機關、局屬各國有林場、各鄉(鎮)林業工作站,要設立的體溫檢測站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班制度,對體溫超過37.3℃人員,加強跟蹤監測,對湖北省、黑龍江省、市、北京市等重點地區返局所有人員及其親密接觸人員,統一開展不少于14天的居家醫院觀察。
(二)預警在開展疫情排查工作過程中,如發現有疑似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第一時間聯合醫務人員進行隔離觀察治療,并向指揮部發出預警信息,如隔離期內出現的疑似病情無明顯改善或呈進行性加重,第一時間引領到定點醫院,拒不配合的由森林公安大隊采取強制措施。
(三)報告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例后,應立即進行隔離治療,并報告縣醫院,由縣級醫療機構有關專家組進行會診和排查,指揮部在接到預警信息2小時內盡快向縣有關部門報告。由接收病例的醫院進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網絡直報。
四、疫情的分級反應
(一)發生Ⅰ級疫情時,開展常規監測工作,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監測和報告工作。廣泛開展健康教育,提高群眾的防病意識和能力。
(二)發生Ⅱ級疫情時,除做好以上監測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發生病毒疫情后,林業局要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和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做好醫療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積極救治病人,降低病死率,嚴格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播途徑,防止疫情擴散。局屬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和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配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發生Ⅲ級疫情時,除做好第一、二級疫情響應時所做的所有工作外,對密切接觸者要進行隔離醫學觀察,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采取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五、應急反應
應急處理工作應實行邊調査、邊處理、邊核實,科學有序、及時有效控制事態發展的原則。
(一)應急反應啟動程序
經初步調查核實之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組織并協調有關專家對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的性質、可能危害程度進行評估,確定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級別,并向縣有關部門提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的建議。
(二)應急反應措施
1、指揮部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局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病毒感染的肺炎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經報縣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根據上級指示,對本區域內病毒感染的肺炎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
(4)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采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采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5)實施交通衛生檢疫:對出入境和進出疫區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售貨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并向縣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辦公室指定的醫療機構移交。
(6)信息: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要接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工作,信息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7)開展群防群治:局屬各單位、科室應當協助醫療機構和其他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8)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2、指揮部辦公室
(1)組織開展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協調有關專家組對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進行評估,確認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的級別,提出應急反應級別的建議。
(3)督導檢查:對全局或重點地區的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
(4)信息與通報:依據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及時向縣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時間辦公室通報有關情況。
(5)技術標準和規范的培訓:協調縣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辦公室,及時組織培訓工作。
(6)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7)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六、應急反應的終止及評估
(一)終止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特別重大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重大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由省衛健委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建議,報省政府或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準后實施,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較大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由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部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建議,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省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一般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由縣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事件指揮部組織請示省市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建議,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評估在處理疫情過程中,及時對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效果及疫情動態進行分析與評估,以改進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應急處理隊伍保障建立并培訓病毒感染突發疫情應急處理專業處置隊伍,隊伍由流行病、傳染病、檢驗、消殺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二)物資設備供應保障建立處理病毒感染突發疫情的醫藥器械應急物資,要妥善保管,指定專人負責,并及時補充更新。應急儲備物資應包括:預防性藥物、消殺藥械、檢測試劑、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和供應。
(三)通訊信息保障加強疾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系統的維護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的核對、分析和報告工作,公布舉報電話和咨詢電話。
(四)經費車輛保障安排病毒感染突發疫情應急處理經費,做好車輛調配,保證應急處理工作的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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