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全覆蓋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30 0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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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工商總局等六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的通知》為指導,深入推進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方便市場主體就近申辦營業執照,提高行政效能,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二、實施目標
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通過“縣局授權、窗口受理、后臺審核、現場發照、資料歸檔”,在全縣23個鄉鎮實現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全覆蓋。
三、實施范圍
縣局委托各基層分局駐地以外的鄉鎮設立行政許可工作站(以下簡稱“工作站”),處理本鄉鎮內的下述登記業務:
(一)委托受理冠縣名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及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聯)社及分支機構的名稱預先核準及變更業務,縣局負責遠程核準。
(二)委托各工作站以縣局的名義,直接受理本鄉鎮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及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聯)社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補換照、注銷等登記業務,所屬各基層分局負責核準。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15年12月5日-2015年12月31日)。自2015年12月5日起,我縣已啟用“一照一碼”登記模式,率先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及設有基層分局的鄉鎮全面開啟“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二)試點階段(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2016年1月1日起,選取基層分局駐地以外的有條件的鄉鎮先行開展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業務。
(三)全面實施階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1日起,全縣所有鄉鎮全部開展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業務,實現業務全覆蓋,申請人在所在地工作站即可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五、基本要求
(一)統一受理窗口。在各鄉鎮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登記注冊工作站。凡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申請登記的,一律在工作站辦理登記。注冊登記實行“一審一核”(受理—核準)的登記管理模式,其受理人員為登記的具體經辦人員,核準人員為所屬基層分局分管注冊登記工作的負責人;屬于各工作站受理、縣局核準的業務范圍,由各工作站具體經辦人員進行受理,縣局負責審批。
各工作站承擔業務咨詢、材料收取、數據錄入、影印件上傳、數據傳輸、證照發放、檔案歸檔職責。
(二)統一申請材料及登記流程。按照要求統一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申請人辦理市場主體注冊登記時,向工作站提交一套材料即可。窗口收件后,在1個工作日內將紙質資料掃描上傳至所屬基層分局;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予以受理,并實時采集信息,錄入并聯審批平臺,并進入市場監督局內網系統受理。基層分局核準人員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后,工作站發放營業執照和相關文書;對申請材料欠缺、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記申請應當一次性告知欠缺和需要改正的全部內容,待申請人將材料補正后予以受理。
各鄉鎮工作站對市場主體登記事項的受理、告知及通知書和營業執照的發放,應符合《行政許可法》、《企業登記程序規定》等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要求。涉及前置改后置審批的登記申請,應按照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告知制度。基層分局核準人員及時核準相關登記業務,并對各鄉鎮工作站受理、縣局審批的業務進行審查。
六、管理制度
(一)縣局委托后,各鄉鎮工作站工作人員應積極學習相關業務知識,熟練掌握登記業務技能,確保為申請人提供更加高效的服務。
(二)縣局監察室、行政許可科將定期對此次委托登記業務進行監督檢查,對其工作實效進行量化評估,對工作站工作人員服務態度進行監察;對本應辦理而不予辦理、推諉扯皮、影響服務質量的,要嚴格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三)縣局信息中心負責此次委托登記工作的技術保障工作。各鄉鎮工作站工作人員在辦理具體事務過程中,遇到技術問題要及時向縣局信息中心反饋,信息中心應及時做好相應處理。
(四)基層分局應當建立企業登記檔案制度,各鄉鎮工作站人員及時受理相關登記業務,嚴格按照規定時限辦結,并做好登記資料的整理裝訂,每周移交至所屬分局,基層分局安排專人及時整理、接收登記檔案,并錄入檔案系統并打印檔案移交目錄,及時將登記檔案移交縣局檔案室。縣局檔案室根據檔案移交表核對移交檔案數量,移交雙方相互簽字確認、按規定入檔。
(五)各基層分局對轄區內各鄉鎮工作站的空白營業執照負管理責任?;鶎臃志职才艑H素撠熆瞻谞I業執照管理,每周按需發放至各鄉鎮工作站工作人員,同時做好廢棄營業執照回收、銷毀工作,建立臺帳,及時記錄營業執照領取使用情況。
七、實施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基層分局和各鄉鎮工作站應高度重視,按照縣局統一部署,加強登記人員力量,加強人員的教育培訓,確保登記便捷高效。
(二)嚴格依法行政。各基層分局和各鄉鎮工作站應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依法行政,并落實崗位職責,實施一審一核。對疑難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同時要按照登記軟件操作規范準確錄入登記數據、資料,保證登記信息的準確完整。
(三)強化協同配合。行政許可科和各基層分局對各鄉鎮工作站的業務共同指導;法制科要組織開展執法監督,實行“誰登記,誰負責”的原則,列入崗位目標責任考核;監察室要依據職能對登記人員進行督察;信息中心要加強登記檔案、登記設施、數據維護的管理工作。
八、基本保障
根據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實施后,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對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的領導,為更好地服務群眾,服務企業,全面實現全縣各鄉鎮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全覆蓋,地方政府應將所需經費納入預算,協調解決實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的保障。
(一)人員保障。在未設置基層分局的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登記注冊工作站的工作人員,由所在鄉鎮政府安排,工資以鄉鎮發放為主,市場監督局實行量化補助為輔。
(二)經費保障。全縣除設有基層分局10個鄉鎮外,目前,尚有13個鄉鎮未設基層分局,另外青陽鎮轄區內雖設有基層分局,但鎮政務服務中心需另設工作站。這14個鄉鎮實現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全覆蓋,需縣政府提供相應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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