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漁業安全生產方案

時間:2022-07-23 04: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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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漁業安全生產方案

為切實加強漁業安全生產工作,著力消除漁業事故隱患,保障廣大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全面認識和把握新時期漁業安全生產的特點和規律,不斷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督,加大投入

力度,完善基礎設施,改進技術裝備,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防災避險能力,努力構建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遏制漁業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全市機動漁船檢驗率達到100%;不發生漁業重大安全事故,漁業安全生產零死亡。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漁業法》和《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加強對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實施目標逐級考核制度。市局將在3月份與三縣、包河區主管部門簽訂《漁業安全生產

責任狀》,三縣、包河區主管部門也要相應與重點鄉鎮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漁業安全責任制。強化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和船東、船長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從事機動漁船駕駛工作的人員須持有《機動漁

船船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大力推進漁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以服務漁民、提高漁業防災減災能力,推進和諧農村漁區建設為根本宗旨,積極爭取國家、省財政支持,興建巢湖三河漁港,打造集漁業安全、水產品交易、漁

業文化于一體的現代化綜合性漁港。

(三)深入開展漁業船舶檢驗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漁業船舶檢驗條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嚴格依法實施檢驗,嚴把船舶檢驗質量關,檢驗過程中重點落實船舶安全設備配備工作,尤其要對湖泊

、大中型水庫作業漁船的救生設備、航行信號燈的配備情況重點把關,切實做好船舶檢驗工作,機動漁船檢驗率達到100%,對檢驗不合格的漁業船舶,一律不得簽發檢驗證書。

(四)深入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執法行動。依法查處各類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定期組織力量重點檢查漁船超抗風等級航行作業,違章載客,不按規定實施法定檢驗、配備安全設施以及職務船員等

行為;重點檢查水域為漁港水域、漁船錨地、航道密集區、大中型水庫養殖區和河道養殖區;重點檢查時段為春夏霧季、禁漁前期及節假日等。

(五)深入開展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警。加強與氣象、水利等部門的聯系,建立工作機制,及時防范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的預警信息。強化應急保障,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進一步

完善預案,加強演練,確保有序、有力、有效應對。加強應急值守,保證信息暢通,發現重要險情及時處理并及時上報;一旦發生漁業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做到組織領

導到位、救援人員到位、技術指導到位、物資裝備到位,妥善處置事故。

(六)深入開展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加大水上安全生產基本技能培訓力度,確保船員切實掌握基本技能,達到持證上崗的要求。廣泛深入地組織開展漁船搶險救助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

視等形式將漁船應急報警、遇險自救的法律法規規定和相關知識、方法宣傳到每一條漁船、每一個漁民,使廣大漁民準確掌握應急報警和遇險自救知識技能,積極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降低事故傷亡與

損失程度。

(七)加強漁業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開展漁業安全監管隊伍的培訓教育活動,組織漁業安全監管人員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業務知識,提高依法監管能力和執法水平。充分發揮漁民群眾

參與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作用,探索在重點漁業鄉(鎮)、村建立各種形式的漁業安全管理組織和漁業安全員制度,形成自我約束、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的安全生產組織機制。

四、責任分工

由市局分管局長負責。水產處組織,三縣漁業主管部門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