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稅源普查指導方案
時間:2022-07-04 05: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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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區關于加強地方稅收保障工作的意見》,全面摸清和掌握八大關管區稅源底數,確保全區稅源普查工作順利實施,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稅源普查的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全區稅源普查工作安排,徹底摸清管區納稅戶數及未依法辦理工商執照、稅務登記、未及時繳納相關稅費的漏征漏管企業單位。
二、稅源普查的范圍、對象和時限
(一)稅源普查范圍
八大關管區繳納地方稅收的企業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二)稅源普查對象
企業(含外資企業,下同)、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企事業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外國企業在區內設立的常駐代表機構。
(三)稅源普查時限
戶源普查日期截至2012年2月29日;房產、土地信息普查期限為2011年度。
三、稅源普查的主要內容
在征收機關已掌握的稅源信息的基礎上,重點普查以下內容:
(一)未辦理工商執照的企業單位
對在核查過程中發現的未辦理工商執照的企業單位逐戶建立臺賬,核實基本信息,通知企業單位和工商稅務專管員至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并將上述信息傳遞至工商部門,由工商部門依法進行處理。
(二)已經辦理工商執照未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單位
對已經辦理工商執照未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單位建立臺賬,核實基本信息,通知企業單位和工商稅務專管員至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將上述信息傳遞至稅務機關,由稅務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三)“外注內營”的企業單位
對在核查過程中發現的“外注內營”企業逐戶建立臺賬,核實基本信息,通知企業單位和工商稅務專管員至工商部門變更工商執照,至稅務部門變更稅務登記,并聯合相關執法部門依法整治。
(四)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單位
對已經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單位逐戶建立臺賬,核實基本信息,要求企業認真填寫《已辦理稅務登記企業單位登記表》,實地核查企業單位的經營地址、經營范圍和應稅行為、繳納稅種等涉稅信息,并將上述信息傳遞至區財源建設辦公室。
對上述企業單位的房產、土地信息一并納入核實范圍。
四、稅源普查的時間
管區稅源普查工作從2012年3月15日開始至2012年7月31日完成,共分為四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部署階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制定稅源普查工作計劃和措施,發動基層社區工作人員,利用多種形式,將依法納稅重要意義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宣傳到位,引導企業單位自覺配合、主動參與。
(二)全面普查階段(4月1日至5月30日)
以社區為單位,采取分片包干、責任到組的辦法,積極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集中時間,集中力量,以社區、樓宇、商場、賓館、市場等為基本單位,對納稅人進行“地毯式”實地清查。重點是漏征漏管戶、“外注內營”企業的清理,認真核查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情況,以及經營房屋自有、承租、出租信息,并組織專門人員做好分類表格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的數據審核,按規定期限將全部數據錄入普查軟件。
(三)整治處理階段(6月1日至7月10日)
積極協助區財政局、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成立的聯合執法組,對于發現的企業單位稅務違法違規行為,按照邊清查邊整改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和相關政策法規進行處理和糾正。
(四)總結報告階段(7月11日至7月31日)
街道辦事處經發辦在對稅源普查情況進行全面匯總、分析的基礎上,形成客觀、實際的稅源普查總結分析報告報送區財源建設辦公室。
五、稅源普查步驟和方法
(一)確定原始信息。街道辦事處經發辦將按地域劃分,將2011年度工商注冊企業、稅務登記企業信息統一提供給社區,作為此次普查的原始信息。
(二)比對普點。各社區通過工商、稅務兩方面數據信息分析比對,找出辦理工商注冊未辦理稅務登記企業、稅務部門非正常戶及存在疑點的企業重點排查核實。
(三)核查疑點企業。重點排查正在經營,但工商原始信息庫中不存在的企業是否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原始信息庫中辦理了工商注冊未辦理稅務登記企業,稅務原始信息庫中非正常戶企業經營狀況。并在稅源普查過程中,對每一戶疑點企業分類下發限改通知書,通知企業辦理相關經營手續。
(四)核實房產信息。通過物業公司了解管區樓宇內、街區內企業經營狀態、入駐期限、經營房屋自有、承租、出租信息。對經營企業自有房產或無租使用的,落實自有房產是否及時足額納稅,對承租房產落實承租房產是否取得了相關發票,對未及時納稅的,下發房產稅申報繳納通知書,通知其盡快繳納。對個人出租房屋的,按照代征協議將稅款代征入庫。
(五)匯總普查數據。對普查過程中清理出的漏征漏管戶數據,各社區按照稅源普查表的統一格式,對數據進行認真統計、歸類、填報。經街道經發辦統一匯總后,上報區財源建設辦公室。
六、稅源普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這次稅源普查是夯實稅源基礎信息管理的一項重要行動,各社區務必高度重視,由工作站站長、居委會主任牽頭成立專門工作隊伍,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查糾并舉、標本兼治。本著“邊普查核實、邊堵漏增收”的原則,在稅源普查過程中,對查出的漏管戶要及時催辦稅務登記,對漏征的稅款要及時追繳入庫,對各項登記差錯要及時補正完善。
(三)確保質量,按時上報。各社區要加強稅源普查質量管理,對上報數據和材料都要嚴格把關,確保普查數據真實可靠,普查效果體現充分,堅決杜絕敷衍應付行為。
(四)加強調度,確保進度。建立日匯報、周調度制度,各社區每天匯報普查工作進展,稅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周對管區普查工作進行總調度,協調解決相關問題,確保稅源普查工作按時、有序地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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