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局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獎勵方案
時間:2022-03-19 1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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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全市漁業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水平,調動全市水產系統廣大干部職工參與新聞宣傳和政務信息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準確、及時地宣傳報道和反映全市漁業工作及改革與發展的動態,宣傳水產系統涌現的典型人物和先進經驗,為上級領導和局領導科學決策服務,特制定本辦法。
一、獎勵范圍
市水產系統全體工作人員對水產工作的各類正面宣傳報道、信息及調研文章。
二、獎勵標準
(一)新聞宣傳獎勵標準(字數不少于100字)
1、在人民日報發表、在中央電視臺報道的或其它國家級報刊、雜志上刊發的,每篇(條)獎勵500元;
2、在中國水產雜志上發表的每篇(條)獎勵400元;
3、在日報、漁業致富指南上發表或電視臺報道的每篇(條)獎勵300元;
4、在三峽日報、三峽電視臺發表報道的或地市級雜志上刊登的,每篇(條)獎勵200元;
5、在通訊上發表的調研文章每篇獎勵150元。
(二)政務信息獎勵標準(字數不少于100字)
1、中央及國務院政務信息采用的每條獎勵1000元;
2、省委、省政府及農業部漁業局政務信息采用的每條獎勵500元;省政務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條獎勵400元;
3、市委、市政府及省水產局政務信息采用的每條獎勵300元;
4、市委、市政府政務信息上采用的每條獎勵50元。
(三)行業網站信息獎勵標準(字數不少于100字)
1、農業部漁業局政務網采用的每條獎勵400元;被省水產局政務信息網采用的每條獎勵200元。
2、三峽網采用的每條獎勵50元;
3、產業科及兩站每月向局辦公室報送信息不少于3條,超過部分給予獎勵每條獎勵10元。
三、獎勵兌現
每年月日前,被上述相關媒體采用的新聞宣傳稿件和政務信息,依據上級單位的文件或提供稿件的單位、個人將原稿件送局辦公室復核、匯總,經局領導審批后發放獎金。
四、本辦法從年月日起執行,由市水產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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