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禁漁管治實施辦法
時間:2022-02-23 0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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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湖春季禁漁是建立湖生態經濟區的主要行動之一,為切實抓好我縣湖2012年春季禁漁治理工作,落實省、市縣政府關于在湖及段施行春季禁漁的規則,結合我縣實踐,制訂本施行方案。
一、禁漁局限、時間、內容
禁漁局限:以我縣湖水域湖體水線及撫河、信河干流入湖口為界,均為禁漁局限。
禁漁時間:從3月20日12時起至6月20日12時止,為期3個月。
禁漁內容:在規則的禁漁局限和時間內,嚴禁一切捕撈功課及其他任何方式毀壞漁業資本和漁業生態情況的功課活動。凡違背者,將被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其他有關司法律例的規則賜與處分。
二、組織指導
為保證我縣禁漁工作順暢睜開,縣縣政府成立了以縣縣政府分擔指導為組長,縣漁政分局局長、縣公安局水警大隊長為副組長,縣水利局、縣工商局、鄉、鄉、鎮、鎮、鄉分擔指導為成員的進賢縣湖春季禁漁工作指導小組。各有關鄉鎮要實時調整完美禁漁工作指導機構,做到首要指導親身抓,分擔指導詳細抓,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擔任。漁政部分要當好縣政府顧問,精心組織施行好禁漁治理工作,協助縣政府妥帖布置好禁漁時期漁民的生產生涯。
三、宣傳發動
宣傳發動是做好禁漁工作的基本,漁政部分、沿湖有關鄉鎮要充分應用電視、板報、口號等宣傳伎倆,聲勢浩大地宣傳漁業司法律例,宣傳禁漁對促進生態文明建立、維護生態平安的意義及促進水生生物資本可持續應用、維系水域生態均衡的效果。做到“電視有像、電臺有聲、報刊和收集有文”。力圖經過深化認真的宣傳工作,使禁漁準則進一步家喻戶曉,讓社會各界尤其是漁民愈加存眷、支撐和配合施行禁漁準則,營建優越的禁漁氣氛。
四、治理辦法
(一)積極預備、清江清湖。禁漁前夜,有關各鄉鎮要認真組織自查,漁政部分要積極預備,開展清江清湖舉動,保證本轄區一切漁船3月20日前悉數進港泊岸,網具離水上岸,完成“湖中無漁船,江中無網具,市場無禁區魚”的治理目的。漁政、公安、工商等部分要組織結合法律舉動,嚴厲打擊違背禁漁規則的犯警行為。禁漁工作指導小組要在為期三個月的禁漁期內執行不按期的督導檢查。
(二)層層包干,落實責任。沿湖有關鄉鎮要依照與縣禁漁指導小組簽署的禁漁工作“責任狀”的要求落實以村組首要指導為責任人的包干責任制,保證本年的禁漁治理持續抓出成效。因為組織不力、辦法欠妥、疏于治理而致使禁漁工作發生不良影響的,將追查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親密配合,嚴厲法律。漁政部分要全力增強禁漁治理,搞好禁漁值班,做到人不離船、船不離湖,堅持日夜巡查。沿湖有關鄉鎮要和禁漁工作指導小組各成員單元親密配合,采納結合檢查與渙散檢查相結合,水上檢查和岸上檢查相結合,突擊檢查和慣例檢查相結合等辦法,嚴查嚴管,對違法違規案件發現一同查處一同,決不姑息將就。
(四)加鼎力度,增殖放流。開展漁業資本增殖放流是自動修復漁業資本和水域生態的有用辦法,也是落實《中國水生生物資本養護舉動大綱》和為漁民辦實事的主要行動。本年要持續制訂科學的放流方案,添加放流資金,擴展放流規劃,標準放流治理,使廣闊漁民真正獲得資本增殖帶來的實惠。
(五)設立告發德律風,歡送群眾監視。為便利漁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對禁漁工作的監視,本年持續設立告發德律風。
(六)做好信息交流,實時總結上報。禁漁治理時期,各有關鄉鎮指導小組要搞好信息搜集、交流和狀況總結,把搜集到的當地禁漁信息向縣禁漁指導小組申報,以利我縣認真填寫《禁漁檢查狀況計算表》。禁漁完畢后,縣漁政部分要實時寫出版面總結,實時上報省、市禁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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