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摩托車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時間:2022-02-15 04: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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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摩托車專項整治成果,按照縣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及《關于印發縣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府辦發〔〕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在年上半年,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半年的摩托車專項整治深化行動(以下簡稱“整治深化行動”),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摩托車專項整治深化行動領導小組,由鎮長、黨委副書記王升任組長,副鎮長任副組長,黨政辦、經發辦、社事辦、財政所、中小學、各村負責人及安監辦所有工作人員為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安監辦副主任李名來辦公室主任,負責整治深化行動的日常工作。
各村、鎮屬單位要根據所管理轄區及職能范圍,積極做好整治深化行動,不斷深化整治行動,不斷鞏固整治成果。
二、目標任務
通過再宣傳、再發動、再整治、再提高,教育、處罰一批摩托車駕駛人,依法打擊一批摩托車肇事者和盜搶摩托車違法犯罪行為,不斷鞏固和提高我鎮摩托車辦牌辦證、車輛年審和保險率,有效遏制交通違法行為,有效規范交通秩序,杜絕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安全事故,確保全鎮道路交通安全目標任務的實現。
三、工作重點
(一)全面摸清底數。進一步落實屬地責任,定期排查摸底,按照“一車一檔”的要求,鎮安監辦完善統一摩托車的安全管理基礎臺帳,規范檔案管理更新等制度,并報縣交巡警大隊、縣交安辦、縣安監局備案。實現我鎮主要路段、路口無摩托車亂停亂放,所有停車場(庫、點)停放的摩托車牌證齊全率達100%。
(二)強化教育引導。再次全面清理并噴涂“限載兩人、佩戴頭盔”警示標語,摩托車噴涂率、駕乘人員頭盔佩戴率達到100%,二輪摩托車無超載,三輪摩托車無非法載人。
(三)加強證照辦理。鎮摩托車銷售點全面實施摩托車帶牌銷售,實現全鎮帶牌銷售率100%。依法強制保險,摩托車交強險投保率達到100%。
(四)遏制違法違章。依法查處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嚴處無牌、假牌、套牌和無證駕車、酒后駕車、違法載人、超載、超速、違反信號燈、違反標志標線、飆車、逃逸檢查、擅自加裝遮陽傘、不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五)嚴厲打擊犯罪。依法打擊摩托車交通肇事責任者和盜搶摩托車等違法犯罪行為。涉車治安環境及摩托車交易經營秩序明顯改善,非法拼裝、報廢摩托車、不屬國家公告目錄的摩托車,銷毀率達到100%,進入有維修資質的修理廠(站、場等)維修的摩托車的合法率達到100%,進入二手車交易市場的摩托車合法率達100%。
四、工作措施
(一)再發動,配強力量明確責任。各村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配齊配強工作力量;要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整治任務圓滿完成。
(二)再宣傳,加強教育深化培訓。一是鎮安監辦要再次全面排查清理,集中時間為兩輪摩托車全面噴涂“限載二人、佩戴頭盔”的警示標語。在趕場天等重要時段,要開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交通事故當事人現身說法、交通事故現場分析會等活動。二是組織鎮轄區內摩托車駕駛員開展集中學習,強化安全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向摩托車駕駛員發放《縣摩托車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縣政府令第3號)、《鎮摩托車專項整治宣傳小報》等安全法規、文件資料。三是由鎮安監辦牽頭,邀請縣級有關部門參與,鎮相關辦公室、各村協助配合,開展聲勢浩大的專項整治深化行動啟動儀式。
(三)再整治,聯合聯動嚴格執法。一是鎮安監辦自行組織開展區域性聯合聯動執法。二是邀請并配合縣交巡警中隊、蓮花派出所,針對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突出問題,不定期開展摩托車違章聯合聯動執法。三是加大處罰力度,專項整治深化行動期間,對摩托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處罰;對無證、醉酒駕駛摩托車的,一律行政拘留。
(四)再提高,規范管理主動服務。一是開展對摩托車銷售、保險、登記、交易、使用、維修、回收等環節的排查整治工作并依法實施監管。二是實行摩托車銷售與領取下鄉補貼掛鉤制度,將擁有摩托車駕照作為購車人購車和領取購車補助的前置條件。三是今年5月6日至12日為我鎮摩托車注冊登記、駕證考試、車輛檢審、車輛回收報廢等業務集中辦理時間,地點在縣車管所,請涉及的對象前去辦理。
五、職責分工
鎮安監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落實整治措施,切實履行屬地責任;加大對道路的管控力度,大力整治摩托車無牌無證、超載、不戴頭盔、不投保交強險等交通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盜搶摩托車等涉車違法犯罪行為;負責組織開展聯合聯動執法檢查;對各村開展專項整治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并將專項整治行動納入安全生產考核內容;督促機動車修理行業、摩托車經銷商對維修及銷售的摩托車噴涂“限載兩人、佩戴頭盔”警示標語;配合縣交通局加強農村客運運力調研,積極發展農村專線班車,最大限度地解決群眾出行難問題;協助縣商務局推行摩托車銷售商代辦注冊登記,推動帶牌銷售政策順利實施;排查清理停車場(庫、點)以及人行道上停放的無牌摩托車。
鎮綜治辦:負責將專項整治行動作為“平安”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內容,指導各村將摩托車管理納入“七位一體”管理內容;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法律保障,指導各村和辦公室依法受理因專項整治引起的糾紛調處案件;負責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本轄區的安全信訪穩定工作。
鎮文化站:負責輿論引導和輿情監督,策劃組織我鎮深化摩托車專項整治的宣傳、報道。
鎮財政所:做好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經費保障工作。
鎮經發辦、鎮社事辦:負責清理全鎮摩托車經銷點;加強對摩托車產品的質量監管;依法對摩托車交易、經營行為進行監管,查處銷售未經國家生產許可而生產的電動車、助力車和國家明令淘汰、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摩托車產品的行為。
派出所:負責轄區鄉村道路的事故預防工作,大力整治各種摩托車交通違法違章行為。嚴厲打擊盜搶摩托車等涉車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在整治行動中妨礙執行公務的人員。
六、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專項整治深化行動期間,各村、辦公室要強化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重點區域、重點對象的整治,加大對嚴重違法違章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嚴格考核,獎懲斗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村、有關責任辦公室的整治工作情況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內容。
(三)嚴肅紀律,倒查責任。行動期間,安監辦組織開展走訪制度,對組織不力、效果不佳、摩托車違法現象突出的村,將通報批評;對發生摩托車責任事故的,將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每周五10:00前,安監辦負責將《摩托車專項整治行動效果統計表》和《摩托車登記注冊及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統計表》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7月5日前,上報整治行動工作總結。行動期間,不定期上報工作簡報、工作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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