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工業行政審批實施方案

時間:2022-05-23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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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工業行政審批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解放思想,切實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增強行政執行力,促進市委市政府“工業興市”戰略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構建陽光政務的要求,結合工業項目行政許可、非許可類審批及備案的運行機制和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結合工業項目行政審批四個階段(注冊、立項、供地、建設)的實際情況,按照分類試點、先易后難、有序推進和公開透明的原則,通過實施“投資代辦”、“并聯審批”,減環節、減時限、減申報資料、減行政事業單位收費等措施,有重點、分步驟推進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真正實現對全市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重點工業項目(由市政府確認)實行全程代辦服務的目標。

二、具體內容

(一)建立重點工業項目行政審批服務全程代辦工作平臺。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代辦平臺,組織工作人員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我市發展戰略且投資方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重點工業項目實行全程代辦服務。經濟開發區、新灘新區、府場開發區各配設專職全程代辦聯絡員,負責全程代辦的對接,進行全程免費代辦服務。

(二)實行并聯審批制度。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審批的項目實行并聯審批、聯審聯辦。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研究制定聯審聯辦項目流程、并聯審批的實施辦法和操作細則。按照“能并聯的不串聯,必須前置的才串聯”的原則,盡可能實行并聯審批。各相關職能部門積極支持和配合。

(三)精簡申報資料。

1.一次性提交資料。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分階段為投資者提供需要的資料清單,投資者分階段一次性提交。投資者只需一次性遞交1份蓋有法定公章的項目申請(該申請視為所有部門要求投資者提交的申請),其他申請表格不再要求投資者加蓋公章。

2.推行“一表制”。由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把工業項目審批各環節需要的基本信息以及各個審批環節取得的審批結果輸入到工業項目審批基本情況表,供相關部門查抄。

3.信息共享。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將投資者提交的原始資料及各審批環節結果上傳到行政審批系統信息共享平臺,相關審批環節的工作人員在信息共享平臺存儲、打印本審批環節需要的資料,并據此存檔。

4.取消非法定資料。取消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由市直部門自行設立的前置申報資料。

(四)縮短審批時限。在現行法規框架內盡可能縮短審批時限。以轉讓方式獲取土地、依法由投資主體確定施工隊伍的項目,審批時限不超過18個工作日;依法采取招標方式確定施工隊伍的項目,審批時限不超過34個工作日;以出讓方式獲取土地、依法由投資主體確定施工隊伍的項目,審批時限不超過42個工作日;依法采取招標方式確定施工隊伍的項目,審批時限不超過60個工作日。

(五)規范收費行為。工業項目審批中涉及到的行政(基金)事業性收費按全市統一項目和標準執行(詳見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的具體項目)。對投資方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重點工業項目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零收費”,政府性基金按政策規定執行,實行先征后返,經營服務性收費按國家標準的30%收取。

工業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的收繳,采取“一單清”的方式進行,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文件統一核定標準,集中繳入非稅收入帳戶。市直各部門及相關單位不再直接向投資企業收繳。

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一次性收費”制度。對投資方固定資產投資2000萬元以上重點工業項目,由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按照工業項目審批的四個階段測算中介機構的收費金額,投資者分階段一次性在市行政服務中心中介服務機構帳戶上交清費用。非全程代辦工業項目按照自愿原則,可委托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與相關中介機構約定服務價格,納入“一次性收費”范疇。

(六)繼續執行國土、房產他項權證免費辦理制度。對上年度納稅額過50萬元的規模工業企業,由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重點企業直通車服務窗口免費辦理國土、房產他項權證。其他工業企業辦理此項事項,評估費一律按行業標準的30%核定收費額度,由直通車服務窗口代為辦理。

(七)推行告知承諾制。針對現行法律法規,對凡宜由傳統的前置審批改為告知承諾制的,改為告知承諾。

(八)同步受理。對工業項目實施并聯審批,各部門受理申請材料后,同時啟動審批程序,依法進行審查。對資料齊全、符合法定條件的,當場受理;對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下達不予審批通知書,并告知理由。

(九)優化項目核準。盡量減少投資主體項目申請成本,核準類(市級)項目申請報告由投資主體負責。

(十)設立中介機構和公共服務區。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設立中介機構和公共服務區,選擇服務程序規范、效率高、收費低的中介機構和供電、供水、供氣機構進駐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

三、保障制度

(一)建立工業項目協調會議制度。由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牽頭,組織市發改局、住建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質監局、氣象局、房產局、城鄉規劃局、文化局、招投標監督管理局、人防辦、公安消防大隊等與項目相關的審批部門建立工業項目審批協調會議制度,負責審批過程中的相關事項協調工作,通過協調會議形成書面材料或紀要,作為辦理或處置有關事項的依據。

(二)制定配套措施。由相關部門根據本方案制定本部門實施審批的具體辦法,對審批事項的內部流程予以明確,報市優化經濟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實施。

(三)完善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機制。凡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都要按照《荊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荊州市推行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工作方案的通知》(荊政發〔2008〕24號)要求,完善行政審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機制(部門行政審批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部門行政審批科室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部門行政性收費繳入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所有行政審批項目進駐行政服務中心到位、行政審批職能授權到位、非稅收入票據控管到位),將部門行政審批相關收費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統一開具票據,收入繳入“市非稅收入管理局匯繳結算戶”。屬現金繳款的,直接到銀行部門在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設立的金融網點繳款;屬轉賬支付的,按照《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的行政事業單位收繳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暫行辦法》(洪財綜[2007]4號)的有關規定實行同行劃轉。財政部門要指派專人按月對部門行政審批使用的收費票據進行審查,確保票款同行。同時,將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繳納,財政部門在中心設立非稅票據窗口,做到票據控管到位。

(四)推行政務公開,實行信息平臺反饋制度。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及相關部門要將工業項目的審批流程、申報材料、示范文本、辦理期限、審批結果等在辦公場所和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網站公示,方便企業和群眾查詢,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統。加強電子政務和行政審批網絡系統的建設,提升信息系統的水平,升級有關硬件,改造審批系統。整合各部門業務系統與行政審批系統資源,與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系統實行無縫對接。實現全市編碼規范統一,基礎數據共享,硬件分工協同,交換平臺統一。

(六)實行責任追究。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本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執行本方案不力的,要按照荊州市委辦公室荊州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損害經濟環境行為實行問責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荊辦發[2010]6號)文件精神及其他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及其領導的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四、附則

(一)需要進行前置審批的工業項目在完成相關審批后,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試行期間,因法律、法規變動和工作實際,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審批事項的,由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擬定調整方案,報市政府核準后執行。

(三)市直部門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四)本方案適用于新辦工業項目(從事生產、加工的企業)及現有工業企業再投資工業項目;需要享受全程代辦的其它重要招商引資非工業項目,由市委市政府專項議定。對非工業項目,本著從簡原則辦理;對涉及民生的政務審批或服務事項,相關部門按照優化審批流程方案中的便民項目流程進行;社會團體等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辦事的事項,參照本方案制定優化流程和便民的辦法辦理。

(五)具體審批流程、時限及收費標準由市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