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2-04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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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方案

一、專項治理工作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緊緊圍繞擴大內需、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中心任務,以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農村公路建設工程水運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為重點,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堅持集中治理與加強日常監管相結合,堅持自查自糾與督促檢查相結合,著力解決**縣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和水運工程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全縣交通運輸事業的快速、科學、安全和協調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二)主要任務

進一步規范**縣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和水運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促進招投標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推進交通建設項目的規劃、評審工作公開、透明,確保項目審批依法實施;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確保交通行政行為更加規范;進一步加強對工程建設各參與方、各個環節的監管,落實《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責任追究制度實施辦法》、《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公示制度實施辦法》、《農村公路路況質量公示制度實施辦法》、《**縣公路建設市場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重要事項及行政執法程序公示制度實施辦法》等“工程建設五項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

(三)階段性目標

通過兩年左右時間的專項治理工作,要實現如下階段性目標:交通建設市場交易活動依法透明運行,信息共享的交通建設市場誠信體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規制度比較健全,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保證體系基本完善,農村公路工程建設和水運工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的長效機制基本建立,領導干部違法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的行為受到嚴肅查處,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勢頭得到進一步遏制。

二、專項治理工作要解決的突出問題和工作措施

(一)專項治理工作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1.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以權謀私。

2.工程項目不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未經審批或未辦理施工許可就開工建設。

3.招標人虛假招標;投標人出借資質、圍標串標;專家評標不公正。

4.工程建設項目承包商信用缺失,合同履約率低,中標后轉包和違法分包。

5.建設單位及其上級領導機關違反工程建設客觀規律,盲目壓縮工期,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造成質量和安全隱患。

6.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管薄弱,專業化管理人員缺乏,質量和安全管理粗放,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

7.工程建設項目資金到位情況較差,拖欠現象嚴重;物資采購監管薄弱,資金監管和投資控制存在漏洞。

(二)工作措施

1.以落實交通運輸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領導干部八項規定》為重點,即:一是不準以任何方式違規干預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二是不準介紹或指定建設工程材料、設備供應商和違規干預工程材料、設備采購活動;三是不準介紹或指定設計分包、工程分包、勞務分包隊伍;四是不準違規干預工程設計變更、索賠、計量支付、資金撥付、工程驗收等事項;五是不準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業務范圍內個人從事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六是不準接受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和人員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七是不準接受或占用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和人員的財物;八是不準在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案件,嚴格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

2.以規范交通運輸部門工程建設領域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為為重點,明確和落實監管職責。對監管不力、行政不作為和亂作為等失職瀆職行為,嚴肅進行責任追究。

3.以加強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和水運建設工程項目立項、設計審查、施工許可工作為重點,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4.以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質量為重點,嚴格設計變更管理,推行公路橋梁、隧道工程和碼頭建設安全風險評估制度,保障公路橋梁、隧道工程和碼頭建設運營安全。

5.以建立健全交通建設市場誠信體系為重點,規范交通建設市場行為,特別是招標投標行為和合同履約行為。

6.以推行合理標價、合理工期、合理標段為重點,夯實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

7.以抓好項目法人、項目經理、項目總監“三個關鍵人”為重點,為推行現代工程管理制度創造條件,全面提升建設項目管理水平。

8.以開展“監理企業樹品牌、監理人員講責任”的行業新風建設為重點,全面推動監理行業的職業化進程,充分發揮工程監理的專業監督作用。

9.以嚴格規范工程試驗檢測工作為重點,充分發揮試驗檢測數據對保障建設、指導施工、控制工程質量的基礎性作用。

10.以體制機制建設為重點,創新和完善交通建設市場和交通建設項目管理的體制與機制。

11.以加強建設資金監管和重點項目跟蹤審計為重點,規范工程建設資金預算編制、申領、撥付使用程序,充分發揮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防止違規違紀甚至違法挪用、貪污浪費現象的發生。

三、任務分解和責任領導及部門

為明確責任,確保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順利實施,實行局領導分塊負責制。

(一)全面清理規范性文件

目標要求:全面清理**縣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和水運工程建設領域的規范性文件,健全完善規章制度。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路政大隊、地方海事處、基本建設管理股

(二)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和前期工作

目標要求:加強綜合規劃、設計審批、施工許可等監管手段,著重解決未批先建、違規報批以及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等問題,促進項目決策和報審公開透明、依法實施。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基本建設管理股、公路規劃設計隊、地方公路管理段

(三)規范招標投標活動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正等問題,建設統一規范的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和水運建設有形市場,促進招投標活動的規范化、法制化。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物質、設備采購監管薄弱等突出問題,規范物質、設備采購問題。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局辦公室、基本建設管理股、局財務室

(四)加強工程建設實施和工程質量及安全的管理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監管薄弱環節、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不認真履行施工合同及監理責任、建設質量低劣和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等突出問題,保證工程建設質量,減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基本建設管理股、公路規劃設計隊、地方公路管理段、**縣農村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督查組

(五)加強資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混亂以及工程嚴重超概算等突出問題,促進工程建設資金規范、高效、安全、廉潔使用。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基本建設管理股、計財股

(六)推進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

目標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工程建設“五項”制度,著重解決工程建設信息公開不規范、不透明以及工程建設領域信用缺失等突出問題,積極推進個項目建設公開、透明,逐步建立互聯互通的工程建設領域誠信體系。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局辦公室、基本建設管理股

(七)加大查辦案件力度

目標要求:以落實交通運輸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領導干部八項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為重點,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的案件,嚴格規范領導干部從政行為,堅決遏制工程建設領域腐敗易發多發的勢頭。

責任領導:

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股、局辦公室。

四、工作安排步驟

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時間為2009年10月至2011年12月,具體步驟和階段劃分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廣泛動員部署(2009年10月—2009年11月)

1.成立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為加強**縣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和水運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治理,切實將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結合交通局工作實際,經局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成立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和水運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縣交通事業局局長)

副組長:(**縣交通事業局書記)

(**縣交通事業局副局長)

(**縣交通事業局副局長)

(**縣交通事業局副局長)

成員:(**縣交通事業局辦公室主任)

(路政大隊大隊長、地方公路管理段段長)

(**縣地方海事處處長)

(**縣公路規劃設計隊隊長)

(基本建設管理股股長)

(辦公室副主任、地方公路管理段副段長)

(**縣交通事業局出納)

(**縣交通事業局統計)

成員單位:局辦公室、**縣地方公路管理段、地方海事處,路政大隊、政策法規股、基本建設管理股、**縣公路規劃設計隊。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由**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辦公室人員從成員單位中抽調,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聯系電話:

2.制定工作分工安排。由領導小組制定《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分工安排》和《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工作分工和工作責任。

3.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在2009年11月中旬,召開1-2次全局干部職工大會,認真宣傳貫徹上級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同意思想,充分認識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安排部署建設領域突出問題治理的工作安排。

(二)排查問題階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

一要全面調查摸底。結合實際認真組織自查,摸清存在問題的底數,掌握涉及問題的部門和人員的基本情況,重點對2008年以來規模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和使用國有資金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項目進行自查,查找工程招投標、工程分包、物質采購、設計變更、計量支付、施工監理、試驗檢測、質量安全、征地拆遷等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的突出問題。

二要分析查找原因。針對查找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認真分析研究各種問題的表現形式、發生規律、主要特點和產生的根源,找準問題癥結,明確整改方向,提出改進措施和辦法,制定相應的預警防控措施。

三要開展重點督查。根據需要選擇重點項目、重點環節組織督查,并將自查和整改情況向州局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報告,請求給予幫助指導。

(三)整改規范階段(2010年6月—2011年6月)

1.及時糾正問題。針對本《實施方案》提出的突出問題和排查發現的問題,制定和落實整改措施,及時進行糾正,確保政府投資和使用國有資金的農村公路建設工程和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特別是擴大內需建設項目優質、高效、安全、廉潔實施。

2.落實監管責任。積極配合相關職能部門,落實監管責任。著重加強項目建設程序的監管,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認真落實施工許可制度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著重加強招標投標活動監管,規范招標方式確定、招標文件編制、資格審查、標段劃分、評標定標等行為;選擇部分政府投資重點工程項目開展招投標掛牌監督和招投標專項督查。著重加強項目建設實施過程監管,嚴格依法征地拆遷,嚴格合同訂立和履約,規范設計變更,科學組織施工,加強資金管理,控制建設成本,禁止轉包和違法分包。著重加強工程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的監管,落實從業各方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施工監理,防止重、特大質量與安全事故的發生。

3.推廣典型經驗。為切實組織實施好我局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專業人員到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做得較好的單位參觀學習,吸取好的經驗和工作方法。

4.完善法規制度。結合開展“制度落實年”活動,全面清理工程建設領域的法規制度,分類作出處理,不適應的予以廢止,不夠完善的及時修訂,需要新出臺的抓緊研究制定。

(四)鞏固治理成果(2011年7月—2011年12月)

把專項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經驗進行歸納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實現法規制度的系統化。適時對專項治理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專項治理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五、保障措施

1.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認真學習領會上級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充分認識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專項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責任機制,按職責分工,切實負起責任,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

2.注意統籌兼顧。要把排查問題、進行整改、加強監管、完善制度有機結合起來,要把專項治理工作與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與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情況監督檢查、與加強日常監管相結合,既要注重解決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要注重建立健全工程建設健康有序發展的長效機制。

3.加強案件查處。把案件查處貫穿于專項治理工作的始終,積極協助、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群眾反映強烈和領導干部利用職權插手干預工程建設活動的案件。通過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查找和堵塞體制機制、制度上的漏洞,開展警示教育,推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向深入發展。

4.強調查研究。組織力量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解決專項治理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時推廣有效做法和典型經驗,鞏固專項治理的成果。

5.整合工作力量。與質量監督和紀檢監察等職能部門加強協作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形成工作合力。高度重視宣傳報道工作,利用部政府網站和《中國交通報》、《中國水運報》及互聯網等媒體,大力宣傳專項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和工作成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