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1-18 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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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為了確保集中整治行動取得明顯效果,縣政府成立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副縣長蔡光任組長,縣長助理、縣公安局長由明言任副組長,縣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負責人及各鄉鎮鄉鎮長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大隊長呂希謙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集中整治行動的組織、指導、協調工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集中整治活動,重點整治一批交通違法行為突出、秩序比較混亂、事故隱患多的地區和路段,依法查處一批嚴重交通違法駕駛人,查糾一批嚴重違法車輛,消除一批客運安全隱患,努力使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明顯下降,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杜絕一次死亡l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為縣域經濟發展和人民群眾平安出行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

三、整治重點

此次整治的重點為:一是重點車輛。把7座以上客運車輛、校車、大貨車尤其是拉土(沙石)車、涉牌涉證、報廢車輛、摩托車作為管控重點,特別是對客運企業必須開展一次集中檢查,對隱患突出、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的客運企業要限期整改。二是重點路段。要進一步加強校園周邊交通環境的治理,將民警的勤務部署與學校學生上、下學時間調整一致,在學生上、下學時間,校園門口必須要有民警維護交通秩序,公路沿線要有巡邏車進行安全巡查。三是重點時段。要堅持科學布警、科學勤務,根據路面動態及事故發生特點規律靈活安排勤務時間,重點加強對18時至24時時段的巡查管控,主要是查處涉牌涉證、酒后駕駛、超速、超載、超員行駛的違法行為;下半夜則重點查處客車、大貨車、農用車疲勞駕駛違法行為。

四、工作措施

(一)大力營造整治輿論氛圍。

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及各鄉鎮、各運輸企業,要大張旗鼓開展集中整治宣傳活動,大力營造宣傳氛圍,要在國省道沿線所有村莊采用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和交通安全提示等方式進行宣傳。要利用電視、廣播傳播交通信息、交通安全常識,利用農村集市貿易組織農民觀看宣傳掛圖和專題片,不斷加強對群眾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要強化對重點單位和重點人群宣傳,做到運輸企業特別是長途客運企業一個不漏,重點駕駛人一個不漏,中小學校一個不漏。要在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開展宣傳的同時,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媒體開展宣傳,在最短的時間內形成專項整治宣傳的規模效應,真正形成人人講安全,各方抓安全,全社會重視交通安全的新局面。

(二)嚴查機動車超速行駛違法行為。

根據我縣道路超速違法行為情況,縣交警大隊要在高速公路兩個收費站以及其它事故多發路段,加大電子測速力度,合理安排勤務,認真組織測速整治。特別是對故意遮擋號牌、無牌行駛、逃避測速檢查的要嚴格查處,一經查實要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堅決打消其囂張氣焰。

(三)嚴查客車超員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與交通部門要加強協作,齊抓共管,加強對7座以上客車、校車等重點車輛的檢查,逐一核查乘載人數并做好登記,發現和查處客車超員交通違法行為。同時,要采取流動巡邏與固定執勤、區域聯勤相結合的勤務方式,及時發現和查處客車超員以及倒運超員乘客逃避檢查的違法行為。對超員客運車輛要進行卸客轉運。對超員50%以上的客運車輛所屬客運企業要通報縣安監部門及交通主管部門,在縣電視臺公開曝光,并依法追究企業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責任人和車主的責任。對一個月內連續發生三次以上超員違法行為記錄的客運企業,要堅決依法對其相關負責主管人員進行處罰。

(四)嚴查酒后駕駛違法行為。

公安機關要整合交警、巡警、派出所等警力資源,認真分析全縣酒后駕駛違法行為的發生規律以及事故特點,以午餐后和晚餐后為重點時段,以城區餐飲業較為集中的區域、公路城鄉結合部和鄉鎮出入口為重點部位,開展集中統一行動,依法對酒后駕車違法行為嚴管重處。要嚴格按照執法程序,做好取證工作。對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要依法拘留。縣電視臺及政府網站要充分發揮新聞監督作用,對公安機關查處酒后駕駛的統一行動,進行隨警作戰,現場采訪,及時報道整治行動,加大對酒后駕駛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報道,加大震懾力度。

(五)嚴查疲勞駕駛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要針對長途客運車輛途經我縣的班次、時間,針對容易出現疲勞駕駛的時段,加大巡邏密度。對在交通安全服務站發現的疲勞駕駛行為,進行安全教育后責令駕駛人離車休息,消除疲勞狀態。對在巡邏過程中發現的疲勞駕駛行為,要通過使用警報器、喊話等方式,提醒駕駛人注意。情況嚴重的,可采取警車引導的方法,將車輛引領至安全地帶或服務區,責令駕駛人休息并消除疲勞狀態。對連續駕車超過4小時或24小時內實際駕駛時間累計超過8小時的駕駛人,一律強制休息,并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六)嚴查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載人違法行為。

各鄉鎮要以“安全年”創建為載體,發揮交通安全工作站和農村派出所交通勤務室的作用,切實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拓寬村村通彎道路段,健全完善轄區農村道路安全防控網絡;交警大隊要科學調整勤務并向農村地區延伸,充分發揮現有鄉鎮中隊的作用,協調派出所交通勤務室加大對農村道路的管控力度,確保重點路段、重點時段有民警執勤和巡邏。要集中警力,嚴厲查處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載人違法行為。要發動村黨支部、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加強對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駕駛人的教育管理,制止農村群眾搭乘上述車輛趕集、出行。要會同公路部門和鄉鎮進一步完善縣鄉道路的防護設施和標志標牌,加強日常維護和管理。

(七)嚴查涉牌涉證、報廢車輛、摩托車超員超速違法行為。

整治期間,縣政府要組織公安、交通、城建等部門,由公安交警牽頭,以城區為重點,嚴查機動車無牌、無證、套牌、假牌、遮擋號牌等涉牌涉證以及報廢車輛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嚴查摩托車超員、超速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對具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車輛,要堅決采取暫扣車輛等強制措施,一律上限處罰。假牌套牌要一律強制收繳,遮擋號牌的一律現場清除,涉及盜搶嫌疑的要按規定移交公安刑偵部門處置,違法行為不消除堅決不予放行。

(八)全警參戰,迅速掀起集中整治的嚴管嚴治區域效應。

公安機關要發揮主力軍的作用,根據轄區交通事故和交通違法行為發生規律,組織交警、治安、巡警、農村基層派出所的警力,以交警為重點,加強警力部署,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與正在開展“打擊盜竊大牲畜專項行動”結合起來,迅速投入到集中整治工作中。要確保60%的警力全部深入到整治一線,全力投入整治行動。交警大隊機關各科室除留守必要的人員外,全部下放到各基層中隊,按執勤中隊布警方案擺放到路面上。在縣鄉道路和廣大鄉村,要發揮好鄉鎮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的作用。要協調派出所交通勤務室積極參與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等工作。同時,要將移動電子警察車、雷達測速儀、酒精測試儀、攝像機等裝備全部投入到路面執法上,要充分發揮城區電子警察的作用,要為民警個人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強化一線民警作戰能力,組織好省市安排部署的六次統一行動,對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堅決做到嚴防、嚴管、嚴治、嚴懲,發現一起糾正一起,堅決依法從重處罰,形成高壓態勢,該吊銷駕駛證的要堅決予以吊銷,該拘留的堅決依法予以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2·16”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視頻會議精神,按照全縣安全生產會議的總體要求,本著對黨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以構建和諧社會,為全民創業創造良好氛圍為出發點和歸宿點,把道路交通安全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鄉鎮、各部門主要領導為各自轄區、行業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要加強領導,統一思想,強化措施,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壓實擔子。切實做到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職人員經常抓,在全縣迅速掀起集中整治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高潮,嚴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各交通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要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嚴格管理;公路管理部門要積極排查事故黑點,消除隱患;交通部門發揮行業主管作用,嚴格管理;公安交警部門要發揮主管道路交通安全主力軍的作用,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作戰,層層落實責任。對集中整治期間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轄區接連發生死人事故的,鄉鎮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向縣政府作出檢查;后果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安全責任;發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建設、安監部門領導要分別向其上級業務部門作檢查,并取消該鄉鎮、部門及主要分管領導當年評先選優資格;對因履行職責不到位引起交通事故的和工作不負責任的,要嚴肅處理并通報全縣。

(三)加強督導,靈通信息。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安監局要加強對全縣道路交通工作的檢查和督導。定期督察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履行職責情況,檢查各鄉鎮、各部門以及各有關單位的安全責任落實情況,進一步完善一票否決、責任追究制度。行動期間,各鄉鎮政府、交通、建設、教育、安監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將集中整治工作動態、進展情況報集中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整治辦公室每周統計匯總工作信息,及時上報縣政府辦公室以及上級交警部門,并對階段性工作及整治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全面反映集中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集中整治結束后,要將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形成書面材料,并及時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