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點屠宰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1-13 0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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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點屠宰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組織實施

在*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市畜禽屠宰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督導、協調全市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

(一)以*市商務局為主會同市畜牧部門及市直有關部門、縣(市)政府嚴格按照省、市政府關于牛羊雞定點屠宰廠設置規劃、設置條件、設置標準、設置程序設置牛羊雞定點屠宰廠。

(二)縣(市)人民政府及畜禽屠宰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的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

二、總體安排及實施步驟

20*年底前全市全面實施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市區及具備條件的縣(市)力爭在20*年11月30日前開始實施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

全市實施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分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階段。從20*年10月1日開始,開展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實行牛羊雞等畜禽定點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實施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的實施方案、設置規劃、設置標準、設置條件、設置審批程序等,為全面推行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做好輿論準備。

(二)受理申請階段。自20*年10月8日至20*年11月30日止。

(三)現場驗收審批階段。市區及具備條件的縣(市)從20*年11月1日開始,其他縣(市)從20*年12月1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年12月20日。

(四)集中整治階段

1.經過現場驗收,并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區域從20*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

2.從20*年12月31日開始,全市全面實施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

3.已設置牛羊雞定點屠宰廠并開始生產的縣(市),立即開展牛羊雞定點屠宰執法工作,嚴厲打擊未經定點擅自屠宰牛羊雞的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全市所有市場、超市、肉食店、賓館、飯店、招待所、肉制品加工、集體伙食單位,必須銷售和使用經牛羊雞定點屠宰廠屠宰的牛羊雞產品,未經定點屠宰的牛羊雞產品,不得進入已實行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區域銷售。

三、牛羊雞定點屠宰廠建廠標準及要求

(一)設立牛羊雞定點屠宰廠應具備《河北省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的條件。

(二)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規模和主要設施、設備要達到《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河北省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辦字〔20*〕42號)第二條十項要求。

(三)牛羊定點屠宰廠的建設執行《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GB/T17237—1998)、《肉類加工廠衛生規范》(GB12694—90)、《肉類加工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2457—92)。

(四)雞定點屠宰廠的建設執行河北省商務廳印發的《雞定點屠宰廠建廠要求(暫行)》。

(五)申請設立清真牛羊雞定點屠宰廠,除應達到以上規定的條件外,還須符合《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的規定。其單位法定代表人或生產負責人必須是回族或其他有清真習慣的少數民族,從業人員中回族或其他有清真習慣的少數民族員工不得少于20%。屠宰必須按照清真風俗習慣要求進行。

(六)設立牛羊雞定點屠宰廠應符合動物防疫要求。

四、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申請、審批程序

(一)組織機構。市商務局成立由主管領導任組長,熟悉屠宰管理政策和相關技術標準人員、行政審批人員為成員的書面材料審查小組(三人以上)。各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審查小組,審查小組要會同法律、法規賦予前置許可職能的部門審查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書面材料。

(二)申報條件。申請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單位或個人,應向所在地商務部門及審查小組提交以下證明或說明:

1.符合《河北省牛羊雞定點屠宰廠設置規劃》說明;

2.牛羊雞定點屠宰廠所處位置、周邊情況說明及草圖;

3.水源說明及水質合格證明;

4.廠區布局平面圖;

5.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設計規模,與設計規模相適應的待宰間、急宰間、屠宰車間、副產品處理間、分割車間、預冷、冷庫等建筑面積說明及設計圖紙;

6.屠宰設備及工藝說明;

7.肉品品質檢驗、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說明;

8.污水排放設計設施、設備說明;

9.化驗室設備、化驗能力說明;

10.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的證明和說明;

11.土地使用證明和說明;

12.環保部門的環評手續;

13.本實施方案第三條五項標準及要求的相關條件。

(三)申請和受理

1.申請設立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單位或個人,應向所在地縣(市)商務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說明材料。縣(市)商務部門要在接到申請后,會同畜牧、民宗、環保、衛生、工商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書面審核完畢,并報*市商務局及審查小組審核。市商務局及審查小組對上報的申請及書面材料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受理的,應書面說明理由,予以受理的要向申請人發出《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申請準予受理通知書》。

2.*市橋西區、橋東區、開發區申請設立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單位或個人直接向*市行政服務中心市商務局窗口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說明材料。

3.對申請材料齊全,內容真實,符合牛羊雞管理規定的,市商務局及審查小組要正式作出受理決定,并將申請人的情況和受理決定在申請人所在縣(市、區)、鄉(鎮)、村公示5天。對在公示期間收到有關申請人不符合申請條件或申請人擬建廠址不宜建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意見,要認真進行調查。經調查情況屬實的,要終止對申請人申請定點屠宰資格的受理、審批。并書面告知申請人。

4.申請新建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竣工截止日期為20*年12月1日前。申請人應將建設資金交指定賬戶周轉,并預留預繳一定數額的保證資金以確保現場驗收及相關工作按時開展。

(四)現場審查

1.目前正常生產經營的牛羊雞屠宰廠申請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的,經書面審核符合省、市設置規劃、條件、標準要求的,市商務局及審查小組要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審核。

2.擬新建牛羊雞定點屠宰廠在準予受理后方可建廠,竣工后15個工作日內由市商務局及審查小組組織有關部門現場審查。

3.經現場審核考察合格的,各有關部門出具現場驗收報告,一并呈報*市人民政府審批。驗收不合格的,向申請人作出書面說明。

(五)審批。市商務局及審查小組在組織現場驗收合格后,做出綜合驗收報告,并將各有關部門做出的審查驗收報告一并呈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六)發證。經市政府批準后,市商務局及審查小組要在10個工作日內按省商務廳要求,將市政府的批復文件及所有上報材料報省商務廳,從省商務廳領取根據規劃統一制作和編號的牛羊雞定點屠宰許可證、標志牌。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規定辦理有關許可證明。

五、牛羊雞定點屠宰廠執行標準

(一)牛的屠宰執行《牛屠宰操作規程》(GB/T19477—2004)。

(二)羊屠宰暫執行河北省商務廳印發的《羊屠宰技術要求(暫行)》。

(三)雞屠宰執行《肉雞屠宰操作規程》(GB/T19478—2004)。

(四)牛羊定點屠宰廠肉品品質檢驗執行《牛羊屠宰產品品質檢驗規程》(GB/T18393—2001)。

(五)雞定點屠宰廠肉品品質檢驗暫執行河北省商務廳印發的《雞產品肉品品質檢驗要求(暫行)》。

(六)牛羊雞產品質量執行以下標準:

《鮮、凍四分體帶骨牛肉》(GB/T9960—1988)、《鮮、凍分割牛肉》(GB/T17238—1998)、《鮮、凍胴體羊肉》(GB9961—2001)、《鮮、凍禽產品》(GB16869—2005)和《鮮凍畜肉衛生標準》(GB27*—2005)。

(七)牛羊雞及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執行《病害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生物安全處理規程》(GB16548—2006)。

(八)牛羊雞定點屠宰廠消毒執行《畜禽產品消毒規范》(GB/T16569—1996)。

(九)牛羊雞定點屠宰檢疫執行《動物防疫法》的規定以及相關規定。

六、牛羊雞定點屠宰廠產品合格標識的使用規定

(一)在全省制定實施《牛羊雞肉品品質檢驗合格標識管理辦法》前,暫按以下要求使用肉品品質檢驗合格標識:

1.片牛、羊肉使用針刺式滾動印章,同時隨貨同行紙質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

2.整雞產品使用腳環;

3.分割牛羊雞使用紙質或不干膠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

4.肉品品質檢驗合格印章要載明:生產廠名、生產日期和“檢驗合格”字樣;

5.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要載明:生產廠名、生產日期,數量、肉檢負責人、產品名稱和肉檢合格字樣;

6.肉品品質檢驗合格標識(證、章、環)由*市商務局統一制作,其樣式要報省商務廳備案并由省商務廳統一公布。

(二)牛羊雞產品的檢疫標識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以及相關規定。

(三)清真牛羊雞產品須有明顯的清真標志,不得與其他標識混用。

(四)牛羊雞產品的檢疫標識、肉品品質檢驗標識、清真標識的使用,由商務局會同畜牧、民宗部門具體落實。

七、牛羊雞產品流通管理

(一)嚴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河北省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辦字〔20*〕42號)要求,鼓勵具有機械化、規模化、冷鏈屠宰加工運輸的牛羊雞定點屠宰的產品進行異地流通。不具備冷藏設施和冷藏冷凍運輸條件的定點屠宰廠,不得異地銷售牛羊雞產品。

(二)外省進入我市銷售牛羊雞產品的屠宰廠,要達到規模化、機械化、冷鏈屠宰加工運輸條件,產品質量要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分別向肉品銷售地商務、畜牧、民宗部門備案登記,應提供定點屠宰資格證明、縣級以上檢疫證明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

(三)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商務局關于加強生豬產品流通管理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辦字〔2006〕54號)要求,我市已實行了生豬產品準入管理。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河北省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辦字〔20*〕42號),把牛羊雞產品也納入準入管理范圍的要求。具體準入條件,暫參照生豬產品準入條件管理。

(四)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年第1號)要求,組織、指導、監督牛羊雞定點屠宰廠與肉品銷售市場建立“廠場掛鉤”協議準入制度和索證索票制度、經銷商管理制度、購銷臺帳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五)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要加強對牛羊雞產品的流通管理。

八、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的執法依據

(一)各有關部門依據各自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違反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的行為進行查處。

(二)各級商務部門對違反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的行為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辦字〔20*〕42號)規定,參照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河北省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法》規定實施行政處罰。

九、牛羊雞的檢疫收費和代宰加工收費

(一)牛羊雞的檢疫收費在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規定的標準出臺前,執行現有規定。

(二)牛羊雞代宰加工收費標準暫執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貿易局、市物價局關于統一核定生豬等畜禽定點屠宰加工費標準的報告的通知》(辦字〔1999〕46號)。

十、加強對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的支持

(一)加強領導。市區及各縣(市)政府要充分發揮畜禽屠宰管理領導小組的作用,建立定期會商機制,要把做好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列為重要工作,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扎實開展工作。

(二)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市區及各縣(市)政府要從相關部門抽調得力人員組成聯合執法隊伍,由商務部門牽頭組織,公安部門應派專人參加聯合執法活動。

(三)嚴格落實責任。市區及各縣(市)政府要明確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各個環節的管理責任和工作目標。對工作業績突出的,應予以表彰、獎勵,對完不成工作目標的要追究責任。

(四)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市區及各縣(市)政府要明確負責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的機構,配備與工作相適應的人員。要安排牛羊雞定點屠宰啟動經費和管理經費,用于加強屠宰管理和執法,確保牛羊雞定點屠宰管理工作健康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