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品市場整頓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25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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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整合社會廢舊物質資源、規范廢品回收市場,根據市政府《關于做好本市廢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意見》的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區整頓廢品回收市場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做好本市廢品回收利用工作的意見》的文件精神,做到垃圾減量、資源利用,規范我區廢品回收市場,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集中整治、兼顧長效”的工作方針,充分發揮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和執法部門的作用,堅決取締無照廢品回收網點,整治不規范操作的廢品回收企業,限制無照流動回收人員,使我區的廢品回收市場逐步走向規范、有序。
二、組織領導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商旅委、綜治辦牽頭,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環保局、房地局、衛生局、市容管理、城管執法、信訪辦和供銷社等部門參加,組成區廢舊物品整頓和規范協調小組,由區人民政府副區長施黃飛任組長,戚學民、劉銀芳任副組長,其他成員單位的分管領導為小組成員。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商旅委,負責具體工作。
三、整治重點
(一)取締無照回收點。據統計,目前全區的各類廢品回收點有321個,其中無照205個,還有不少流動收廢船舶。這些無照收購點不僅擾亂了廢品回收市場,而且造成了嚴重治安問題,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規范廢品回收企業在經營上的不合法操作。在對廢品回收企業的開業限制取消后,廢品回收企業增量較快,新增的企業在經營行為上存在著不少問題,在這次整治中要加以糾正。具體為:
1、有照但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應立即停業整頓;
2、營業執照與經營地址不符或租用農田經營的,應立即變更經營地址;
3、租用他人營業執照的(包括一照多點經營的),應停業并重新辦理工商執照;
4、超范圍經營和回收來路不明的廢舊物品的,應停業整頓。
(三)沒收無證廢品回收流動三輪車。無證廢品回收三輪車流動性強,難以有序管理。放任自流不僅影響市容市貌,而且存在治安管理隱患,在整治中要堅決予以沒收。
四、整治方法
目前我區的廢品回收市場比較混亂,無照、不規范回收網點遍布全區各鎮(街道、工業區),整治工作任務繁重,將分階段實施廢品回收市場的整治工作。
(一)調查摸底階段(7月上旬)
由各鎮(街道、工業區)對本轄區范圍內的無照廢品回收企業進行一次詳細的摸底工作,為集中整治作準備。
(二)宣傳發動階段(7月下旬)
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宣傳介紹新建成的廢品回收網絡和廢品統一回收的意義,提高居民的綠色環保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印制告知書,由區商旅委、綜治辦、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聯合下發整治廢品市場告知書,明確本次廢品回收市場整治重點和范圍,為專項整治工作擴大輿論聲勢。
(三)集中整治階段(8月-9月)
為確保整治廢品回收市場取得實效,整治活動采用以塊為主、集中整治的方法。由各鎮(街道、工業區)綜治辦牽頭,組織商業、公安、工商、城管、環衛等部門參加,對本轄區內的廢品回收點進行專項檢查。中心城區和重點區域由區商旅委和區綜治辦牽頭,組織區公安、工商、城管、環保等部門進行3至5次全區性統一行動。依法取締違法、違規收購行為,打擊廢舊物品回收中的違法犯罪活動。
五、長效管理
廢品回收市場的整治是一項長期的、經常性的工作,要使我區廢品回收市場長期保持規范、有序,必須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一)建立管理網絡、實行資質論證
在各鎮(街道、工業區)建立廢舊物品收購管理站,各管理站應指定由政府推進建設的廢品交投站負責廢品收購,必要時可增設1-2個廢品收購點。各管理站負責對有身份證、居住證或暫住證的外來從事收購和本區下崗失業人員中具備收購能力的人員進行登記,辦理資質認定和許可手續,按照標識、車輛、衡器、服裝和服務標準“五統一”的標準,建立自治自律的廢舊物品回收隊伍。
(二)加強車輛管理,制作統一牌照
為有效控制無證流動回收三輪車,由區廢舊物品整頓和規范協調小組統一制作三輪車牌,下發到在各鎮(街道、工業區)的廢舊物品收購管理站,再由管理站發給由政府推進建設的廢品交投站或增設廢品回收點的廢品回收車。無牌的流動回收三輪車一律不準上街進行廢品回收。
(三)明確部門職責,加強日常監管
各職能部門根據分工,各司其責,密切配合,加強對廢品回收行業的管理。
1、區商旅委、綜治辦負責對廢品回收市場整治進行綜合協調;
2、區工商分局負責從嚴掌握廢品回收企業開設標準,控制總量;規范企業經營范圍;結合營業執照年檢(審證),從嚴執行標準,在每年工商年檢中淘汰一批不規范廢品回收單位;
3、區公安分局負責對廢品回收中的收贓、窩贓行為進行處理;
4、區環保局負責對廢品回收企業產生的噪音、粉塵、污水等是否符合環保標準進行測評,作為工商登記注冊的依據;
5、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加強對無牌照的廢品回收三輪車進行嚴格管理,限制其無序流動;
6、區房地局負責物業管理單位配合本區各鎮廢品交投站在小區設立回收點,杜絕無證流動攤販進入小區;對占用農田進行廢品回收企業予以取締;
7、各鎮(街道、工業區)負責對本轄區內廢品回收企業加強日常監管。引導流動無照收購人員進入政府統一推進建設的廢品交投站。配備稽查人員,開展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收購人員中不符合資質條件的堅決予以取締,觸犯刑法的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8、區供銷社及下屬金屬回收公司負責各廢品交投站的日常管理和業務培訓。要增強市場競爭和服務意識,整合現有回收網絡,努力擴大市場服務面,真正起到廢品回收主力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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