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故防治工作方案

時間:2022-03-19 0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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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故防治工作方案

為確保轄區的社會政治穩定,繼續深入打造“平安王官”,提高辦事處應對突發性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整體作戰能力,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特制定*街道辦事處處置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街道黨工委和辦事處的統一領導下,以保穩定、促發展、創和諧為宗旨和落腳點。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在快速反應機制中的龍頭作用,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立足快速反應,形成整體合力。在有效應對突發性事件的同時,力爭在第一時間平息事態,縮小影響,減少損失,保持穩定。

二、指揮系統

總指揮:仲崇齋、宿宏嶺

一線指揮:王廣通、董士亮、程嘉凱

成員:機關各科室科長、政法科成員及各社區居委會主任

三、處置措施

1.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最先獲悉信息的人員要及時主動地將情況向街道主要領導(指書記、主任)及街道值班室報告,街道值班人員同時要向區政府值班室、區穩定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報告,街道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聯系點領導和社區主要領導均要到場處置。

2.各類情況的發生,首先要弄清時間、地點、單位、大概原因,涉及人員范圍和程度,并向分管領導、聯系點領導報告,相關人員及時到場處置。

3.根據需要采取相應措施,勸散無關圍觀人員,維護現場秩序,凡涉及到政策性和有關人員的利益關系,一時搞不清的不能隨意表態、發表意見。首先要把事態平息、緩和再由有關部門處理。

4.要將事件的處理結果及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區委辦、區政府辦、區維穩辦和區信訪局。

5.通信暢通。相關單位和相關人員的手機、小靈通等通訊工具必須確保24小時處于開機狀態,確保通信的暢通。凡因通信不暢,影響指揮、貽誤戰機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工作分工

發生突發性、群體性重大事件,辦事處機關干部和社區干部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做好事件平息和疏導工作,辦事處機關各科室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切實負起處置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發生等邪教問題重大突發性事件,在及時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報告的同時也要向區委辦、區政府辦、區維穩辦和區610辦公室報告。并根據辦事處防控和處理等邪教問題的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處置。

2.發生火災事件:在及時報警的同時,要向辦事處主管領導、分管領導及社區主要領導報告。辦事處根據火災情況向區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組織人員配合消防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處置,和群眾的安撫工作,對有受傷人員及時進行醫治。

3.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企業內部發生群體性糾紛事件:要及時向辦事處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經發科報告,及時到場對安全事故及時施救、醫治的同時保護好現場;并報告區安檢局、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事故。對企業內部發生的群體性糾紛,也要在防止事態擴大的同時,做好勸說解釋工作,并向勞動部門報告。

4.轄區內發生刑事案件及重大治安案件,及時向派出所報告。

5.轄區內發生其它各類突發性事件時,要及時向分管領導、聯系點領導報告,并且及時到場。首先是防止事態的擴大,減少各類事件的損失和影響。同時根據事件的大小,向上級報告情況。如因城管方面的原因引起的糾紛應向分管城管的副主任和城管科長報告。

6.凡在居民區內發生的各類情況均要向社區書記、主任、聯系點領導報告,并到場處置和配合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