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公共利益研究
時間:2022-06-07 09: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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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所謂公共管理,指的是政府通過公共政策進行管理的措施,在此過程中形成了公共產品和服務,能夠對公共利益提供有效保障。而公共利益指的是各種資源和條件,這些社會資源和條件供人們生存、發展、享受,具有較強的分享性和客觀性。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核心,通過公共管理能夠提高社會利益效果。
關鍵詞:公共管理;公共利益;研究
一、公共利益以及公共管理解讀
(一)公共利益。公共和利益是公共利益中最主要的兩大內容,兩者之間的關系很難明確地界定,所以關于公共利益的研究也十分困難。首先公共利益達標者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其次公共利益也能夠從機構利益角度來分析。但是當前關于公共利益和機構利益或大多數人利益是否具有同樣的意義仍然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分析。公共利益和個人利益相對應,公共利益包括個人利益,社會大眾是其服務的主要對象,涉及諸多負責的內容。通常需求和利益之間有著緊密的關系,但是與個人利益不同的是公共利益不單單是個人的需求,而是社會大眾的共同需求,比如公共汽車、公共管徑等。相比之下個人利益最突出的特點就是具有排他性。(二)公共管理。通常來講,公共管理主要是將新的技術以及觀念等應用在公共的領域,從而為大眾提供更好的服務。其中,公共管理是通過政府相關管理機構并且集合社會上的力量,用政治以及經濟等方面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途徑,從而為大眾提供良好服務。通過公關管理可以提前實現公共利益,同時也有助于政府、社會治療效果的提升。非政府性機構及政府機構均可開展公共事務,通過公共管理推動公共利益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為了促使公共利益能夠盡快實現,需要開展公共管理,而非政府或者政府性組織即為公共管理的實踐者。當前公共管理主體的核心部分為我國政府部門。(三)公共政策。由于學者們對公共政策研究的方向和側重點有所不同,所以關于其定義上也有著較多的說法,其中比較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國普雷斯曼和韋爾達夫斯基,兩人是著名的政策學家,針對公共政策執行含義方面,他們認為主要包括兩方面,分別是確定目標和取得目標所采取的行動,以及兩者之間彼此的影響。在綜合分析了國內外學者對于公共政策執行的定義后認為政府制定了相關政策后由執行部門落實政策的過程即為公共政策執行。
二、公共管理以及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
(一)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價值來源。在人類的活動中,利益性和導向性是行為的特征之一,簡而言之,人的活動通常將自身利益作為出發點,這是創造、實現價值的基本程序,價值是受到利益驅使才實現的,沒有利益也就無法體現活動的價值。人類社會在利益的驅動下不斷進步,所以在公共管理中,公共利益是重要的動力和源泉,在公共管理中不能講公共利益忽略。(二)公共利益決定公共管理的形式。人們的利益需求主要包括物質需求和精神需求,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實現公共利益,從而滿足人們的物質精神需要。但是個人意愿是無法左右公共利益的,公共管理的目的也不是滿足所有人的需求。政府在通過公共管理實現自身職能的過程中會保障公共利益。但是,很多人都會更加重視自身利益而缺乏對公共利益的重視,所以政府作為公共管理的主體主要作用之一就是有效協調二者之間的關系,將沖突和矛盾降到最低。政府應當堅持“為人民服務”的理念,提高對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視。
三、公共利益在社會中實現的途徑
(一)規范執行協商方式,拓展協商渠道。當前直接協商、征求意見、座談會、研討會、聽證會等都是協商的主要方式。隨著協商民主實踐的不斷發展,各類協商方式逐漸得到健全和完善,但是不同的協商方式都存在一定的不足之處,但也有著其獨特的優勢。因此應當以實際情況為基礎來確定公共政策執行中的協商方式,并且加強經驗的積累,不斷完善使用協商的方法技術,加強對協商方式的規范。同時,為了能夠進一步獲得公眾的意愿和訴求,還應當加強政府機關和社會的協商,建立良好的渠道,為群眾提供便捷通道。可以通過人大、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等渠道來進一步拓展協商渠道,也可以利用互聯網等先進的技術建立溝通平臺,使協商工作可以通過互聯網高效完成,突破傳統協商方式的約束,更好地完成協商工作。(二)健全公眾參與制度。公共政策執行的目標群體是公眾,公共政策能否被理解、公眾能否配合完成公共政策都直接影響著公共政策的切實執行。首先,應當積極引入公眾參與機制,加強社會監督,公開公共政策執行過程,通過民主投票、民主聽證會等方式加強民主監督。為保證社會公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應當公開化公眾政策執行的活動信息。其次,應該做好宣傳工作,提高民眾對公眾政策的理解程度,加強發展NGO等組織,通過利用這些組織加強民眾的參與,推進公共政策的落實。最后,應當進一步完善相關的規章制度,加強民眾參與力度,對公民參與計劃、監督和評估等相關的制度進行進一步地完善,從而最終真正地實現公民參與的權利。(三)協調個人與公共利益的關系。通常情況下,在公共利益面前,個人利益要基本符合的,兩者間的關系為相互包含、相互依賴。但是兩者的關系在一定情況下是對立的,我們要想將公共管理與公共利益間的矛盾減緩,就需要將個人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的關系進行平衡,對兩者間存在的不同有著充分的了解,社會成員個體的個體需要稱為個人利益,而以不同需要來劃分公共利益的話,可以分為服務行公共利益、保障性公共利益以及基礎性公共利益。
四、結語
公共利益最大化是公共管理的終極目標,公民和社會共同利益的實現需要有政府的帶頭管理,為此政府應當不斷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提高服務能力,從而更好地保證公共利益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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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雨 高堅 單位:華北水利水電大學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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