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孕產婦死亡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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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現《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和《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提出的戰略目標,提高我縣婦女兒童健康水平,根據《湖北省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項目實施的目的和意義
㈠目的
進一步加強孕產期保健管理,改善基層衛生設施,培訓產科技術人員,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婦幼保健服務能力;落實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免費政策,促進住院分娩,提高產科質量,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幼兒死亡率,消除新生兒破傷風的發生,提高貧困地區婦女兒童健康水平。
㈡意義
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以下簡稱“降消”項目)是一項順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是省政府承諾2008年為民辦十件實事的內容之一,降低貧困地區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幼兒死亡率,保障母嬰安全,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農村婦女、兒童身心健康的關愛,把溫暖送給最貧困、最艱難、最需要關心幫助的人,真正體現社會公平公正,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和諧發展。
二、項目目標
㈠長期目標
到2010年,孕產婦死亡率在2000年基礎上下降1/3。建立全縣婦幼衛生監測體系,完善產科建設,縣級急救中心、鄉鎮衛生院產科裝備優良,資料齊全,管理規范,各項指標達到或好于項目規定的標準,全縣婦女兒童健康水平明顯提高。
㈡2008年度目標
1、孕產婦死亡率控制為零;
2、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控制為零;
3、嬰兒死亡率控制在10‰以內;
4、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控制在12‰以內;
5、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8%,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100%;
6、新法接生率達到98%以上;
7、產前檢查覆蓋率達到100%;
8、縣、鄉醫療保健機構產科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三基)考核合格率達到80%以上。
三、項目內容
實施社會動員,加強產科建設及人員培訓,開展健康教育,落實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免費政策,規范孕產婦急救“綠色通道”和“急救中心”建設,加強項目工作督導。
四、項目執行時間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五、項目措施
㈠建立健全組織機構
1、縣政府成立縣“降消”項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衛生局、婦聯、財政局、民宗局、民政局、人口計生局、廣播電視局等部門負責人和鄉鎮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婦幼保健院。領導小組充分發揮協調、組織和管理職能作用,負責項目實施全過程領導。各鄉鎮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落實2~3人具體從事婦幼保健和“降消”項目工作,為項目工作順利實施提供組織保障,確保母嬰安全。農村黨支部、村委會成立“孕產婦住院分娩轉運小組”,負責本村項目工作。
2、縣衛生局成立項目技術指導組、孕產婦和圍產兒死亡評審專家組、項目督查組,負責“降消”項目的技術指導和評審工作。
3、縣人民醫院為全縣孕產婦急救中心,縣婦幼保健院為全縣孕產婦系統管理業務指導中心。
㈡明確部門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衛生局:認真貫徹執行《母嬰保健法》,依法實行項目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降消”項目計劃;進一步明確各醫療保健機構職責;制定健康教育計劃;制定人員培訓計劃、產科技術準入制度,對全縣醫療機構產科建設及搶救能力進行評定;指定縣級孕產婦搶救中心和孕產婦系統保健中心,建立產科急救綠色通道;開展孕產婦死亡的縣級評審;定期組織檢查“降消”項目工作落實情況。
縣婦聯:組織和動員各級婦女組織加強對“降消”項目工作的領導,并給予政策支持;與村委會和婦聯干部簽訂孕產婦住院分娩動員工作責任制。其主要內容是掌握孕情,開展孕期宣傳教育,動員孕婦落實住院分娩,確保孕產婦對“降消”項目政策和孕產婦保健知識知曉率達100%。
縣財政局:負責“降消”項目資金的籌集、劃撥和監管。
縣廣電局:負責落實“降消”項目宣傳專題節目,報道工作進展情況。
縣民政局:負責實施對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的救助。
縣人口計生局:加強優生優育知識的宣傳,強化村計生信息員的婦幼保健工作職責。掌握孕產婦信息,協助做好孕產婦系統保健管理和住院分娩宣傳動員工作。
縣民宗局:負責從民族地區醫療減免資金中安排一定資金,用于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救助。
2、縣降消項目辦(縣婦幼保健院)職責。
全面及時掌握各鄉鎮項目活動進展情況,收集、統計、分析和上報項目工作數據;組織專家組對孕產婦死亡和新生兒破傷風病例個案調查和評審;負責鄉級人員培訓,協助指導鄉鎮衛生院開展村級培訓;負責鄉、村婦幼保健管理與服務技術指導,協助項目技術指導組開展基層項目督導工作。
3、縣急救中心(縣人民醫院)職責。
健全孕產婦急救組織,做好孕產婦急救中心的工作;協助“降消”項目辦做好鄉級人員培訓工作;協助項目技術指導組開展基層項目督導工作;指導鄉鎮衛生院產科建設和助產技術服務,指導全縣孕產婦和嬰兒死亡原因分析、評審,提高干預措施,協助婦幼保健院指導基層婦幼保健技術服務。
4、鄉鎮項目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制定項目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健全鄉、村婦幼保健網絡,成立由村支書、村主任、保健信息員、鄉村醫生組成的村級孕產婦住院分娩轉運小組;負責村干部、村級保健人員、鄉村醫生培訓;健全月會工作制度,安排布置工作;加強轄區內產科建設與質量管理,提高助產技術服務能力,促進住院分娩。
5、村級孕產婦住院分娩轉運小組職責。
做好“降消”項目相關政策及知識的宣傳;做好孕產婦的高危識別篩查工作;做好本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和高危孕產婦的轉運工作。
㈢深入開展健康教育
重點推行“以婦女為核心,以醫療保健機構、家庭為最佳場所”的面對面宣傳教育,大力舉辦“孕婦學校”、“家庭學校”,傳播健康知識,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宣傳單、專欄、會議、標語等多種形式開展項目宣傳。縣項目辦公室全年在電視臺宣傳報道不少于5次,印制《孕產期保健手冊》、降消項目相關政策、孕產期保健、生殖保健等宣傳資料下發到每名孕產婦手中。各鄉鎮在鄉鎮主干道、醒目位置刷寫固定標語不得少于3條。有條件的醫療保健機構每月開辦1次“孕婦學校”和“準爸爸媽媽學校”。孕產婦宣傳教育達到“五個一”:即給每戶孕產婦家庭發放一份宣傳單,每個村或居委會每年開展一次主題宣傳教育活動,每個村衛生室每年出一期宣傳專欄,每個村有一條宣傳降消項目的固定標語,每個孕婦接受一次保健宣教。全縣婦幼衛生信息工作實行“三統一”。即統一表冊:縣、鄉、村三級使用全省統一的婦幼衛生管理手冊、孕產婦和兒童管理手冊、住院分娩登記冊和報表;統一要求:按報表填報要求及《湖北省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報告制度》的要求開展調查評審,匯總上報各種資料;統一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5號之前上交上一季度報表到縣項目辦。
㈣切實加強產科建設
提高產科服務能力,重點解決產科基礎條件落后,管理粗放,服務水平不高的問題。
1、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分工明確、管理規范。
2、嚴格準入制度。按照《母嬰保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執行助產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準入制度,堅決打擊非法行醫。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按照《湖北省鄉鎮衛生院產科質量評審標準》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強產科建設,改善鄉鎮衛生院婦產科服務環境,增加設備,提高技術含量,規范產科服務。
㈤認真抓好人員培訓
1、抓好管理培訓。具體培訓對象為項目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縣直醫療保健機構負責人、各鄉鎮分管領導及村干部、項目辦全體工作人員、專家組所有成員。培訓內容為項目的實施目的、意義和職責。
2、抓好業務培訓。一是充分利用省衛生廳派駐我縣項目專家的技術資源,重點加強全縣各級醫療保健機構婦產科骨干的業務培訓。二是根據不同的的情況,有針對性的選派技術人員到省、市、縣進修培訓。具體培訓內容為項目開展的目的、意義、要求、產科危急重癥的處理及轉診,有關服務技術規范、產科常用技術操作規程及急救設備規范、設備的管理和使用等。
㈥落實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免費政策
按照《湖北省29個貧困縣(市)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順產)免費工作實施辦法》的要求,對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順產)實行限價免費。
1、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順產實行限價收費。縣級限價500元內,鄉級限價400元內。
2、平產(順產)免費服務項目:血、尿常規、黑白B超、單胎順產接生(含產程觀察、陰道和肛門檢查、胎心監測和臍帶處理、會陰裂傷修補及側切),3天以內的普通病床、孕產婦護理、新生兒護理、基本用藥(催產、鎮靜、抗炎)。醫療保健機構必須將以上免費服務項目上墻公示,超出平產(順產)免費范圍的服務項目費用由孕產婦個人自負。
3、補償標準: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300元,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每例定補200元;有產科合并癥或并發癥且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村孕產婦,除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300元外,剩余部分按合作醫療住院補償比例報銷。城鎮低保孕產婦住院分娩,每例由中央和省級財政補助150元。
4、對孕產婦要因病施治,合理用藥,避免濫用抗生素;嚴格掌握剖宮產指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剖宮產率,鄉鎮衛生院剖宮產率控制在25%以內,縣級醫療保健機構剖宮產率控制在40%以內。剖宮產率超標1例縣級醫療機構扣減補助經費800元、鄉級醫療機構扣減補助經費600元。
㈦抓好孕產婦急救中心建設,暢通綠色通道
1、健全縣、鄉、村分級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和規范縣、鄉、村三級醫療保健機構,明確衛生技術人員的工作職責和任務。村級保健員主要做好孕產婦和嬰幼兒的初級保健管理和宣傳、動員、護送孕產婦住院分娩工作;鄉鎮衛生院負責孕產婦系統管理,加強衛生院的產科建設,主要處理正常分娩,同時做好危重孕產婦的轉診;縣婦幼保健院負責高危孕產婦系統管理,重點是加強高危孕產婦管理;縣孕產婦急救中心負責接收危急重孕產婦的轉診急救,從而形成網絡通暢、功能完善的孕產婦急救綠色通道。
2、進一步落實住院分娩動員責任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嚴格執行《孕產婦危險因素篩查與管理》的規定,篩查評分在30分以下的孕產婦,必須動員到鄉鎮衛生院檢查并住院分娩;篩查評分≥30分的孕產婦,必須動員到縣級醫療保健機構住院分娩。動員孕產婦住院分娩實行層級管理。村婦聯干部、計生專干、鄉村醫生為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動員宣傳的直接責任人,切實做到“三清楚二明白一確保”(所轄范圍孕婦底數清,孕婦孕情清,孕婦家庭情況清;孕婦明白孕期保健知識,明白住院分娩目的、意義及好處;確保孕婦住院分娩)。對未能落實孕婦住院分娩的,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造成孕產婦死亡的,從嚴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3、加強縣級急救中心建設,暢通綠色通道。按照《縣級孕產婦急救中心評估標準》,明確責任,加大投入,嚴格管理,切實加強縣級急救中心建設。成立孕產婦急救專家組,組建急救隊伍,確定固定交通工具和急救電話,規范搶救程序,加強應急演練,暢通綠色通道,確保婦女兒童生命安全。
㈧加強項目督導檢查
1、嚴格管理,加強督導。
縣督導組每季度督導一次,覆蓋所有的鄉鎮。督導內容如下:⑴項目實施方案的執行;⑵培訓和健康教育落實情況和效果;⑶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平產(順產)免費政策落實情況;⑷孕產婦急救綠色通道(含高危轉診)和搶救中心運轉情況;⑸人員培訓情況;⑹各項指標完成情況。
2、嚴格執行孕產婦死亡責任追究制度。
對因以下情況造成孕產婦死亡的,要嚴格按照孕產婦死亡責任追究制度予以處理:⑴違反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的;⑵未建立急救通道或急救通道不暢通的;⑶孕產婦系統保健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規范的;⑷未建立貧困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制度或拒收貧困孕產婦入院的;⑸未取得終止妊娠和助產技術資格合格證的;⑹高危孕產婦未住院分娩的;⑺有高危轉診指征,未及時護送轉診的;⑻無《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而開展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