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天氣街道應急預案

時間:2022-09-01 04: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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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天氣街道應急預案

為加強冰雪天氣時我街道、社區道路、居民樓院防雪清雪工作的統一組織和指揮,合理使用防雪清雪資源,明確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作為城市防雪應急指揮中心以及各應急成員單位的責任和義務,做到迅速、積極、有序、高效地處置災害事件,控制突發事件,將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減少到最小,確保轄區生產、生活正常進行,根據國家、省、市、區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街道的實際情況,編制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在區、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冰雪天氣防雪工作,形成社會整體合力。明確各相關部門、社區、單位、個人責任、權利和義務,規范冰雪天氣防雪清雪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提高防雪清雪工作的效率。街道辦事處、駐區單位、部隊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防雪清雪工作。防雪清雪工作重點保證轄區主干道、次干道、社區道路、居民樓院、商店、學校。

1.按照屬地化原則:各責任單位負責組織區域范圍內的防雪清雪工作。在落實專業防雪清雪隊伍工作責任的基礎上,要充分發揮社區、駐街單位的作用,就近協調力量,提高防雪清雪快速反應能力。

2.快速反應原則:保持快速、高效、通暢的通訊聯絡,收集、傳達、反饋、匯總有關信息,接到信息后請示快、處理快、反饋快。

3.協同配合原則:及時進行全行業救援、配合,通力協作。

二、冰雪天氣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1.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作為區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負責轄區內道路防雪清雪工作日常運行管理和事件處理,辦公室主任由分管城管的副書記胡海青同志兼任。

2.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2)建立由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應急救災通訊網、應急隊伍、應急保障所組成的應急救援系統,提高冰雪天氣應急救援快速反應能力。

(3)及時掌握降雪信息,并將防雪情況及時通報各有關單位。

(4)代表區政府、街道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轄區內的防雪清雪工作。

(5)組織召開轄區內有關單位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制定并審核冰雪天氣應急工作的方案、工作計劃。

(6)做好冰雪天氣預防和宣傳工作,不斷提高轄區內人民群眾冰雪天氣安全和積極參與防雪清雪應急工作的意識。

(7)加強區域合作,交流防雪清雪經驗。

3.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的構成

指揮中心成員:街道城管科、黨政辦、宣教科、經發科、社建科、綜治辦、衛生科、社區、阜新路派出所、鞍山路派出所、城管五中隊、阜辦環衛公司。

4.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冬季防雪清雪工作的有關法規和政策。

(2)在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做好冰雪天氣預防和宣傳工作。

(3)參加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召開的工作會議。

(4)辦事處城管科全面負責防雪清雪工作的組織、指揮和監督檢查工作;街道經發科負責全區企業的防雪清雪工作;街道衛生科負責組織醫療救護隊,接到通知要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救援;城管執法五中隊負責落實駐街單位“門前三包”范圍的清雪工作;環衛公司負責轄區市政設施的防雪清雪工作;各社區負責各自轄區的防雪清雪。

(5)各有關責任單位要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將所屬防雪清雪任務分解至具體防雪清雪作業隊伍,并嚴格落實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監督單位監督人以及材料貯備、車輛、人員等有關事項。

(6)監督、檢查責任單位負責分片巡查并及時掌握防雪清雪執行情況,督促各項相關工作的落實。

(7)各部門、單位要切實保障本單位的搜救力量和資源處于隨時可用的良好狀態,及時按區、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要求參與防雪清雪工作。

(8)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定切合實際的應急工作程序,學習掌握防雪清雪應急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應急反應能力。

(9)遇有降雪天氣,各有關部門、社區單位要堅持晝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組織社區群眾做好防雪清雪工作,同時要加強信息反饋。

5.應急聯動機制

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必要時可調動轄區內大型設備和人員、物資,情況緊急時可啟動社會聯動網絡。

三、預警預防機制

建立預警預防機制,通過分析預警信息,判斷危險程度,采取預防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將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降至最低。

1.預警預防行動

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根據氣象預警信息,及時啟動《四方區冰雪天氣應急預案》,并通知有關單位。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做好參與冰雪天氣應急行動的準備工作。

(1)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密切關注冰雪天氣形勢的發展態勢。

(2)相關單位加強值班、值守,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3)街道二支專業防雪清雪作業隊伍開始值班待命。

(4)應急保障隊伍、應急設備、物資準備。

預警預防行動的監督檢查

(1)監督檢查內容:應急值班、應急人員、防雪清雪隊伍、物資的準備情況等。

(2)監督檢查方式:電話查詢或實地檢查等。

(3)城管科負責轄區內專業防雪清雪隊伍、應急人員的監督檢查。

四、應急保障

1.人員保障(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負責)

2.物資保障(街道社區建設科負責)

3.宣傳保障(街道宣教科負責)

4.其它保障

在應處置中,醫療救護等社會公共部門應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的需要,各司其職,行使保障職能,共同做好惡習劣氣候下的應對措施。

五、附則

1.冰雪天氣

據資料記載,青島市年平均結冰日為82天,年平均降雪日為10天。每年自11月15號起進入防雪清雪階段。

2.監督檢查

街道城管科負責分片巡查并及時掌握防雪清雪執行情況,督促各項相關工作的落實,區城管執法局負責“門前三包”工作的監督檢查。

3.獎勵與責任

(1)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將酌情對在冬季防雪清雪應急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2)對于在防雪清雪應急工作中拒不執行本預案,玩忽職守,造成損失或影響的單位或個人,街道防雪應急指揮中心將報請上級主管部門予以通報批評,違反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4.實施時間

本預案于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