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檢驗監督工作方案

時間:2022-12-12 09: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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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檢驗監督工作方案

為加強對全市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的監督管理,規范安檢機構檢驗行為,提高檢驗工作水平,提供優質公共服務,根據《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省質監局關于轉發<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資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有關要求,于7月20日到8月15日開展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檢查工作,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關于印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檢驗資格許可辦理程序》等5個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二、檢查范圍

檢查范圍是全市通過資格許可的10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詳細名單見附件1。

三、監督檢查任務及內容

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以監督檢查工作為基礎,綜合考慮安檢機構檢驗條件、管理水平、技術能力、監督檢查情況、投訴處理以及履行主題責任的實現程度,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和省質監局有關要求將安檢機構分為A、B、C不同等級,穩步推進分類監管工作。

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為:法人資格、資質、關鍵設備齊全有效性、檢驗項目符合性、路試檢驗符合性、檢驗結論真實性準確性、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和報告授權簽字人要求、遷址、增線、記錄、報告內容符合性、其他人員要求、技術文件完整性、其他設備、儀器齊全有效性、設備管理、試驗車道、駐車坡道、機構設施齊全符合性、檢驗廠房、技術資料保存。

各縣(區)局負責通知轄區內的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并告知其在7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

四、檢查組組成

為切實加強對機動車安檢機構的監管,開展好機動車安檢機構監督檢查工作,市局成立領導小組,具體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市局稽查局執法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局監督與法制科,負責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督導檢查等日常工作。張炳勇任辦公室主任。

監督檢查工作成立由張炳勇任組長的檢查組,檢查時通知相關縣(區)局派有關人員配合。檢查前下達《2013年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檢查通知書》(見附件3),檢查內容見《機動車安檢機構監督檢查記錄表》(見附件4)。

五、檢查結果的處理及通報

對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無證開展檢驗、超資質范圍檢測、出具虛假報告、超期檢測以及其他問題,將按照《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第121號令)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有關情況上報省局,反饋給發證機關,作為在機動車安檢機構辦理復評換證等許可事項時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