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象局崗位績效考評方案

時間:2022-09-24 1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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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局崗位績效考評方案

為充分調動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廣大干部職工創先爭優,推動我局各項工作的落實,我局根據松委[2013]30號通知的有關精神,對我局干部職工崗位績效考評方案作了進一步完善,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績效管理和效能考評工作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繼續打好“五大戰役”、全力推進綠色發展、加快建設美麗、生態的決策部署,通過推行績效管理和效能建設,促進各級各部門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不斷改進管理方式,改進工作作風,優化發展環境,提升服務水平,推動科學發展和綠色發展。

二、考評的組織領導

為強化績效考評工作,本局成立考評領導小組。

三、考評內容和方式

本單位績效考評總分為100分。成績組成如下:

績效管理得分=指標考核分×80%+公眾評議得分×20%+工作獎勵分-查訪核驗分。

1、指標考核。由業務工作實績(30分)、行政能力建設(50分)、機關作風建設(20分)組成。其中業務工作實績主要考評職責履行和績效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每個參評股室須設定能夠體現部門職能職責、反映部門工作績效的一級指標至少10項。

2、公眾評議得分。由縣統計局調查隊設置公眾評議表和問卷調查表,采取分層配額、隨機抽樣方法進行評議。

3、察訪核驗扣分。由貫徹執行力察訪核驗與效能建設常態化察訪核驗兩部分構成,發現問題實行倒扣分。其中被省市查實或通報存在問題的每次扣1分,察訪核驗扣分不超過5分,效能建設常態化察訪核驗扣分不超過3分。通報情況可錯年使用,被市查到問題當年結果來不及使用的,下一年使用;全縣重要會議遲到、早退、缺席等不遵守會場紀律及其他效能通報批評的每次扣0.3分,受縣效能辦通報表彰的每次獎0.5分。察訪核驗累計獎分不超過3分。

4、根據各股室主要職責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綜合表彰或國家部委綜合表彰的給予獎勵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綜合表彰或國家部委綜合表彰的給予獎勵2分.受市氣象局表彰的給予獎勵1分,同一工作受各級表彰的按最高分的計算,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考評結果在局內部公示欄公開。

四、獎懲措施

1、根據績效考評得分情況,分為“優秀”、“一般”、“差”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一般”:80-89分(含80分),“差”:低于80分。

2、考核結果與單位績效資金(工資)等掛鉤。考評得分低于70分的,不予發放績效獎金。

績效獎金來源:文明單位資金。

3、全年崗位績效考評結果與年終評先評優掛鉤,年度優秀職工將從考評優秀人員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