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職工醫保安排意見

時間:2022-07-18 08: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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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職工醫保安排意見

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研究我市國有(集體)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特困企業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問題的會議紀要》精神,現就做好原區屬破產、清算退出市場的集體企業,其退休職工醫保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破產企業人員進醫保工作的意義

破產、清算企業的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是市委、市政府從維護廣大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我們必須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切實把這項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采取有力措施,務必將這項工作落到實處,讓改革發展的成果真正惠及破產、清算企業的退休職工。

二、具體措施

1、對于具備條件的辦(鎮)或相關部門(能夠以我市上年度退休人員人均醫療費用為基數一次性為其退休人員繳納10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要采取一次性繳費參保。

2、對不具備條件的辦(鎮)或相關部門,要按市政府的要求,采取分年度繳費的辦法參保,由企業原歸屬辦(鎮)、部門與市醫保辦簽訂分10年繳納醫保資金的合同。

3、對確有困難的辦(鎮)、部門,可向區政府寫出報告,由領導小組研究后幫助解決。

4、區財政自2007年—2016年,每年從預算中列支部分專項資金,幫助辦(鎮)或部門解決上述問題。

三、幾點要求

1、為加強領導,區政府成立區破產、清算的集體企業退休職工進醫保工作領導小組,副區長任組長,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勞動局(區醫保辦)及有關辦(鎮)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破產、清算企業退休職工進醫保的各項工作。

2、區發改委作為牽頭部門,要積極做好調查摸底和組織實施工作;各有關辦(鎮)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確定分管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在充分認證的基礎上,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把這項工作做實做好;區勞動局(醫保辦)作為業務部門,要全面理解和掌握市政府各項政策措施,積極配合發改委、辦(鎮)做好與市醫保辦的聯系接洽并辦理相關手續,確保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