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水污染防治意見
時間:2022-07-01 10: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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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我市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環境質量,促進環境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根據國家、省、市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和以人為本的思想,按照目標、總量、項目、投資四位一體的防治工作思路,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科技和行政手段,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發揮市場運行機制、群眾監督機制和宏觀調控機制的作用,全面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要求
以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為總抓手,以集中力量解決制約我市經濟發展、有礙城市形象、社會影響大、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為重點,明確責任,強化機制,保證水污染防治在建項目及時投入運營,保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保證水環境質量有明顯好轉。
三、主要任務
(一)突出三大工程,抓好城市治污工作。1、污水處理廠建設。要確保今年6月中旬建成,并投入運行;運行后的滿負荷運轉率要達到65%;污水處理費必須如期調整到位,年底前,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要提高到保本微利水平;制定污水處理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實行污水處理費征管責任制。2、堿回收工程建設。加強管理,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確保6月20日前完成并正式啟用。3、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工程。該工程是防止垃圾滲濾液污染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市2012年度環境保護項目任務》中的水污染治理項目之一,年內必須完成整個工程建設任務。
(二)突出四大行業,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對我市污染較重的造紙、印染、電鍍、土煉金行業進行分類整治,加大監管力度。結合經濟結構調整,通過采取排污許可證制度、實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清潔生產審核、治理設施運行現場監督檢查等措施,對污染點源進行嚴格管理,加大處罰力度,確保達標排放。要逐步提高排污標準,削減排污總量。
(三)突出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加強污染綜合整治。對東村河、富水河等重點流域,實施“治(水污染治理)、用(污水資源化)、保(流域生態恢復與保護)”并重策略,搞好污染綜合整治。通過建設中水截蓄導工程,對河流進行層層建壩、攔蓄,提高河流的自凈能力,實現污水資源化。對老城區、開發區、度假區、碧城區和徐家店鎮,要按照城市總體規劃,根據區域功能,積極開展綜合整治。要做好進區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引導園區發展耗能低、用水少、無污染的高新技術產業,對耗能高、污染重的項目堅決拒批,對不符合布局的建設項目,堅決“卡死”。
(四)突出發展生態綠色農業,加強農村農業面源污染控制。啟動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以治理畜禽養殖污染,推動化肥、農藥施用結構調整為重點,加強農村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切實保護農村飲用水源。要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減少農藥、化肥的使用量,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在水源保護區、河流兩岸和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地區停止審批新建、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引導畜禽養殖企業走生態養殖道路,減少畜禽廢水直接向環境水體排放。對其余養殖場,必須限期補辦環保手續,完善污染防治設施。逾期不辦環保手續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五)突出項目建設管理,控制新增污染源。堅決實行環保“第一審批權”和“一票否決權”。建設項目審批要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污染治理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制度。環保部門必須加強對建設項目的全程監管。未經環保部門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有關手續。
(六)突出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大力推行清潔生產。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標志產品認證工作,節約資源,減少污染,降低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的費用,有效解決污染轉移問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競爭能力。
四、工作措施
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時間緊迫,任務艱巨,需要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密切協作,共同參與。
(一)明確領導責任。市政府決定設立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調、監督、解決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成員單位包括環保局、監察局、財政局、國土局、建設局、經貿局、民發辦、外經局、投資局、發改局、科技局、農業局、畜牧局、水利局、林業局、海洋與漁業局、工商局、公安局、執法局、廣電局、各鎮區街道等,實行“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全方位協調,環保局長全過程跟進、統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負責人積極主動配合”的領導工作機制,以加強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各鎮區街道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黨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并配備專門人員,切實搞好轄區內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嚴格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加強督促檢查,及時解決影響工作進展的突出問題,不斷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在領導干部提拔、企業評先選優等方面,要把環保作為必要條件,實行一票否決。
(二)建立協調機制。水污染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形成分工協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聯合治污局面。
環保部門要做好環境保護的統一監督管理和有關技術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解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事項,及時發現和查處環境違法行為。
計劃部門要把水污染防治計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在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計劃中優先安排水污染防治項目。
財政部門要加大對水污染防治項目和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投入;加強對企業環保資金投入的政策指導,促進企業加大治理資金投入。
建設部門要及時做出城市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加強對生活污水費用的征收,并嚴格管理使用;抓好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做好中水回用規劃;年內完成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工程,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經濟主管部門要抓好產業結構調整,監督檢查應淘汰的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提出造紙、印染等重點污染行業結構調整意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協助執行對違法企業的取締、關閉決定,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的企業要依法處罰、取締。
農業部門要加快生態農業建設、無公害和綠色食品基地建設,制定農藥和化肥管理計劃,完善監控體系,逐步減少農藥和化肥使用量。
畜牧部門要加強對畜禽養殖污染的防治管理,積極探索養殖過程中的糞尿貯存、運輸、處理和利用方面的規范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養殖行業清潔養殖水平。
漁業部門要加強水產養殖管理,采用新工藝、新流程,降低水體污染和富營養化,保護水環境。
廣電部門要加大對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宣傳力度,以正面宣傳為主,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宣傳典型事件、典型人物。同時開展警示教育,及時曝光對水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和破壞的單位、個人,在全社會形成濃厚的環保氛圍。
各鎮區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以為民負責的態度,大力推行農村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特別是三區、三街道要積極引導村集體向環境保護、生態農業方面投資,多做公益事業。
其他單位也要根據各自職責,積極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確保投入到位。要認真貫徹執行污水處理收費價格政策,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及時、足額地征收污水處理費,并做到專款專用;要鼓勵和引導國際資本、社會資本、個人資本投向污水處理產業,逐步建立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投資及運營管理體制,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營管理市場化,形成開放競爭的建設運營格局。要逐步加大財政對水污染防治的投入,重點完成水污染集中處理建設項目和水環境綜合整治項目;要做好爭請工作,積極爭取國債資金、省污染防治資金,鼓勵污水處理設施使用國內銀行貸款、國外政府貸款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四)加大環保執法力度。環保部門要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加大水環境執法監督和統一監管力度,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的監管,督促各企業污水治理設施正常運轉,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產業結構調整,解決結構性污染問題。要按照省和市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保障群眾健康專項行動的要求,突出檢點,擴大檢查范圍,加大常規監測頻次,并組織突擊監測。對超標排污企業,一經發現,一律實行限期治理,同時給予最高限的經濟處罰,限期治理后仍不能穩定達標的,一律依法關閉;對連續兩次超標排污和年內普查累計三次超標排污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整改,停產整改后仍不能達標排放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對嚴重超標排污或私設排污口的企業,一經發現,立即關閉、取締。對屢糾屢犯,影響惡劣的,或造成飲用水源地及生態環境敏感區等特殊區域嚴重污染的,要啟動司法程序,追究違法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五)加強環境宣傳教育。要進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透明度,公開重點企業環境行為、企業限期治理、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重大環境違法案件查處等情況,建立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社會監督的工作機制;暢通12369環保監督熱線,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鼓勵群眾積極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營造環境違法行為“人人喊打”的社會輿論氛圍;支持新聞媒體監督環保工作。對在檢查中發現的故意違法超標排污或者私設暗管向水體排放污染物、多次超標排污、屢糾屢犯的排污單位要在新聞媒體上向社會公開曝光;要深入開展環境警示教育,提高全社會環境意識,促進社會公眾更多地關心生態環境問題,推動企事業單位和生產經營者更多地參與污染治理行動,不斷增強環境安全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營造保護環境、保護水資源的濃厚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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