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意見

時間:2022-06-05 0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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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和省委《關于貫徹落實〈-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的實施意見》(魯辦發〔〕6號)、市委《關于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按照“擴大民主、鼓勵競爭、完善考核、推進交流、強化培養、加強監督、科學管理”的總體要求,不斷推進制度和機制創新,切實樹立“注重品行、科學發展、崇尚實干、重視基層、鼓勵創新、群眾公認”的正確用人導向,培養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眾信得過的高素質干部隊伍,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現就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制度,不斷提高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公信度

1.完善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以明確提名主體、規范提名形式、合理界定提名責任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提名辦法,逐步形成主體清晰、程序科學、責任明確的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實行全委會提名、領導干部會議提名、黨委(黨組)提名、組織部門提名,探索領導干部個人提名、群眾提名、公開選拔提名、干部個人自薦等多種提名渠道,實現多元化提名推薦干部,根據干部選拔任用的不同情形確定提名形式、程序和公開范圍。按照權責一致原則,研究探索提名責任制,完善并落實領導干部署名提名制度,嚴格提名責任追究,強化提名責任,提高提名質量。重點規范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提名行為及責任。推行全委會或領導干部會議推薦提名重要干部制度,新提拔鎮(街道)黨政正職領導干部由全委會或領導干部會議提名,并逐步擴展到市直部門、單位黨政正職。開展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提名試點工作,為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積累經驗。市委組織部相關規定出臺后,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我市實施辦法。

2.改進民主推薦、民主評議辦法。以增強科學性和實效性為目標,進一步改進民主推薦和民主評議辦法。按照提高代表性、知情度和關聯度的要求,合理確定參評人員范圍,提高推薦測評的準確性。探索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民主評議方式,科學設置測評內容,合理設置分值區域,探索完善“量化分責”民主評議辦法,進一步強化參評人員責任。

3.探索推行差額選拔干部辦法。積極推行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等干部選任方式,不斷擴大差額選拔干部的比例。完善干部選拔任用醞釀討論制度,進一步規范醞釀討論程序和辦法,完善人選介紹內容,改進介紹方法,提高醞釀質量。在進一步完善市委常委會決定任用干部票決制度基礎上,探索推行市委全委會決定任用重要干部票決辦法,適當擴大全委會票決干部的范圍。試行任用干部差額票決,新提拔的鎮(街道)黨(工)委書記全部實行差額票決,并開展市直部門、單位主要領導干部差額票決試點工作。

4.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積極探索和完善公開選拔、公推直選、競爭上崗等多種形式的競爭性選拔干部辦法。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改進競爭性選拔干部方法,明確選拔標準,突出崗位要求,注重能力實績,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加大考察權重,全面了解干部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不簡單以考試取人。到年,每年新提拔的委任制黨政領導干部中,通過競爭性選拔方式產生的不少于三分之一。堅持推行股級干部競爭上崗制度,除有特殊需求的崗位或個別專業技術崗位外,應全部通過競爭上崗方式產生。

5.實行干部工作信息公開制度。探索建立干部任用提名情況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結果在領導班子內部公開制度,完善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結果反饋及公開辦法。建立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向社會公開制度,適時和宣傳解讀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規,通報領導班子調整和重要干部任免情況,公布選人用人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繼續推行面向社會干部考察預告和任前公示制度,進一步擴大考察預告、任前公示的范圍和內容,改進預告、公示的方式和方法。年基本實現干部工作信息公開的制度化、規范化。

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進一步樹立正確用人導向

6.健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根據中央促進科學發展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意見及三個配套辦法,結合我市干部考核工作實際,繼續完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改進考核方法,提高考核質量。2015年前,根據不同區域、不同層次、不同類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特點以及不同考核任務的要求,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考核評價體系。注意考核方法的銜接配套、簡便易行。充分發揮考核結果運用的導向作用,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培養教育、管理監督和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7.進一步完善“縱評橫比”辦法和群眾評價機制。完善鎮(街道)領導干部縱評橫比機制,根據不同崗位層次特點,找準干部在同一層次和相同、相近崗位中的具體排序和位置。探索建立市直部門、單位領導干部和全市股級及以下干部的“縱評橫比”機制。健全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群眾評價體系。進一步落實干部工作的群眾路線,將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衡量工作的重要判別尺度。充分發揮民意調查手段的有力效用,定期開展鎮(街道)、市直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群眾評議活動。

8.探索“德”的細化考察辦法。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積極探索考準考實干部“德”的有效途徑。從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等方面明確“德”的評價重點和評價標準,注重從干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急難險重任務、關鍵時刻表現和對待個人名利的態度,以及家庭和社會責任承擔等方面探索完善“德”的考察辦法。

9.探索平時考核的多種途徑。強化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經常性考核,注意把平時考察、年度考察與換屆考察、任職考察有機結合起來,運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民意調查、實績分析、實地考察、延伸考察、跟蹤考察、個別談話、專項調查、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等多種形式,增強考察的全面性、準確性。注重綜合分析,定期分析黨政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狀況,加強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和政法、審計、信訪、考核、計生等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統籌運用干部考核信息資源,更加客觀準確地掌握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真實情況。2015年前,探索建立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信息數據庫,基本實現干部考核數據的信息化管理。

三、優化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結構,切實增強整體活力

10.優化領導班子結構。建立老中青梯次配備的合理年齡結構。著眼于調動大多數干部的積極性,切實解決干部任職年齡層層遞減問題,不搞“一刀切”。鎮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換屆時,要形成以35-45歲干部為主體的梯次配備,注意選拔35歲以下的優秀年輕干部擔任黨政正職。市直部門要保持40歲-50歲干部為主體的梯次配備,適當增加35歲以下干部數量。保持領導班子相對穩定,從嚴控制選任制領導干部任期內職務變動,原則上要任滿一屆。改善領導班子的知識、專業結構和工作經歷結構,注重領導班子成員性格的合理搭配。重點從知識、專業結構和領導經驗互補等方面,選配黨政領導班子,實現班子優化組合,增強班子整體效能。領導班子成員要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成為分管工作的內行;要有計劃的從各行各業中選拔優秀人才進入黨政領導班子,豐富黨政領導班子經歷結構。

11.加強后備干部隊伍建設。按照分類規劃、有序培養的原則,建立由青年干部后備庫、黨政正職后備庫、專業干部后備庫、女干部和非中共黨員干部后備庫等組成的層次清晰的全市后備干部人才庫。健全完善后備干部隊伍動態管理機制,暢通進出渠道。加大培養力度,采取集中培訓、掛職鍛煉等形式重點培養。有針對性地選派缺乏基層一線工作經歷的干部到鎮(街道)、重大工作、信訪崗位鍛煉,選派長期在一線工作的基層干部到市直部門鍛煉。加大后備干部提拔使用力度,今后提拔使用干部原則上要從后備干部中產生。

12.合理配備女干部和非中共黨員干部。重點選拔一批能力強、素質高、潛力大的女干部和非中共黨員干部充實到有關領導崗位。各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應至少配備1名女干部。市直單位、部門要保證一半以上領導班子配備女干部。擔任黨政正職的女干部要有一定數量。加大行政執法、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緊密聯系知識分子、專業技術強的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非中共黨員干部的配備力度。非中共黨員擔任行政工作部門正職和政協各專門委員會負責人應有適當數量。鎮(街道)應有三分之一以上領導班子配備非中共黨員干部。

13.完善基層一線選拔干部機制。遵循干部成長規律,努力形成重視基層的用人導向,把基層工作經歷作為選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條件。注重從優秀鎮(街道)中層干部中選拔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中要保持半數以上的成員有3年以上農村基層工作經歷。注重選拔具有基層一線工作經歷的優秀干部充實各級黨政機關。按照上級部署,結合我市實際,繼續加大從優秀年輕村(居)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和到村(社區)任職兩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中選拔干部力度,定期拿出一定數量的職位進行定向考選。

14.積極推進干部交流。加大領導干部在鎮(街道)之間、部門之間、鎮(街道)與部門之間的交流力度。對在同一領導班子任職10年以上或同一職位任職5年以上的干部有計劃地進行交流或輪崗。對基本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缺少基層工作經驗或崗位經歷單一的年輕領導干部,有計劃地輪崗交流,新提拔的市管黨政領導干部有計劃地交流任職。繼續推進中層干部輪崗交流工作,對本部門、單位承擔行政執法、監督監管職能與管理人財物等重要科室同一職位滿5年的進行輪崗交流,其他科室崗位達到上述任職年限的原則上也要輪崗交流。按照《公務員法》規定需要回避任職的必須交流。進一步暢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股級干部交流渠道,加大干部跨部門、跨區域、跨行業交流力度。市組織人事部門每年要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數量的鎮(街道)或市直部門、單位的業務性質相同或相近的股級崗位進行跨部門交流。

四、強化激勵保障和監督管理機制,不斷激發干部隊伍工作積極性

15.加強干部教育培訓。完善干部教育培訓體系,創新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根據干部的層次、部門、行業等進一步細化培訓群體;突出干部在學習培訓中的主體地位,強化培訓需求導向,推廣菜單式培訓,進一步增強針對性、提高實效性。

16.強化干部監督管理。加大干部監督力度,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人財物管理使用、關鍵崗位的監督,積極推進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完善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等制度,更加重視跟蹤落實。加強對干部“八小時之外”,特別是在社區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四項監督制度,切實健全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事前報告、事后評議、離任檢查、違規失責追究的監督體系。堅持和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全程記實制度,準確詳實地記錄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有關情況。健全嚴重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查制度,暢通電話舉報、信訪舉報和網絡舉報渠道,加大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堅決杜絕跑官要官和拉票賄選等問題,基本形成比較完善的防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長效機制。

17.加大對不稱職、不勝任現職干部的組織調整力度。加大治理庸懶力度,探索建立治理庸懶行為長效機制。探索完善不稱職、不勝任現職領導干部“下”的機制,拓寬“下”的渠道。進一步細化標準,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崗位職責規范。推行黨政群機關干部任期制和事業單位干部聘任制,嚴格任期(聘期)考核。建立試用期滿干部述職評議制度。

18.加強對干部的關懷激勵。完善和落實好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積極開展談心談話活動,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狀況,及時提供幫助和教育。通過經常性的談心談話,在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之間建立溝通橋梁,暢通交流渠道,不斷增強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團結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加大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力度。對表現優秀、工作成績突出的干部,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進一步豐富獎勵形式,調動干部積極性。關心干部身心健康,健全干部休假、健康檢查等制度。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19.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極強的系統工程,各單位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形成由市委統一領導,組織人事部門牽頭協調,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干部群眾共同參與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格局。各級領導干部要站在改革的前列,做改革的倡導者和推動者。組織人事部門要在推進改革中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干部職位職數配備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職數選拔任用干部。要強化調查研究,細化改革措施,加強指導督促,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整體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

20.積極探索,有序推進。從工作實際和干部隊伍建設發展的需要出發,積極探索干部人事工作中具有前瞻性、基礎性的課題,敢于創新,勇于實踐,有效解決干部人事工作存在的矛盾和問題。適時推進機構改革,逐步實現機構設置合理、部門職能清晰、工作效率提升的任務目標。到年重點圍繞規范干部提名辦法、完善差額選拔干部方式、改進考察工作方法、拓寬干部交流渠道、健全競爭激勵機制、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進行探索。

21.擴大宣傳,把握輿論。深入宣傳黨的干部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關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宣傳改革實踐中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適時干部工作動態信息,建立網絡輿情快速反應機制,引導干部群眾有序參與監督,營造有利于推進改革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