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兩防一體化建設意見

時間:2022-04-25 0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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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兩防一體化建設意見

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以下簡稱“兩防一體”)和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同步協調發展(以下簡稱“兩建同步”)是人民防空發展的根本方向。我市是省政府確定的“兩建同步”試點城市。為切實做好“兩防一體”、“兩建同步”工作,積極推動現代城市建設和防空防災救援體系建設,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和城市空間的有效拓展,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防辦關于大力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促進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同步協調發展的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戰時能力強,平時作為大”為目標,以充分發揮人防資源在城市應急救援中的作用和兼顧人防要求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為核心,建立“兩防一體”、“兩建同步”工作機制和政策體系,形成有利于充分發揮人防資源為城市防災救災服務和集約節約利用土地的長效機制;提高人防現有資源和地下空間資源的利用率,提高人防建設為城市建設、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促進人防民防建設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原則。堅持城市建設、民防建設、應急設施建設相結合;堅持戰備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相協調;堅持依法推進、統一規劃、人本至上相統一。

二、大力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

(一)建立統一高效的組織指揮體系,實現組織指揮建設自動化

一是完善指揮機構。健全民防機構,增加民防職能,將人防部門納入政府應急管理工作系統,把人防指揮平臺作為政府應急管理備份指揮中心,明確保障措施,基本能夠滿足戰時指揮和平時應急救援需要。

二是建立指揮場所。2012年前建立市級人防基本指揮所,購置市級人防機動指揮系統(機動指揮車),建成平時救災、戰時防空的人防民防應急指揮中心。各縣(市、區)人防辦要按照上級標準建立指揮室,配套各種設備設施。

三是加強指揮協同。建立人防民防應急指揮協同機制,與本級防衛作戰指揮機構、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建立協同關系,明確各相關單位的任務和協同方式,理順指揮關系,制定協同計劃。四是制定應急預案。結合實際,修訂防空襲方案,制定各類搶險救災應急預案,適時對防空襲方案和各類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配套形成各項保障計劃和平戰轉換措施。適時組織開展防災救災訓練、演練。五是落實戰備值班。各級人防部門要建立戰備值班室,落實值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健全規章制度,保持通信順暢。

(二)建立靈敏的信息保障體系,實現通信保障建設網絡化

一是建立指揮信息系統。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要求,建立以應急指揮中心、指揮所(指揮室)為核心的指揮自動化建設網絡,實現全市人防指揮信息系統聯網。

二是完善空情報知系統。建立健全空情信息接收、傳輸、報告值班制度,開展業務訓練。

三是完善防空警報系統。根據城市發展規模,合理調整防空警報布局,增加和更新防空警報設備,實現固定、機動、廣播、電視、移動通信等信號多種手段發放防空防災警報信號。2012年,全市規劃區(含各縣市區城區)內電聲防空警報器比例達到60%以上,全市城區警報音響覆蓋率要達95%以上。

四是完善通信保障系統。建成市縣互通的無線通信網絡,加強機動通信系統建設,適時建設衛星、微波通信系統。

五是完善城市監控系統。對全市所屬重點目標、重點區位,有計劃地增設防空防災監控點,并與公安、交通、水利、鐵路等設置有城市實時圖像監視系統的部門和單位交連,實現城市實時信息資源共享,全面提高城市防護抗毀能力和應急救援能力。

(三)建立布局合理的防護工程體系,實現人防工程建設系統化

一是加快人防工程建設。2012年前,城市人均占有人防工程面積達0.35平方米;2020年達到人均1平方米的要求,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種類齊全、設施配套的防護工程體系,能夠為社會提供安全可靠的應急避難空間。

二是加強工程維護管理。人防工程的通風、給水排水、供電設施滿足使用要求,防護性能符合設計要求,交通干(支)道工程暢通,人員掩蔽工程滿足人員應急避難短期生存需要。

三是落實工程平戰轉換。已建人防工程全部制定平戰轉換方案。平時開發利用的工程防護功能、使用功能轉換,應按戰術技術要求規定的轉換時限,制訂轉換方案及實施計劃。

(四)建立精干過硬的專業隊伍體系,實現專業隊伍建設規范化

一是健全兩防專業隊伍。把人防專業隊伍納入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健全人防民防專業隊伍組織,制訂戰時擴編補充方案。適時組建新型專業隊伍。

二是加強專業隊伍訓練。開展崗位練兵,加強防化防疫專業隊伍集中訓練,不斷提高專業隊伍的應急救援和快速反應能力。

三是落實裝備器材。各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要依法承擔必要的人員訓練和裝備器材費用,保障專業隊伍的整頓、訓練教育和裝備更新,能夠滿足戰時防護和救援需要。

(五)建立保障得力的人口疏散體系,實現人口疏散地域建設城鄉一體化

一是修訂城市人口疏散方案。搞好城市人口疏散調查,2011年修(制)訂完善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將疏散人員計劃落實到戶,實現戶戶對接。

二是建立城市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建設市級領導機關防空疏散基地,在周邊縣(市)修建一處集指揮、掩護、儲備、醫療等多種功能為一體的防空襲疏散綜合工程,為戰時防空、平時防災提供疏散人員的安置場所。

三是落實城市人口疏散保障。制定完善疏散保障計劃,明確疏散人員集結地點,交通工具落實到具體單位,疏散路線有交通管制措施。制定疏散地域(基地)生活物資儲備計劃,建立緊急征用、調用、儲備重要物資器材制度。

(六)建立配套安全的重要經濟目標防護體系,實現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科學化

市縣兩級要依據有關標準,確定并適時調整本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和重要經濟目標。重要經濟目標所在單位要依據現有法律法規,抓緊制定防護方案和應急搶修方案,做好應急防護、設障防護和偽裝防護,依法落實防護隊伍和經費,加強針對性訓練、演練,確保安全。人防部門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重要經濟目標的防護指導和監督檢查,建立有關領導管理機制、職能和防護規范,使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逐步走上科學化軌道。

(七)建立覆蓋全民兩防的教育體系,實現兩防宣傳教育普及化。

把人防民防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實現兩防教育制度化、經常化。進一步擴大受教育的范圍和層次,深入開展人防民防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網絡活動,廣泛開展防空防災技能培訓,增強群眾的國防觀念和人防民防意識,提高市民的防護知識和技能。

三、積極促進城市建設與人防建設同步協調發展

(一)城市建設必須符合防空防災的要求

城市建設應考慮防空和防災的需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增強城市的防護能力。城市布局、街區劃分、道路規劃、舊城改造和新區開發應符合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的規劃要求。在城市建設中,對于列入規劃的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必須按要求預留工程出入口附屬建筑物的地面位置;對于防空警報和防空指揮通信系統,必須根據其布局方案,構筑基礎設施或預留位置。市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信等管線建設,應在滿足平時生產、生活的同時考慮防空防災的要求,盡量埋設在地下,有條件的可以修建共同溝。

(二)人防建設應與城市建設協調發展

各縣(市、區)政府制定的人防工程規劃和中心城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要納入同級城市總體規劃。各級人防部門要會同同級發改委、規劃、建設、消防等部門落實人防規劃,并參加與人防有關的專業規劃和詳細規劃制定及修改工作。

(三)各類建設項目按標準建設人防工程

城市公共綠地、廣場、地下交通干線、地下過街、地下停車場及其他地下工程的規劃建設要兼顧人民防空需要,基本滿足人民防空功能。城市及城市規劃區、開發區、工業園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等范圍內新建民用建筑要按標準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級和戰時用途由人防部門確定。

(四)嚴格人防工程建設維護管理

人防工程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報建聯審,建設、規劃、國土資源、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程序辦理許可手續,人防部門搞好銜接協調。加強人防工程質量監督,人防工程的設計、施工、監理工作要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建設、人防部門要嚴格審核把關,確保工程質量。人防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人防工程進行維護管理和監督檢查,使其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

(五)加大人防工程建設支持力度

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可按有關規定減免相關規費。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要依法保障人防工程出入口位置和相應的地面配套工程所需用地。其中單獨修建的人防工程和維修改造人防工程所需用地依法予以劃撥,經劃撥的人防工程用地屬國防設施用地,未經批準,不得改作他用。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成立工作機構。市政府成立“兩防一體”、“兩建同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相關組織協調工作。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將“兩防一體”、“兩建同步”工作納入職能目標考核體系。各相關部門與人防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大力推進“兩防一體”和“兩建同步”。

(二)依法落實“五個納入”。

一是把人民防空部門納入全市防災救災應急管理體系,承擔相應的職責和任務。

二是把人防工程建設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作為建設現代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實施中統籌兼顧。

三是把人防部門列為城市規劃委員會,參與有關規劃的編制和建設項目的審查。

四是把人防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明確發展目標和年度計劃。

五是把政府負擔的人防建設經費依法納入財政預算,依法征繳社會負擔的人防經費,為人防建設提供經費保障。

(三)加大行政執法力度。認真查處不履行人民防空義務、妨礙人防建設的行為,對在城市地下空間建設中不能兼顧人防要求的要令其改正,補建符合戰術技術要求的人防工程;對損壞人防民防設施和不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