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區環境改善意見
時間:2022-03-18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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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快速蓬勃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居住的要求正在由重面積向重品質轉變。以人為本,注重人對生活空間環境的需求,注重生態環境的改善,是居住區規劃建設的發展方向。住宅建筑占我市城區建筑總量的60%左右,居住作為城市最基本的功能之一,在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為進一步提升居住區品位,改善人居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政策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打造“宜居、宜游、宜創業的現代化江北魅力名城”為目標,做靚城市形象,堅持以人為本,為全體市民創造舒適、優美、安全、衛生、方便的居住生活環境。
二、高標準進行居住區規劃與設計
居住區規劃設計應在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的指導下,對建筑的高度、體量、外形、色彩等城市空間環境要素進行分析,充分考慮城市特色和自然風貌,吸收借鑒國內外先進規劃理念,精心設計,使居住區的整體色調、空間輪廓、建筑風格與周圍環境相融合。建設環境協調、風景優美的高品質社區,形成富有現代化氣息的城市景觀。
1、居住區的空間布局和規模。居住區的規劃設計應從居住區的大環境出發,在居住區的整體范圍內通過對地塊所處的區位、自然條件、地方特色、居民活動特征等進行分析,因地制宜,創造出多樣化與個性化的宜人空間。應避免空間組織單一、缺少層次變化的行列式布局。新規劃居住區規模原則上不少于800戶。
2、居住區的交通組織和出入口設置。居住區的道路交通組織應以人為本,提倡人車分流。道路系統的線性設計要求通而不暢,避免居住區之外的城市交通隨意進入居住區內部,影響小區居民的正常活動。應通過減緩車輛的通行速度,增加步行道、林蔭道、步行環廊,為采用步行和自行車方式的行人創造良好的通行環境。鼓勵采用地下和立體停車方式,解決社區內的人車矛盾,居住區內地面停車率不宜超過20%。停車點與居住點之間的空間應聯系便捷,不影響住區景觀環境。居住區原則上不得面向城市交通性主干道設置車行出入口。
居住區的綠地和景觀設計。新建居住區的綠地率不能小于35%。公共綠地的設置應滿足寬度不小于8米、面積不小于400M2的要求,公共綠地總面積不低于規劃總用地面積的10%。。居住區內的景觀設計應從地塊實際情況出發,順應自然,創造獨具特色的環境空間。合理搭配硬質景觀和軟質景觀,綜合調配喬木、灌木、草本植物,強化水平和垂直綠化,使景觀綠化空間成為豐富視覺景觀的重要元素。精心設計小品設施,在整體的設計指導下創造尺度宜人、富有現代感的住區環境。
居住區圍墻、屏障等室外景觀的設計應考慮使用要求和景觀要求,設置位置不得侵占道路紅線。道路紅線外有城市綠化帶的,須在綠線之外設置,不得侵占城市綠化帶空間。修建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中應明確標注圍墻的具體設置位置。
4、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在分析周圍環境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條件的基礎上,合理完善設置居住區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控制服務半徑,兼顧可達性和均好性,方便居住區居民的使用。居住區內應設置社區中心以滿足居民日常集中活動、游憩交往的需要,以促進居民的自由交流,滿足社區居民人際交往的需要。
5、建筑形態的規劃設計。住宅建筑是居住環境的主體,住宅設計應以人為本,重視立面造型,克服呆板、單調和千篇一律的狀況,在結合戶型空間和外觀形象的基礎上創造出有特色的建筑形態。居住區界面的設計要兼顧整體性和識別性。應統一考慮太陽能與空調室外機的設置,與建筑進行一體化設計,有序安置,新建小區及沿街建筑應統一預置空調室外機包裝體。城市干道兩側建設住宅樓時,沿街立面須按公建標準進行設計和裝飾,同時要考慮設計安裝夜景亮化設施。住宅建筑山墻須設窗,臥室盡量設置凸窗。在建筑單元數設置上,高層住宅不能超過兩個單元,多層住宅不得超過三個單元。
6、住宅產業化要求。居住區建筑要認真貫徹“四節一環保”(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環保)方針,民用建筑必須達到國家、省規定的建筑節能標準。居住建筑要依據《國家康居住宅示范工程成套技術量化評價指標》,選擇適應本項目的住宅建筑與結構技術,節能與新能源開發利用技術、住宅廚衛成套技術、住宅管線成套技術、住宅智能化技術、居住區環境及其保障技術、住宅建造成套技術等,并參照國家、省編制的住宅部品與產品選用指南,選定資源節約型的優質材料和部品。
三、量化考核,實行獎懲制度
為鼓勵開發企業提升居住區品位,市政府從該小區上繳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拿出部分資金,對開發企業進行獎勵。
1、地下停車場獎勵辦法。居住區的地下停車比率達到80%的技術要求后,每增加一平方米的地下停車面積,按400元/平方米給予獎勵;地下停車比率不足60%的不予組織規劃驗收,每少一平方米地下停車面積,按500元/平方米進行處罰。
2、綠化景觀獎懲辦法。居住區在小區綠地率達到35%的技術要求后,每增加一平方米綠地面積,按150元/平方米給予獎勵。低于35%的,將不予組織規劃驗收,每減少一平方米,按150元/平方米進行處罰。
3、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不足的處罰辦法。居住區沒有按照規范要求和市政府批復的規劃配建公共服務設施的,每少一平方米建筑面積,罰款1000元。
4、組織優秀居住區評選活動。每年對全市居住區進行評選,從是否符合國家與我市的相關規定、居住區的空間布局、交通組織、景觀環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筑形態等方面進行量化打分,評出年度最佳小區,樹立學習的榜樣,促進居住區品位的整體提升,從而改善我市的人居環境。
以上獎勵和處罰事項,由規劃、建設、園林、國土、房管、財政、審計、監察部門共同參與認定,認定結果報市政府批復后,獎勵資金由財政部門從該小區上繳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撥付,罰金由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向財政部門繳納。
四、部門協作,多措并舉,全面提升居住區品位
1、做好土地儲備與城市規劃的銜接工作。國土部門應根據城市規劃進行土地儲備,避免因土地權屬的影響將土地分割成零星小塊進行出讓,不利于形成規模合理、配套完善的居住區。
2、做好居住區規劃設計條件和建設條件意見書的出具工作。在土地“招拍掛”之前,規劃部門對擬出讓地塊的性質、規模、出入口設置、綠地率、停車要求、社區公共服務設施設置標準等出具規劃設計條件,建設部門出具建設條件意見書,作為國土部門土地出讓和設計單位進行居住區規劃設計的依據。
3、做好居住區規劃與市政公共設施建設的銜接工作。居住區的規劃設計應與地塊周圍的道路交通、城市綠化、市政管線、路口節點等做好銜接。
4、做好規劃方案的比選工作。規劃設計方案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每個居住區項目必須提供不同設計單位設計的兩個以上規劃設計方案,且其中一家設計院必須是濰坊以外的甲級資質設計院,以便于進行比選,優中選優。
5、做好批后規劃管理工作。規劃和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應加大督察、查處和驗收的力度,進一步強化對城鄉建設的引導調控作用,切實保障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促進城鄉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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