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進步加強標準化廠房規范意見

時間:2022-05-27 0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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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進步加強標準化廠房規范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土地管理政策,圍繞發展建設新型工業園區目標。規劃整體發展,以市場為導向,以項目為支撐,以多功能規范化廠房為載體,充分利用土地、資金、技術、信息、人才、管理、環境等優勢,實現生產力要素的整合聚集,逐步形成具有我區特色的集科研開發、生產制造、營銷物流、商務服務、設施共享為一體的優勢產業群體,不時提升我區工業經濟整體競爭力。

二、基本原則

規范化廠房區的規劃和建設,要著眼于增強企業比較優勢,做好產業發展定位,注重特色產業培植,發揮產業聚集效應,精心打造名牌產品和精品企業。具體實施中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二)土地資源利用最大化與產業發展集約化的原則;

(三)社會化協作和專業化合理分工的原則;

(四)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

(五)政府扶持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的原則;

(六)融資多渠道、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原則。

三、目標任務

依托我區總體規劃,通過統籌規劃與合理安排,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實現產業集中布局,促進我區產業結構優化調整與社會化分工配套合理的有效結合,不時形成新的產業聚集。爭取通過2-3年的努力,區新建規范化廠房區建筑面積達到14萬平方米,規范化廠房使用率達到80%以上,使新引進的中小企業多數進駐規范化廠房區。

四、建設規范

(一)堅持“一次規劃、分步實施、積極推進”原則,要依據我區總體規劃和產業定位,科學制訂適合自身發展的規范化廠房區規劃建設方案。規劃的規范化廠房區占地面積一般不小于150畝,首期開發建設面積一般不小于50畝。

(二)規范化廠房區建設要高起點、高標準,符合產業發展要求。新開發和建設的規范化廠房區容積率必須達到1.6以上,建筑密度不低于35%,單體建筑面積應大于3000平方米,規范化廠房的層級原則上應達到3層或3層以上,同一規劃區內規范化廠房類型不多于5個,以公共規范化廠房為主。

(三)依照“功能完善、服務一流、管理高效”要求,統一做好配套設施建設,小區內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新建的規范化廠房區要力爭達到七有”規范,即有規范生產車間、有企業配套設施、有集中餐廳宿舍、有購物服務場所、有平安衛生環境、有封閉管理措施、有專門物業管理機構,實行小區式管理模式,區域內部不建圍墻。

(四)保證物流、消防通道疏通的前提下,嚴格控制與規范化廠房配套的非生產性輔助設施(辦公、生活設施)用地規模,一般不得逾越規范化廠房區規劃總面積的5%。

五、建設方式

規范化廠房區建設按照“政府引導、業主開發、市場化運作”方式進行開發建設。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實行統一征地、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招標、統一管理、統一驗收的六統一”服務,全程建設廠房和入駐項目的各項手續。要明確功能分區,完善整體備案和環評手續。具體運作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方式:

一是鼓勵各鎮(辦)規范化廠房建設方面發揮引導作用;

二是主體企業自建,鼓勵符合產業規劃的企業到規范化廠房區內,依照規劃建設自用規范化廠房;

三是工業地產招商,鼓勵民間閑散資本和開發企業在規范化廠房區內建設商用規范化廠房,從租賃、經營、出售等形式中獲取收益。

六、政策措施

(一)對適合多層規范化廠房生產的生物工程、小機械加工、軟件工程、粉體資料、電子電器、科研、文化產品、新資料研發生產、產品組(包)裝、服裝加工等投資額低于1000萬元(不含土地投資)工業項目不再單獨供地,按產業性質優先進入相應的規范化廠房區。

(二)-2011年度,對總層級為三層、四層以上的規范化廠房,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核、驗收,按《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產業集聚區科學發展的實施意見》鄭政〔〕41號)規定,給予投資商以獎勵。

(三)投資人在國有土地上獲得的房產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首次轉讓按繳納契稅稅費金額的50%進行獎勵。規范化廠房前5年對外出租的租金所繳納的租賃營業稅、房產稅地方留成局部,全額獎勵給投資人。

(四)投資人以租賃國有土地形式建設規范化廠房的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免交三年土地租金。三年后,可以采取出讓或租賃兩種方式使用土地。

(五)規范化廠房建成后,政府有關部門、各鎮(辦)將積極協助出租,確保廠房不長期空置。

(六)入駐規范化廠房區的生產性企業,享受《中共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區招商引資優惠方法的通知上文〔〕26號)規定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鎮(辦)引資建設的規范化廠房和入住的生產性企業繳納的稅收,參照《市區人民政府關于稅源劃分補充規定的通知》上政文〔〕23號)執行。

七、組織領導

為推進規范化廠房區建設,成立以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區工業集聚區管委會、財政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國土資源局、發展和改革委、工信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各鎮(辦)負責人為成員的區規范化廠房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具體負責推進規范化廠房區建設和補助獎勵的申請、認定、兌現等工作。

八、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由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