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住房公積金管理整治意見
時間:2022-02-09 0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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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人民銀行、銀監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
為進一步規范住房公積金管理,扎實、有序地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銀監會《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和省建設廳、監察廳、財政廳、審計廳、糾風辦、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銀監會省監管局《關于印發<*省開展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開展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以科學發展觀、黨的十七大和中紀委第二次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省住房公積金條例》及有關政策規定為依據,按照國家審計署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提出的要求,落實整改工作,健全監管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完善繳存使用政策,杜絕違規違紀行為,堵塞監管漏洞,確保資金安全,加強行風建設,提高辦事效率,為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二、工作目標任務
專項治理工作目標:住房公積金監管力度明顯加強,違規違紀行為得到及時發現、糾正和查處,住房公積金運作的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操作進一步規范,內部各項管理更加完善,風險防范能力明顯增強,資金運作風險得到有效控制;“控高保低”的繳存政策嚴格執行,公積金制度覆蓋面進一步擴大,行風建設進一步加強,服務和工作效率明顯提高,社會滿意度顯著提升。
專項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自查自糾。
1、*全國住房公積金審計后的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的執行、落實、整改情況。
2、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運作和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3、財政、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依法提取風險準備金、管理經費、廉租房建設補充資金,并按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情況。
4、廉租住房建設補充資金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情況。
5、監督部門履行監督職責情況。
6、公積金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及與上級監管系統聯網情況。
(二)加強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存在的資金風險自查自糾。
1、*全省住房公積金貸款檢查中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2、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中簿弱環節是否已得到加強。
3、貸款發放是否按規定程序辦理。
4、分級審批制度是否建立。
5、已發生的超比例、超限額、超范圍等不規范貸款是否已經全部收回。
6、逾期貸款催收制度是否建立健全。
(三)對損害國家和職工利益的突出問題進行自查自糾。
1、根據我縣工作實際,按省規定時限制訂大中型企業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計劃,加大行政執法和宣傳力度,糾正少數單位不建不繳、少繳漏繳等損害職工權益的行為。
2、糾正少數單位超標繳存以及騙提、騙貸等損害國家利益和危害資金安全的行為,嚴格執行“控高保低”的政策。
3、進一步完善提取和貸款辦法,優化業務流程,簡化辦事手續,提供“一條龍”、“一門式”、“首問責任制”等優質服務,暢通咨詢和投訴渠道。
(四)對各類違規違紀行為的自查自糾。
對照法規和規定,檢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是否存在各種違規違紀行為,特別是對新發放的貸款、提取等是否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發現問題及時采取各項措施。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專項治理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今年7月)部署安排、宣傳發動階段。
1、成立專項治理工作機構。由縣府辦、監察局(縣糾風辦)、財政局、審計局、中國人民銀行*支行、銀監辦、*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等七部門組成縣住房公積金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和督促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由縣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邵繼紅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2、制訂實施方案并部署實施。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應根據上級精神并結合本縣實際制訂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意見,按意見要求部署我縣的專項治理工作,抓好日常的督促檢查,保證專項治理的有效、有序進行。
3、加強宣傳和社會監督,要通過宣傳讓社會知曉本次開展的公積金專項治理內容,便于社會共同參與專項治理,使治理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專項治理辦公室設立舉報投訴電話,。
第二階段:(今年8月)自查自糾、及時整改階段。
根據專項治理的工作任務、要求和措施,對照國家法規和上級規定,抓住歸集、提取、使用管理等環節,進行全面檢查,以落實審計整改工作,健全監管制度,加強內部管理,完善繳存使用政策,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為重點,認真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一項項、一件件進行認真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市專項治理辦公室。
第三階段:(今年9月—10月)監督檢查、推進整改階段。
縣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要針對群眾舉報、投訴、反映的問題和自查自糾情況,組織人員進行明查暗訪,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檢查貸款發放和資金安全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要下達整改意見書,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報批評。要通過加強監督檢查,幫助完善相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資金風險,并及時上報督促檢查情況和專項整理工作總結。
第四階段:(今年11月—12月)建章立制、鞏固成果階段。
1、接受上級對縣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情況的檢查。
2、總結住房公積金管理中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建立完善相關制度,探索并建立加強住房資金規范化管理和防范資金風險的長效機制,鞏固專項治理的成果,使公積金管理工作邁上新臺階。
3、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經驗總結,并及時上報市專項治理辦公室。
四、幾點要求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實現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住有所居”目標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省政府提出的加快我省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工作的重要舉措。專項治理是中紀委二次會議和全國糾風工作會議的部署,并已納入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重點工作任務,各職能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把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2、突出重點、自查自糾。專項治理中,要緊緊抓住自查自糾這一重點環節,著重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強對住房公積金決策、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二是認真排查公積金管理中存在的風險;三是切實糾正損害國家和職工利益的突出問題;四是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紀行為。自查自糾中,堅持邊查邊改,舉一反三,防止同類問題重復發生。
3、加強領導、協調配合。各部門要各負其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縣政府辦公室負責專項治理工作的牽頭、協調和督促。監察(糾風)部門負責協調、督促相關部門落實各自職責,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財政部門負責對執行財政、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情況的監督;人民銀行負責對公積金帳戶設立及利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審計部門負責對公積金突出問題進行審計;銀監部門負責對公積金受委托銀行的監管,規范受委托銀行的行為;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專項治理的日常工作。在查處問題、分析原因的同時,要針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深入研究,進一步完善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以及增值收益分配等制度、從源頭治理入手,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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