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意見

時間:2022-06-21 11: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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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意見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的領導干部隊伍,為“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現就我省進一步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辦法,加強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認識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重要性

加強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是全面貫徹黨的*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黨的*報告指出,要“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形成干部選拔任用科學機制。完善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差額選舉辦法。增強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的科學性和真實性,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這就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推進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努力形成一套科學、公開、公平的選人用人機制。實踐證明,競爭性選拔干部為一大批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供了有效平臺,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干部學知識學本領的自覺性,為廣大干部樹立了正確的用人導向,提高了人民群眾對干部工作的滿意度和選人用人的公信度。

加強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是以改革創新精神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在干部任用中采取競爭性選拔的方法,多渠道、多種方式發現和選拔領導人才,既有利于加快改進干部選拔、培養、使用各個環節的工作,也有利于為各類干部成長創造平等競爭的條件,有利于優化領導班子結構,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

加強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是實踐科學發展,實現“兩個率先”,進一步推進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推動科學發展,建設美好江蘇,最終靠的是人才,迫切需要發現和選拔一批勇于開拓、大膽創新,敢闖敢干、敢于負責,想干事、會干事、作風硬、能吃苦的優秀人才。采取競爭性的方法選拔領導干部,可以進一步拓寬識人選人的視野,在更廣的范圍內廣納賢才,在比較和競爭中選賢任能,把更多的優秀人才集聚到推進江蘇又好又快發展的事業中來。

二、加大工作力度,推進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經常化、制度化

通過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選拔,能夠促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使領導班子的結構得到優化,整體素質得到提高。各級黨委(黨組)要從建設高素質領導干部隊伍的緊迫需要出發,把競爭性選拔作為干部選拔的重要方式,擺上重要位置,加大工作力度。

要增強競爭性選拔工作的計劃性。根據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需要,有計劃地開展領導干部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工作。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每年對領導班子和中層職位的干部配備情況進行一次摸底分析,在核定的編制和領導職數限額內,根據職位空缺情況制定好次年的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年度計劃。今后,各市、縣(市、區)根據工作需要和干部隊伍建設狀況,原則上每2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公開選拔工作;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中層職位出現空缺并需要提拔產生人選的,一般應當通過競爭上崗選拔職位人選。

要逐步增加競爭性選拔干部的比例。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在配備領導班子時,要統籌考慮,有計劃地空出適當職位進行競爭性選拔。今后,市、縣(市、區)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班子中遇有領導職位空缺較多,或為了改善領導班子結構,需要集中選拔領導干部的;領導職位出現空缺,本單位無合適人選的;選拔專業性較強職位和緊缺專業職位的;上級黨委及干部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通過競爭性選拔的,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均應優先采用競爭性方式選拔職位人選,力爭使經過競爭性選拔方式產生的領導人數,近期內逐年有所增加,以保持一定的比例。

要擴大競爭性選拔職位的范圍。一是加大正職人選競爭性選拔的力度,有計劃地拿出部分黨政工作部門或工作機構領導班子的正職職位進行公開選拔。二是加大重要崗位人選競爭性選拔的力度,有計劃地拿出一些執紀執法、干部人事、財稅金融、城建交通和綜合經濟管理等部門的領導職位進行公開選拔。三是加大黨政機關以外的領導人員競爭性選拔力度,大力開展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的公開選拔。

三、創新選拔方法,不斷提高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搞好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工作,選拔方法是關鍵,直接關系到整個選拔工作的成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我省多年來形成的行之有效的經驗,學習和吸收國內外先進的做法,不斷提高競爭性選拔工作的科學化水平。

要大力推進方法創新。要區分不同崗位的特點,確定選拔方式和考試測評方法,既要集中組織統一考試測評,也要在一定范圍內組織干部群眾進行公開民主推薦;既要重視知識水平的測試,又要重視適應崗位需求的能力測試;既可以采用筆試、結構化面試等傳統的考試方式,也可以采用公開演講答辯、無領導小組討論、績效評估、公文筐測驗、心理測驗等測評手段,力求全面準確地反映應試者的綜合素質。

要切實加強題庫建設。認真貫徹中組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領導干部選拔考試通用題庫建設的意見》精神,加快建設考試科目和職位類別齊全、題量充實、質量優良、安全可靠、功能完備的領導干部選拔考試省級分題庫,以進一步增強考試命題的科學性、保密性,降低考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各有關單位也要結合實際開展試題征集和測評技術的研究開發工作,不斷適應選拔各級領導干部的考試需要。

要提高考試工作水平。按照中組部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確定的原則和范圍做好命題和考試組織工作。要具體分析擬選拔職位的要求和特點,合理確定測評方式和考試內容,試題命制要注重科學性,考試組織要注重規范性,使考試成績能夠客觀反映應試者的知識水平和實際能力,切實保證選拔考試的公信度。

要提高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的質量。認真貫徹蘇發*號文件精神,按照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要求,科學制定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工作方案,合理確定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構成和聽取意見的范圍。努力做到“讓知情人投知情票、知情人說知情話”,拓寬干部群眾合理表達意愿和發表意見的渠道,切實提高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意調查、考察談話過程中民意表達的科學性和真實性。

四、完善運行機制,進一步提高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規范化程度

通過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等競爭性方式選拔干部,是新時期干部選拔任用方式的一項重要改革,是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有效運用。各級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完善機制,落實責任,扎實推進。

一是依據法規規范運作。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綱要》、《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定》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江蘇省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和《江蘇省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的原則、程序和方法組織實施。

二是建立工作方案備案審核制度。各省轄市和縣(市、區)開展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工作,在醞釀和準備階段要與上級黨委組織部門通氣,工作完成后,要及時將工作方案和實施情況上報備案;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開展中層干部競爭上崗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向上級黨委組織(人事)部門報告同意后組織實施。

三是要加強工作網絡和隊伍建設。各級組織部門都要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工作機構,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有條件的省轄市,可成立公開選拔工作的常設機構。要認真抓好選拔考試的命題專家、面試考官和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建立命題專家聯系制度、面試考官資格準入制度和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制度,培養一批熟悉選拔考試工作業務的專門人才。

四是要加強對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指導。從方案制定、程序設計、組織實施和考務安排等方面對選拔工作加以規范;要加強對選拔工作的后續管理,形成發現人才、選拔人才、培養人才、儲備人才的良性機制;要加強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深入分析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推動工作任務的落實;要注意培養和發現典型,及時總結各地、各部門開展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工作的成功經驗,發揮典型的示范引導作用,不斷提高我省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