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滿意基層站所意見
時間:2022-10-21 0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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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區直部門和基層站所的政風建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密切黨和政府與廣大人民群眾的聯系,進一步優化我區經濟環境,根據省委《關于按照“三個代表”要求深入開展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三級聯創”活動的意見》(魯發〔2002〕15號)精神,現就我區創建“基層滿意區直部門”和“群眾滿意基層站所”活動(以下簡稱“創建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公正執法和優質服務為重點,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根本標準,大力加強區直部門和基層站所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和制度建設,使廣大區直部門和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有效解決少數部門、站所存在的吃拿卡要、作風粗暴、辦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通過讓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直接評議和監督區直部門及其基層站所的服務行為,樹立典型,表彰基層滿意的區直部門和群眾滿意的基層站所,懲戒作風惡劣、人民群眾不滿意的部門、基層站所,促進區直部門和基層站所成為廉潔、勤政、務實、規范、高效的窗口。
二、創建活動內容
(一)深入開展學習教育活動。在區直部門和基層站所中開展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六大精神以及為人民服務宗旨的學習教育活動,進一步提高區直部門和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為人民服務的自覺性;開展經濟、法律、科技、業務等知識學習活動,提高區直部門和基層站所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
(二)加強制度和作風建設。實行政務公開制度,完善服務承諾制度,建立首問責任制度,嚴格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制約機制,強化群眾監督,規范服務行為,改善服務態度。在全面改進工作作風的同時,公益型部門和站所重點要提高服務質量,經營型部門和站所重點要拓寬服務渠道,執法型部門和站所重點要提高公正執法水平。
(三)努力解決群眾普遍關心、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難點和熱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傾聽群眾的反映和呼聲,努力為群眾辦實事,每年解決若干個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三、組織實施工作
從2002年起,凡在基層設有站所的財政、稅務、公安、法院、民政、教育、衛生、工商、交通、公路、司法、國土、建設、郵電、供電、銀行、信用社、環保、計生、文化、糧食、農業、水利、林業、農機、水產、畜牧等部門,都要開展創建活動。各部門要把開展創建活動作為加強基層政風建設的重要舉措長期堅持下去。
創建活動按照“條塊結合、以條為主”的原則進行,區各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創建工作,根據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下達的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分別制定本系統創建活動的具體實施意見,組織基層站所開展創建活動。具體實施意見及每季度創建工作進度情況報區委組織部、人事局備案。區委組織部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創建活動的督查工作。鎮黨委、政府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要加強領導,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四、評議工作
在創建的基礎上,開展“基層滿意部門”和“群眾滿意基層站所”評議活動。
(一)評議標準
“基層滿意區直部門”的總體標準是:建設一個好的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素質高,能夠帶領干部職工圍繞本區工作大局,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帶出一支好的黨員、干部隊伍,積極開展黨的活動,黨員干部充分發揮作用;培養一種好的作(行)風,提高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建立一套好的管理制度,干部職工愛崗敬業,行為規范,廉潔勤政;做出一番好的工作成績,在全市同行業或同系統中表現突出,基層黨員干部群眾滿意。
“群眾滿意的基層站所”總體標準是:有強烈的服務意識;有創新的服務機制;有扎實的工作作風;有滿意的服務效果;有突出的工作成績。具體條件是:
1.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實踐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
2.領導班子團結協調,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廉潔勤政;隊伍紀律嚴明,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辦事公道,服務群眾,奉獻社會。
3.服務機制健全,建立站所長負責制以及崗位目標責任制、服務承諾制、辦事限時制、首問負責制等制度。
4.依法行政、公正執法,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履行職責,忠于職守,工作業績突出,行業風氣端正,職業道德良好。
5.堅持政務公開,向社會和群眾公開辦事依據、程序、時限、結果、紀律和監督方式,認真落實便民利民措施。
6.服務方式不斷改進,服務手段不斷完善,服務質量不斷提高,主動熱情,規范高效,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
(二)評議辦法
評議工作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進行。對區直部門的評議,由組織、人事部門牽頭組織。鎮(街道)黨委、政府負責對設在鎮(街道)站所的民主評議工作。
民主評議要廣泛發動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參與,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對評議的結果和群眾舉報的問題要向區直部門、基層站所及其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反饋。評議期間,區、鎮(街道)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要設立舉報和投訴電話、信箱,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認真組織核查,保證評議的質量。
評議的具體辦法另行下達。
(三)總結整改
對“基層滿意部門”和“群眾滿意基層站所”進行表彰。對群眾不滿意、問題較多、反映較大的區直部門和基層站所,上級主管部門要責令其進行認真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進行整改。對作風惡劣、群眾反映強烈的部門、站所和人員要給予必要的懲戒。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從貫徹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推動創建工作不斷深入。
(二)堅持群眾路線,實行“開門創建”。創建活動要廣泛聽取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創建活動的成果要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為根本衡量標準,評議工作要堅持以群眾評議為主,公開、公平和公正。
(三)加強宣傳,樹立典型。各鎮(街道)黨委、政府,區直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創建活動的意義、方法和要求,努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對先進部門和站所,要大力宣傳,弘揚正氣;對反面典型,要予以曝光。
(四)創建工作要簡便易行,注重實效,并與政治學習、業務工作和有關活動有機結合,不搞形式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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