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機制實施意見
時間:2022-09-28 0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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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在全縣上下樹立敢為人先、爭創一流、勇奪第一的工作理念,在縣域經濟發展中營造“個個有壓力、人人有動力”的工作氛圍,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爭先進位意識,現就建立爭先進位競爭機制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縣域經濟跨越式發展”為主題,破除各級部門干部工作中徘徊放松、安于現狀的思想障礙,摒棄一切束縛發展的落后意識,打破常規,樹立“不進則退、滿足是倒退、慢進也是退”的思想,增強干事創業的緊迫感、危機感和使命感,在全縣上下形成“舉爭創一流之旗,謀爭先進位之策,走跨越發展之路”的干事創業氛圍。
二、爭先進位具體內容
實行爭先進位目標獎懲,堅持以半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年度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為依據,堅持以獎勵為主、獎懲并用的原則,堅持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同時,實行“排位名次升降獎懲”制度,各單位各部門按照工作性質相近的原則分類,每年排位兩次(半年排位一次,年終排位一次),通過“獎進位、懲退步”的辦法,督促、鼓勵各單位各部門爭先進位。
三、實施對象
1、鄉鎮(6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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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濟部門(16個)
發改局、財政局、建設和環保局、交通局、農牧局、國土資源管理局、現代農業發展中心、林業局、水務局、農發辦、統計局、招商局、望遠工業園區管委會、市場管理中心、供銷社、商業總公司
3、社會發展部門(12個)
教育體育局、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局、民政局、人事勞動保障局、科技局、文廣局、地震局、楊和街道辦事處、就業局、社保局、人防辦、醫保中心
4、執紀執法單位(7個)
紀檢委(監察局)、縣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審計局、安監局
5、縣委、政府工作部門,人大、政協機關,縣委直屬機構和人民團體(16個)
縣委辦(檔案局)、人大辦、政府辦(史志辦)、政協辦、組織部(老干部局)、宣傳部、統戰部(宗教局、工商聯)、政法委、政研室;縣編辦、總工會、團縣委、婦聯、科協、黨校、殘聯
四、獎懲辦法
按照工作性質相近的原則分類,每年排位兩次(半年排位一次,年終排位一次),由縣委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依據半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年度綜合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匯總排位,并按系統(行業)通報各單位排名情況。
1、鄉鎮(6個)。半年排位名次前2名的單位予以表揚;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年終總排位名次前2名的單位授予“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并獎勵單位10000元;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2、經濟部門(16個)。半年排位名次前3名的單位予以表揚;排位名次倒數后3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年終總排位名次前3名的單位授予“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并獎勵單位10000元;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3、社會發展部門(12個)。半年排位名次前2名的單位予以表揚;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年終總排位名次前2名的單位授予“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并獎勵單位10000元;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4、執紀執法單位(7個)。半年排位名次前2名的單位予以表揚;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年終總排位名次前2名的單位授予“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并獎勵單位10000元;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5、縣委、政府工作部門,人大、政協機關,縣委直屬機構和人民團體(16個)。半年排位名次前3名的單位予以表揚;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年終總排位名次前3名的單位授予“年度目標考核先進單位”榮譽稱號,并獎勵單位10000元;排位名次倒數后1名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6、其他。年終,報經縣委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審核后,綜合5個系統(行業)單位排出的倒數后1名,確定出全縣綜合倒數第1名,實行末位淘汰,并扣發單位年終13個月的獎勵工資。對獲得國家(省部委)、自治區級表彰獎勵的單位分別給予20000元、10000元獎勵。
五、相關事宜
1、爭先進位工作在縣委、政府的領導下,由縣目標考核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縣考核辦負責具體工作。
2、各單位各部門務必要從促進“縣域經濟跨越式發展”的全局出發,創造性地、務求實效地開展工作,不搞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在爭先進位工作中,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實事求是,確保受到表彰獎勵的先進單位具有典型性和先進性,真正起到示范引領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