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律學習意見

時間:2022-09-13 11:03:00

導語:公務員法律學習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公務員法律學習意見

各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區級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區直各單位黨組織:

為了深入貫徹依法治國方略,落實《杭州市**─201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市規劃》、《杭州市公務員培訓“十一五”規劃》和下城區“五五”普法規劃,使公務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扎實持久有效地開展下去,全面提高公務員的法律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推進“法治蕭山”建設進程,現就**─2010年全區機關公務員法律學習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培訓相結合,堅持法律知識學習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堅持增強公務員法治意識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結合,推進政府工作的規范化、法制化,努力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政府,培養一支具有較高法律素養的高素質專業化的公務員隊伍。

二、對象

全區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

三、內容

公務員法律學習內容分通用法律知識和專門法律知識兩大部分。通用法律知識主要包括:鄧小平行政法制理論;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憲法和規范我國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監察法、物權法,以及公務員法和相關配套法規等。專門法律知識主要是與行政管理職能有關的專門法律法規知識。

通用法律知識的基本教材為區依普辦發放的全國統編教材《五五普法干部讀本》、《“法治浙江”干部讀本》,專業法律知識的基本教材以本系統(行業)制定的學法年度計劃規定的內容為主。

四、主要措施

采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形式。各單位可以采取脫產辦班、專題輔導、講座、研討會、交流會等形式組織學習。公務員學法課時每年不少于40學時。具體采取以下四項措施:

(一)建立公務員學法日制度。將全國人大通過《公務員法》的日期4月27日定為全區公務員學法日,由各單位組織相關的法律知識學習活動,將其作為一項制度長期堅持下去。

(二)完善公務員自學法律制度。全區各級公務員要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和特點,處理好工學矛盾,自覺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做到持之以恒,注重實效。區人事局和區依普辦將根據不同階段國家法治的重點和全區公務員學法的情況,分階段對全區公務員學法重點作出安排。

(三)實行公務員旁聽行政案件審理制度。各單位應根據工作實際組織公務員旁聽行政案件法庭審理;涉及本單位的行政案件,必須組織本單位公務員旁聽;有條件的單位應注意收集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典型案例,組織案例分析或模擬庭審。

五、考試考核

各單位應將公務員學法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檢查。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區依普辦對此項工作定期進行考核:一是檢查各單位學法作業完成情況和專業法律知識的組織學習情況;二是在每年適當時候組織全區公務員通用法律知識的統一考試;三是在年底目標考核時,抽取考核單位一定比例的公務員進行學法情況的書面測試。考試成績登記在《公務員培訓證書》上,作為年度考核、任職、定級和晉升職務的重要依據。考試不合格者,當年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公務員學法用法作為“五五”普法的重點之一,各部門、各單位要從戰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將其作為本部門、本單位落實“五五”普法規劃和依法治區規劃的重要舉措,抓緊抓好。

(二)明確職責分工。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區司法局、區依普辦分工負責組織實施。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負責全區公務員通用法律知識培訓考試的計劃并組織實施;區司法局、區依普辦負責師資隊伍建設、教材、作業本的發放及參與試卷命題、閱卷和有關工作的協調等。專門法律知識的培訓考核由各單位自行組織。

(三)落實監督檢查。將公務員學法用法工作列入全區普法教育依法治區工作考核內容之一,進入年度考核項目。區依普辦、區人事局將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檢查,并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對學法工作成績優異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

各單位要根據本意見制定相應的實施辦法,報區人事局和區依普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