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在市區中支政務工作年報
時間:2022-06-04 0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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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告由工作情況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它需要報告的事項等七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數據的統計期限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況概述
一是健全機構,靠實責任。年初,中支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明確了聯絡員職責,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指導政務公開工作,全年共召開專題會議4次,專門研究了政務公開工作。
二是加強學習,夯實基礎。年內,中支充分發揮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用,組織職能部門認真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國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目錄》,向轄區各支行和機關各科室下發了《政務公開指南》,要求組織學習、討論和測試,為認真做好政務公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三是完善制度,依法公開。年內,中支根據工作需要,及時修訂完善了行政執法責任、行政處罰委員會和行政復議委員會、行政許可監督檢查、重大決策前的法律咨詢審核、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監督等工作制度和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清理辦法以及政務公開管理辦法、政務主動公開制度、政務依申請公開制度,制定下發了執法檢查、執法證管理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等辦法。組織有關科室進一步修訂了金融統計、征信管理、國庫檢查、支農再貸款管理、外匯檢查、反洗錢監督檢查等管理制度、規程和辦法,為依法行政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加強建設,疏通渠道。年內,中支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的宣傳優勢,及時信息,積極開展政務公開的各項工作,較好地發揮了低成本、易操作、輻射廣、信息反饋及時的優勢。及時與地方政府信息主管部門聯系溝通,確保網站運行順暢。為確保門戶網站運行高效安全,按月對網站中信息進行仔細梳理,確保無違規信息。同時,還對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材料目錄、申請書示范文本等在辦公場所、辦公大樓門廳(電子公告牌)、新聞媒體進行公開。調統科在中支辦公大樓門廳設置專欄公布了政務公開的門牌號、聯系人電話、聯系人姓名,工作范圍和職責以及工作流程和監督電話,保證了每一位前來中支辦理貸款卡和信用報告查詢等業務的客戶的需要,發揮了示范作用,樹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中央銀行形象。同時,能夠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職能作用,聘請社會監督員,誠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
五是強化督促檢查,務求取得實效。政務公開領導小組充分發揮督促檢查職能作用,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督辦檢查事項,定期組織檢查,隨時抽查并定期通報各部門政務公開情況,增強各部門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基本上做到了行政審批事項、貨幣信貸政策和金融市場政策信息、金融服務信息和行政執法信息的主動公開。年內,共接待、處理利率咨詢3起,答復利率投訴1起,辦理行政許可業務14筆。同時,堅持將行政許可事項辦理與業務知識宣傳相結合,積極向前來辦理業務的客戶宣傳金融法律、規章制度及基礎知識。
六是主動公開各項業務項目和流程。年內,公開了市中心支行的職責和機構設置信,包括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職責、行領導的基本情況、內設部門和下轄機構的基本情況等信息;公開了金融法律法規信息,包括市中心支行履行職責有關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規、金融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信息;公開了行政許可事項信息,包括市中心支行負責實施的國庫業務審批、貸款卡發放核準、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等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辦上述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公開了統計與報告信息,包括向社會公開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專題報告,以及履行法定職責中所產生的相關業務信息;公開政務公開信息,包括市中心支行的政務公開辦事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以及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和其他聯系方式;還公開了其他有關信息,包括市中心支行應急管理信息、實施的收費項目、收費依據和標準、依照有關規定承辦的其他需要向社會公開的內容。
第二部分: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市中心支行的職責和機構設置信息
公開了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職責、行領導的基本情況、內設部門和下轄機構的基本情況等信息。
(二)金融法律法規信息
公開了與市中心支行履行職責有關的金融法律、金融法規、金融規章以及規范性文件信息。
(三)行政許可事項信息
公開了市中心支行負責實施的國庫業務審批、貸款卡發放核準、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等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辦上述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材料等信息。
(四)統計與報告信息
向社會公開了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專題報告,以及履行法定職責中所產生的相關業務信息。
(五)政務公開信息
公開了市中心支行的政務公開辦事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以及電話、傳真、電子郵箱和其他聯系方式。
(六)其他有關信息
市中心支行應急管理信息、實施的收費項目、收費依據和標準、依照有關規定承辦的其他需要向社會公開的內容。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是通過互聯網公開。市中心支行在市門戶網站公開了包括市中心支行機構與職責、政策法規、行政許可、依法行政、行政處罰、收費事項、政務公開等信息,以方便社會公眾查閱。
二是在辦公場所、辦公大樓門廳(電子公告牌)進行公開。繼續發揮中支調統科政務公開示范單位作用,樹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中央銀行形象。
三是借助金融服務宣傳活動進行公開。利用“反假宣傳月”、“金融法律知識七進”、“征信宣傳月”、“保密宣傳周”、“12.4法制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深入社區、鄉鎮,面向社會公眾,發放征信知識、人民幣賬戶管理、人民幣圖樣使用行政許可管理、政府信息公開知識等宣傳資料,開展業務咨詢,公開政府信息,暢通了政府信息公開對外溝通渠道。
四是利用電視、報刊等新聞媒介實施政府信息公開。通過電視臺、報刊、廣播等媒體向社會公開政務信息,進一步擴大了政府信息公開的覆蓋面。
第三部分: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申請情況
年,未發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中心支行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情況。
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中心支行建立了信息公開審查機制和程序,明確對于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金融信息,與行政執法有關,公開后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或者會威脅個人、單位安全的事項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不予公開。
第四部分: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年,市中心支行未發生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年,未發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市中心支行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情況,因此,尚無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減免情況。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年,中心支行在政務公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學習不夠深入。一些支行、職能科室工作人員對有關政策學習不夠,理解的不深,還沒有做到該公開的及時公開。二是一些支行、部門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視不夠,影響公開的及時性。三是沒有開展政務公開評議。今后工作中,市中心支行政務公開工作要從隊伍建設、平臺建設和加強檢查監督上下功夫,進一步貼近公眾,服務公眾。一要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全員政務公開意識。堅持政務公開教育與其他業務技能培訓相結合,合理利用現有資源,充分提升干部素質。二要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平臺建設,把政務公開方式向公眾經常接觸的網絡、報紙、電視等方向延伸,與相關部門積極溝通協調,共同推進政務公開平臺向縱深發展,擴大信息覆蓋面,同時要加大公眾關注的經濟金融類信息的披露力度。三要進一步完善群眾監督檢查機制,增設公開的監督電話,虛心聽取各方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建議,及時改進。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社會公眾向市中心支行申請信息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市中心支行政務主動公開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通過書面申請和口頭申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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