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價局工作計劃三

時間:2022-01-23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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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局工作計劃三

20*年全省價格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和省委七屆十次全會精神,按照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家發展改革工作會議的安排部署,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圍繞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和宏觀調控任務,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適時適度疏導價格矛盾,大力整頓規范價格秩序,努力構建價格部門服務平臺,不斷提高價格調控監管水平,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促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和我省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全省價格調控目標為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3%左右。價格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進一步加強價格調控

(1)切實做好穩定糧食、化肥價格工作。繼續保持糧食價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實施糧食最低收購價政策,并配合有關部門制定糧食最低保護價執行預案;改革和完善現行化肥市場價格調控政策,進一步加強化肥市場價格監管,促進化肥生產流通,保證市場供應,并適當提高化肥市場化程度。

(2)不斷加強價格監測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制定的重要消費品價格、能源價格等四項新的監測報告制度,修改完善《福建省重要商品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做好糧食、副食品、化肥、鋼材、成品油等重要商品價格監測,及時反映市場價格變化情況;落實《福建省價格異常波動監測預警制度》和《福建省防災應急價格監測暫行辦法》,進一步增強應對價格異常波動監測預警能力;落實《福建省價格監測管理規定》、《價格監測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價格監測質量監督考核辦法》等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我省價格監測質量監督考核辦法,規范全省價格監測工作程序;進一步加強網絡建設,提高監測工作效率;推進價格信息服務,適時重要商品價格信息,正確引導社會心理預期。

(3)積極疏導價格矛盾。以“適度、穩妥、擇重、銜接”為原則,疏導城市公交、出租車、旅客運輸、自來水、燃氣、食鹽等領域的價格矛盾,把握好價格調整與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關系。

(4)充分發揮價格調節基金的作用。對現行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制度進行改革調整,使價格調節基金更好地調控市場價格。

二、全面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工作

(5)強化服務職能。全面深入開展以“價格服務進社區、價格服務進企業、價格服務進農家、價格服務進校園、價格服務進醫院、價格服務進景區、價格服務進商場”為主要內容的“價格服務進萬家”系列試點工作,推進各項措施的落實。

(6)深化工作內涵。通過價費公示、法規宣傳、政策咨詢、投訴受理、負擔調查、信息服務、民情溝通和困難幫撫等多種方法途徑,滿足居民、農民、企業、醫院、學校、市場、景點等服務對象對價格工作的需求。

(7)健全工作制度。以長效管理為依托,保障工作內容和形式落實到位:建立服務責任制度,劃分區域,分片負責,責任到人,定期上門;建立工作聯系制度,與服務對象保持密切聯系和溝通;建立宣傳推廣制度,營造價格服務進萬家濃厚的輿論氛圍。今年7月前,力爭在社區、企業、農村、學校、醫院、景區、商業等七個行業取得試點工作的重點突破,下半年全省全面鋪開。

三、積極穩妥推進資源價格改革

(8)電價改革方面。要在繼續開展輸配電價改革和銷售電價改革研究的基礎上,實施新的輸配電價管理辦法,建立合理的輸配電價機制,并調整銷售電價分類結構,逐步解決現行各類用戶電價間交叉補貼較多、比價關系不合理的問題;繼續實施煤電價格聯動;適時調整部分電廠的上網電價;改革小水電上網電價的審批制度,規范小水電上網電價管理;配合華東電力市場的運行,穩步推進競價上網;實施鼓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電價政策,引導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建設;逐步提高縣電網倒送省電網的小水電結算價格,優化水電資源配置;繼續完善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的若干電價政策,對省電網峰谷電價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政策建議,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冰蓄冷空調的優惠電價政策和資金扶持政策。

(9)水價改革方面。進一步貫徹實施水價綜合改革方案,建立起綜合水價調控機制;擴大水資源費征收范圍,適當提高征收標準;研究制定城市供水價格計價辦法,強化城市供水成本約束機制;實施《福建省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規范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管理;改革農業用水價格,完善農業水費計收辦法,逐步推行面向農民的終端水價制度。同時,積極推進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完善和實施,促進污水、垃圾處理產業化;貫徹國家成品油價格改革,推動建立完善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

四、加大對熱點價費的整治規范力度

(10)進一步治理涉農價格與收費。配合深化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不斷擴大涉農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清理成果;鞏固針對農民跨地區就業、進城務工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的清理成果,落實好農民子女就學免收借讀費政策,保障跨地區就業和進城務工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勞動力的合理流動。

(11)努力解決群眾看病貴、藥價高問題。根據國家和我省新版藥品政府定價目錄,做好藥品目錄庫增補和調整及價格收集工作;加強藥品成本審核,建立專家評審制度,提高藥品定價的科學性和透明度;研究制定市場調節價藥品干預措施,規范市場價格行為;按照國家發改委的統一部署,及時貫徹落實國家藥品降價措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上,對我省新醫療服務價格方案實施一年來執行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對不合理的價格及時予以調整和理順;適時核定省級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和收費及優質病房床位費;配合有關部門治理、整頓醫療服務中存在的開大處方、肢解項目、亂檢查、亂收費行為。

(12)深入治理教育亂收費。按照國家逐步免除義務教育雜費政策和我省部署,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促進義務教育的全面普及;開展對高校獨立學院收費的成本審核工作,科學合理地制定高校獨立學院收費標準;制定《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促進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堅決制止以改制為名的亂收費行為;扶持與規范并重,采取積極價格政策促進我省職業教育發展;加強中小學教材價格管理,配合推行中小學教材招投標工作,降低中小學教材價格,減輕學生家長的經濟負擔。

(13)落實穩定住房價格的各項政策。加強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嚴格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審核管理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市縣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實施意見,確保國家住房優惠政策落實到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探索對商品住房價格的調控和引導,促進住房價格合理形成;加強對建設工程監理收費、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交易手續費等收費行為的管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建設和銷售過程中的收費行為;制定出臺《福建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推動建立以業主自治為主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新機制。

五、繼續推進依法治價

(14)進一步規范政府定價行為。制定《政府定調價格行為規則》,將政府定調價中成本調查、價格聽證、專家審價、集體審價、行政審批等制度和辦法有機統一起來;修訂《福建省定價目錄》,進一步擴大市、縣價格管理權限。

(15)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積極推行價格行政執法責任制。

(16)依法實施價格評估行政許可。做好我省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與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和《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管理辦法》的配套措施和具體實施辦法,并及時辦理我省有關價格評估機構及價格評估人員執業資格認定工作。

(17)強化價格成本監審與調查。結合國家發改委25號令的修改,修訂成本監審實施辦法和成本監審目錄;完善已經制定的17項成本核算辦法;選擇一至兩個行業進行定期成本監審;積極探索社會平均成本的核算辦法;繼續做好新農產品成本核算指標體系的實施應用工作,保證上報調查數據的準確性、完整性。

六、加強重要價費管理

(18)進一步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分步驟地清理規范部分部門和行業的收費;取消不符合建立統一市場要求、歧視性的地方保護收費和專門針對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等非公有制企業的歧視性收費規定;落實國家明令取消的行政審批收費項目和降低的收費標準。

(19)抓好交通運價管理工作。繼續參與車輛“治超”工作及以治理公路水上“三亂”工作;搞好降低普通公路通行費標準工作,減輕運輸企業和車主負擔;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通行費站點“一站多點”的撤并、站點移址和新增站點等工作。

(20)進一步規范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對原來從行政事業性收費中剝離出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重點清理規范;適時核定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修訂完善《福建省游覽參觀點門票價格實施細則》。

(21)加強土地價格管理。推動建立規范的基準地價確定、公布制度和協議出讓最低價制度,配合做好基準地價的確定、調整或更新、公布工作。

七、進一步做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22)開展涉農價格和收費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化肥、農藥、農業用水、農業用電等涉農價格,農村建房、教育和村居委會收費,以及國家公布取消、免收或降低收費標準的涉農收費政策落實情況。

(23)開展涉企收費專項檢查試點。對有關部門和各類協會、中介組織向國有大中型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和民營企業收費的情況,進行調查和試點檢查;在此基礎上,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堅決遏制亂收費勢頭,減輕企業負擔。

(24)開展教育收費、醫藥價格、電力價格、人力資源管理收費、通訊資費的重點檢查。查處的主要內容是:部分高等學校、重點中小學收費政策的執行情況;集中招標采購藥品、醫療服務、一次性醫用衛生材料等方面亂加價、亂收費的行為;違反國家規定提高或降低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和電網企業銷售電價等行為;人力資源管理、培訓過程中多收費少服務、只收費不服務,以及違反規定亂辦班收取高額費用的行為;通信資費的政策執行情況。各地根據地方黨委、政府的要求和實際情況,自主選擇開展鐵路、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房地產和物業收費檢查。

(25)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力度。密切關注“禽流感”等突發事件的影響,積極防范、適時采取應對市場價格異動的檢查措施;加強糧食、煤電油運等價格日常巡查,保持對價格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繼續實施打擊價格欺詐專項行動,著力規范商業促銷行為;大膽實踐,爭取在查處牟取暴利、價格串通等方面有實質性突破。

(26)大力推動價格誠信建設。繼續選擇部分窗口行業、重點單位為試點,逐步擴大明碼實價覆蓋面和普及率;全面推進“價格誠信一條街”活動;開展創建價格誠信示范單位活動。

(27)進一步做好價格舉報工作。以“12358”價格舉報電話為依托,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價格監督;加強價格舉報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逐步建立價格舉報工作平臺,促進價格舉報工作信息化,提高舉報案件處理和辦結效率。

八、努力提高價格認證工作水平

(28)認真研究、切實解決好價格認證中心的定性、定位,落實經費及發展方向和建設問題;著重鞏固和發展涉案物品價格鑒定業務,為司法、行政機關辦案服務;加大價格認證咨詢和應稅領域的財物價格鑒定力度,不斷提高業務水平,樹立精品意識,為政府和企業價格決策提供更優質高效的服務;深入開展價格認證機構的規范化建設,通過參與價格管理的事務性工作,充分發揮價格認證機構為價格管理分擔任務、當好助手的作用;按照《價格信用認證暫行辦法》等規定要求,推行價格信用認證,規范企業價格行為;發揮價格認證工作在解決“三農”問題中的作用,為農村貧困戶或弱勢群體提供涉農價格鑒證、價格咨詢援助,幫扶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致富。

九、充分發揮價格協會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29)加強系統干部初任、轉任、任職、更新知識培訓,國際合作培訓和企事業物價員培訓;配合業務工作,組織開展價格基礎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繼續辦好《福建物價》;加強系統價格協會的溝通交流;繼續開展“價格誠信單位”評比工作。

十、進一步抓好價格宣傳

(30)在全省系統開展“價格宣傳月”活動;加強與中央和省、市、縣主要媒體的聯絡,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與《中國經濟導報》聯辦福建價格專刊,建立固定的宣傳平臺;加強與黨委、政府信息部門的溝通聯系,加大信息報送力度,發揮政務信息工作服務黨委、政府決策的作用;完善和落實宣傳信息跟班培訓制度,加強對基層的培訓和指導;加快“數字福建”建設,逐步實行省市物價部門聯網、公文電子傳輸。

十一、加強價格問題調研

(31)重點調研:進一步完善LNG定價機制,推進我省LNG總體項目建設;應對油價上漲對汽車運價造成的影響,緩解油運之間的矛盾;制定合理的有線數字電視收費標準,推動模擬電視向數字電視的平移;解決國家《行政收費法》制定后出現的新問題,加快行政事業性收費改革。

十一、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32)各級價格部門要高度重視干部隊伍建設問題,著力強化責任意識、法制意識、平安意識、學習意識、合力意識,為順利完成年度各項工作任務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