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實施意見
時間:2022-03-31 10: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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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全局干部職工隊伍作風建設,打造一支紀律嚴明、務實高效、勤政廉潔、執行力強的干部隊伍,根據《縣干部推薦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科員級以下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委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開展“整頓紀律作風,提高干部隊伍執行力”學習教育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隨著形勢和要求的變化,我委少數干部在工作紀律和工作作風上出現了不適應、不符合當前工作要求的現象,主要表現在“庸”、“懶”、“怕”、“浮”四個方面。因此,很有必要在全局干部隊伍中開展“整頓紀律作風,提高干部隊伍執行力”學習教育活動。通過學教活動,找出存在的“庸”、“懶”、“怕”、“浮”四大問題的思想根源,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形成廣泛共識,從而進一步提高全局上下的執行力,全面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五措并舉,大力推進干部隊伍作風建設
(一)加強學習,提升認識
1、學習的主要內容。學習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作風建設的有關精神;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講話;《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等相關書目和制度規范。
2、學習的形式。以集中學習為主,自學為輔,結合學習內容,展開思想大討論。一是健全中心組學習制度,全年組織學習不少于12次;二是建立領導干部講課制度,委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根據分管工作每年講課不少于一次。同時,聘請有關專家、學者講課輔導;三是利用每周的科務會,組織全科室的干部職工加強對本次學教活動相關材料的學習、討論;每名干部職工要結合自身的工作實際交流心得體會、討論突出問題;在科務會上開展談心活動,通過自己找、相互提等多種形式,查找自身思想紀律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每名干部職工都要撰寫學習心得,中層干部要撰寫剖析材料,做到邊學邊查、邊查邊改。每次科務會要形成書面記錄。四是黨員干部要完成遠程教育網的學習任務,即每年學習時間不得低于50小時。五是要強化學習紀律,各單位要嚴格考勤,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學習的,事后要補學。對無故缺席的要按有關制度處理。
(二)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
全委領導干部要身體力行地落實縣委提出的各項要求,堅決克服“好人主義”,對少數干部職工存在的“庸”、“懶”、“怕”、“浮”等問題,要敢抓敢管,切實解決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對干部職工隊伍的管理。凡年終民主測評為末位的,視其情況,給予誡勉談話或免職處理。在全委形成求真務實的良好風氣,營造一種個人比著干、各科室競相發展的良好氛圍,形成工作創新、創先爭優的良好局面。
(三)進一步規范各項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
加強干部隊伍作風建設,必須在嚴格教育的基礎上,健全和完善各項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堅持做到用制度管人。具體要求:
1、凡遲到、早退被通報3次以上(含3次),年終考核定為基本稱職;通報5次以上(含5次),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無故曠工一天,年終考核定為基本稱職;一天以上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
2、凡工作履職不到位被通報,視其具體情況年終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3、未完成本職工作,年終考核未達到縣目標辦給定目標分的80%(按比例折算)的,視其具體情況,相關責任人年終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4、未完成委上下達的專項目標工作,且不能給出正當理由的相關責任人視其情節輕重,年終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5、各科室成員要嚴格服從科長、分管領導的工作安排。凡在工作中出現推諉、拖沓、敷衍塞責等行為的,科長向局領導班子匯報后,一經查實,年終考核定為不稱職,并要求其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待崗,經學習考試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崗;
6、凡被群眾有效投訴的,一經查實,根據具體情況對相關責任人年終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
7、凡工作不在狀態,上班時間上網聊天、打游戲、炒股票、吃零食、串崗閑聊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一經發現,視其情節輕重,年終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凡上班時間打麻將一律予以辭退;
8、法定工作日內,除必須的公務接待外,中午一律不準飲酒。一經發現,給予批評教育,本人寫出檢查;
9、凡個人年終考核被定為基本稱職的,扣發本人年終績效考核獎金的50%,被定為不稱職的,扣發本人年終績效考核獎金的100%;其所在科(所)室、公司取消年終評優資格。
(四)強化崗位責任制
各單位要強化崗位責任制的落實,切實做到責任到崗、落實到人、具體到點、不留空白。每個干部職工要按工作職責辦事。
1、各科室領導要加大對本科室人員的管理,工作是否具體落實到人,工作是否按進度推進,都必須有書面記錄;
2、各科(所)室都必須嚴格進行考勤,每名干部要切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允許存在“好人主義”,更不允許出現“欺上瞞下”的行為;
3、崗位責任人因出差、開會、培訓、請假等原因離崗,其職責必須要有人員代替履行,決不能出現因責任人離崗而使工作停滯的現象;
4、崗位責任制落實情況要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五)要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加大問責力度
通過采取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問責,加大治庸治懶力度,嚴肅查處落實不力、工作不扎實、不作為以及亂作為的現象,進一步強化領導責任和工作責任等措施,達到提高全局干部隊伍的執行力的目的。
1、進一步加大對全委工作紀律、機關作風建設的督查力度,嚴格按照工作進度、時間節點高質量完成目標任務和交辦事項進行督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2、建立健全快查嚴處的問責機制,發揮問責對轉變干部作風、促進履職到位的作用。問責分別由委紀檢監察部門和各科長實施,綜合運用誡勉談話、行政問責、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辦法,堅決追究其相關責任。凡被問責的個人,其年終考核定為基本稱職或不稱職。對應當問責而未問責或問責不力的,按規定追究相關科長的領導責任;
3、各科室負責人要加大日常考查力度,做好平時考核記錄,每月匯總一次報局辦公室備案,年底匯總,作為干部職工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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