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產品安全工作實施意見

時間:2022-07-02 09:21:31

導語:水產品安全工作實施意見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水產品安全工作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按照農業部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各級關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的部署,堅持“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協調配合、綜合治理”的原則,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在鞏固水產養殖業專項執法行動成果的基礎上,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一手抓監管,一手抓宣傳,監督與指導并重,處罰與教育并重。增強監管能力建設,提升監管水平,推動長效機制建立,進一步提升我縣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組織領導

成立縣2013年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水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三、目標要求

總體目標是以源頭治理為重點,以查處水產養殖投入品違規使用為主要內容,嚴肅查處違法案件和違規行為。通過開展集中整治,使水產養殖用藥行為進一步規范,養殖企業知法、守法的意識明顯增強,從根本上解決違規使用藥物和飼料添加劑等問題。具體目標:

一是健康養殖示范場、無公害水產品生產基地100%建立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等水產品質量安全自控措施,監管率達到100%。

二是水產品抽檢合格率進一步提高,以上二類基地及個體小型養殖場等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代謝物、氯霉素等禁用漁藥殘留抽檢總體合格率達到95%以上。

三是苗種生產單位持證生產率達到100%(自育、自用的除外);苗種生產單位100%建立生產、用藥和銷售記錄等水產品質量安全自控措施。

四是市水產品批發市場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

四、具體工作

(一)負責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加強對漁業養殖企業和個體漁業養殖戶的生產監督和指導;在水產品批發市場建立監控點,及時上報與水產品安全有關的案件及市場控制情況;定期收集匯總水產品檢測數據,分析水產品質量情況;發生水產品食品安全事件時,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市場控制工作。

(二)開展技術指導和宣傳培訓活動。通過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班、專場活動和送資料、送技術到鄉村、到養殖場、到漁戶的形式,廣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食品動物禁用的獸藥及其它化合物清單》等法律法規;以漁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合理使用為重點,結合推進漁業科技入戶工程,加強對漁民的培訓和技術指導,大力推廣健康養殖方式及安全用藥技術和方法;教育漁民不要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漁藥和其他化學物質,使用投入品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完善生產日志,強化用藥記錄制度并逐步推進處方藥制度;加大無公害標準實施力度,鞏固健康養殖示范場建設。

(三)開展水產品生產執法檢查。一是依法對水產品批發市場進行檢查,把水產品銷售市場列入質量安全監控范圍,結合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控計劃的實施,對市場水產品進行抽檢。

二是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種苗場、養殖場等進行清查,并注意掌握兩方面:

抓住重點:一是重點品種、二是重點對象、三是重點區域、四是重點環節。

明確職責:一是清查內容、二是抽樣檢測確認、三是依法查處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依法辦事,明確分工。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總體部署,建立有效的銜接機制,加強與畜牧、獸醫以及工商、質監、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和協調,及時移送、處理有關案件。

(二)積極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主流媒體的宣傳導向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及時曝光,形成強大宣傳聲勢。要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形成生產安全產品、銷售安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