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門對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

時間:2022-03-29 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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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門對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單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管理,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二、凡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部門,應辦理有關證件,做到手續、證件齊全有效。

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有關從業人員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培訓合格。

四、消防工作職能部門每月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使用、儲存場所進行一次檢查,各相關部門每周檢查一次,班組每日檢查一次,在崗人員應堅持班前、班后自查,班中巡查,發現隱患應及時匯報、整改。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部門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建筑和場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布局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規范的要求;

2、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場所必須按照有關規范安裝防雷保護設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場所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電氣防爆標準;

4、設備與裝置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并定期保養、校驗;

5、易產生靜電的設備與裝置,必須按規定設置靜電導除設施并定期檢查;

6、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從業人員必須經消防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

六、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倉庫必須經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驗收合格后才可使用,并滿足如下要求:

1、專用倉庫、貨場或其他專用儲存設備,必須由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專人管理;

2、應根據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不得在同一庫房內儲存;

3、不得超量儲存。

七、保管員應加強出入庫管理,做到物品擺放整齊、標識清楚、標物相符。

八、倉庫保管員每日對庫存物品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檢查火、電源;

2、檢查堆垛是否穩固;

3、檢查有無使用電冰箱存放易燃液體等化學物品現象;

4、檢查貨物,主要是檢查貨物

包裝有無破損滲漏或膨脹變形,穩定劑是否充足,物品有無潮解、熔化或風化變質,重點物資應重點檢查;

5、檢查庫內環境,主要是檢查庫房是否漏雨、積水,庫內的溫度、濕度是否符合所存貨物的危險特性要求;

6、檢查消防設施器材。

九、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作業前應滿足以下要求:

1、從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運輸工作的駕駛員、押運員以及相關人員,必須經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崗位消防知識、專業知識培訓,憑崗位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2、駕駛員、押運員對所運輸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了解其化學和物理性質,掌握應急處理措施,操作時穿戴好相應的防護用品;

3、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必須具備有關部門核發的準運證件;

4、出車時各種證件(駕駛證、準運證、行駛證及培訓合格證等)應攜帶齊全;隨車攜帶的遮蓋、捆扎、防潮、消防器材等工具必須齊全、良好,車廂內應清掃干凈、干燥,不得有與所裝貨物性質相互抵觸的殘留物;同時必須對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進行檢查,發現故障必須排除后方可投入運行;

5、運輸應對天氣有所選擇。

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在運輸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規定:

1、運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時,必須遵守消防、交通、治安等法規;

2、裝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車輛應對行車路線認真選擇,盡可能選擇寬闊平坦的道路,避開繁華鬧市集鎮;

3、押運人員必須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車上嚴禁搭乘無關人員,并嚴禁吸煙,且不得攜帶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的物品;

4、運輸過程中天氣變化,應根據貨物特性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5、根據車輛裝載情況,途中應經常停車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6、運輸途中駕駛員必須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不得疲勞駕駛,停車時隨車人員要負責車輛和貨物的看護;

7、車輛涉水時,應停車查看水深、流速及水下路面等情況,通過后應輕踏剎車慢行一段路,以保證

車輛制動系統良好;

8、通過鐵路交叉路口及復雜路面時,要“一慢、二看、三通過”,遇有視線不清,路面情況不明和無信號或無人管理的路口,應停車查明后方可通過;

9、途中遇有雷雨時,不得在樹下、電線桿、高壓線、鐵塔等容易遭到雷擊和產生火花的地點停車;

10、在雨、雪、風、霧視線較差的天氣行車或通過泥濘、積雪、結冰、坡陡、狹窄等危險路段或遇有警告標志時,車輛的時速不得超過15km,并避免使用緊急剎車或急速轉向,與同方向行駛的車輛之間應保持不小于30m的距離;

11、通過涵洞或橋梁要注意限量和限高標志,對標志不清或有懷疑時,要停車查明,通過時要降低車速,與前車之間保持不小于20m的距離;

12、正常行駛途中,車輛不準脫檔、熄火滑行,非緊急情況下不準緊急制動或急轉彎;

13、運輸過程中不準人為向汽車發動機直接供油;

14、車輛發生故障需修車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嚴禁明火照明作業;

15、車廂內攜帶備用燃料時,嚴禁使用塑料桶盛裝,且必須與所裝貨物性質無抵觸,并進行有效隔離;

16、液化石油氣槽車、汽油罐車不準攜帶其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當罐體液溫達到40度時,應采取遮陽、罐外潑水降溫等安全措施;

17、運輸途中發生貨物包裝損壞影響安全、貨物散失、泄露等情況時,必須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進行應急處理;

18、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并負責保護現場,如實匯報事故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