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積案活動清理動員大會講話
時間:2022-08-23 1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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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11月19日,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專門對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進行動員部署,**同志作了重要講話。12月3日,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又召開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電視電話會議,**書記對做好這項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今天我們召開這次會議,其目的就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領導的指示精神,貫徹和落實全國、全省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分析形勢,通報情況,對全市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進行安排部署。
關于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剛才,市法院、紀檢委的領導同志已作了具體部署,總的要求是,從2009年1月1日起,利用7個月時間,分三個階段,在全市開展執行積案集中清理活動。各縣區和部門單位要緊密結合實際,迅速行動起來,狠抓組織推動,確保這項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下面,我再強調講幾點意見。
一、認真學習貫徹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執行難”問題是長期困擾人民法院乃至政法工作的突出問題,也是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各界極為關注的熱點問題。大家知道,執行工作作為審判工作的最后一道程序,是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實現司法公正的關鍵環節。從這幾年發生的一些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群體性事件、重大惡性事件以及社會各方面反映的情況來看,許多是由于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得不到執行造成的;法院生效裁判得不到及時有效的執行,不僅嚴重損害著市場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和市場經濟秩序,而且還嚴重損害司法權威和社會公平正義、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這次開展全國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就是黨中央高度重視和加強執行工作、動員各方面力量解決“執行難”的又一項重大舉措,也是人民法院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社會各方面協同配合下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維護司法權威的難得機遇。
近年來,全市法院在市、縣(區)黨委的領導和有關部門的支持配合下,不斷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依法執結了一大批重大、復雜、疑難案件,使“執行難”問題得到了一定的緩解,為保障當事人的勝訴權益,樹立社會主義法制權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但是,由于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兩級人民法院也積累了一批執行積案。針對這種情況,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組織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對于進一步解決“執行難”問題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兩級法院一定要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從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深刻認識清理執行積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下決心把這項“民心工程”抓緊抓好,切實做到認識明確、態度堅決、行動積極、方法得當、成效明顯,努力通過清理一批執行積案,使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保障,使社會主義法制的權威切實得到維護,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運行更加健康,使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更加牢固。
二、健全完善長效機制,努力從源頭上化解“執行難”問題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法院“執行難”問題已經出現。形成法院“執行難”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而且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缺乏相關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機制。所以,解決“執行難”問題,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也不可能靠法院一家單打獨斗能解決問題。在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中,既要立足當前,下大力氣解決歷史積案,又要著眼于長遠,深入分析產生執行積案的深層次原因,健全和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努力防止產生新的積案,堅決扭轉“形成大量積案——組織集中清理——再形成積案——再集中清理”的被動局面。
一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機制。解決“執行難”問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實行社會聯動、綜合治理。各縣區、各部門要切實發揮解決“執行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積極研究解決執行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公、檢、法機關要統一執法思想,加大對暴力抗拒執行事件的查處力度,對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妨害執行,情節嚴重的,要及時立案偵查、批捕、起訴。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積極配合法院執行,不得以內部規定或者內部工作程序等為借口,明拖暗頂,拖延阻礙執行,更不得給當事人通風報信,甚至串通被執行人隱匿、轉移財產。各縣區綜治部門要堅持把執行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范圍,完善基層協助執行工作網絡,充分發動社會力量參與執行工作,真正使基層協助執行工作落到實處。
二要建立和完善人民法院內部的執行工作管理體制。市、縣區兩級法院要緊密結合司法體制改革和工作機制改革,建立健全統一管理、統一協調、高效運行的執行管理體制,與黨委、政府積極協調,解決好執行隊伍的人員編制、經費保障、裝備配備等問題,努力提高執行工作效率。進一步規范人民法院的內部監督,建立健全執行實施權與執行裁判權分權制約機制,充分運用執行裁判權,強化對執行實施權的監督,及時糾正不規范、不合法的執行行為。進一步加強各級法院執行隊伍建設,努力造就一支嚴格、公正、文明、廉潔的執行隊伍。對法院執行人員違法違紀的,決不護短,決不姑息,要嚴肅追究其法紀責任。要建立健全執行公開制度,嚴格規范執行行為,杜絕執行工作的隨意性,不斷提高執行工作的規范化水平。
三要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建立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是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治本之策。各縣(區)要在黨委領導下,積極建立綜治部門組織協調,各部門各司其職,社會組織、中介機構共同參與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特別是要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協調機制,盡可能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緩解人民法院的訴訟壓力。對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大力加強庭前和解和訴訟調解,進一步提高調處案件的自動履行率,減少強制執行率;對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案件,要加大執行和解力度,在案結事了上下功夫,從源頭上預防、減少執行積案的產生。
三、加強組織領導,努力凝聚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整體合力
組織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情況復雜,任務艱巨,必須堅持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政法委協調、人民法院主辦、各方協同,形成整體合力。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級組織要切實加強對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組織領導,大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執行權,幫助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干擾,協調解決人民法院在經費、裝備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為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創造良好條件、提供有力保障。各縣區政府既要帶頭依法辦事,又要協調相關職能部門支持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執行工作聯動威懾機制;要爭取設立困難群體執行救助專項資金,幫助解決國家機關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積案,加大對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支持力度,推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深入開展。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維護司法權威,帶頭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執行,堅決防止批條子、打招呼、定調子,違法干預司法機關正常司法活動的行為。
二要認真履行職責。要建立落實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領導責任制、執行部門責任制、執行人員責任制,對排查出來的執行積案,要定承辦人、定執行措施、定執行期限、定執行目標,依法采取各種措施,切實加大執行工作力度,限期解決執行積案。市縣兩級法院院長是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組織指揮、親自督促指導、親自包案解決問題,確保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要積極協作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增強大局觀念、法治意識,承擔履行判決義務的單位要帶頭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切實解決好涉及自身及其工作人員的執行積案,同時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有關工作,為解決執行積案提供有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要及時查處黨政干部搞地方、部門保護,非法干預執行的行為。要實行重點案件領導掛牌督辦制度。對受到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等因素干擾、長期無法執結的案件,可能影響社會穩定、一時難以執結的重大疑難案件,人民法院要及時列出清單,寫明基本案情、主要癥結和具體措施,報告同級黨委和人大,提請有關領導掛牌督辦,增強結案實效。
四要強化督促檢查。為了確保這項活動取得應有實效,市上要成立專門的領導小組和協調日常事務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通過聽取工作匯報、通報進展情況、派出檢查組等多種形式,切實加強對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的督促、檢查、指導。對于掛牌督辦的案件,各縣區政法委每半月要向督辦單位報告一次執行進展情況。同時,市上和縣區都要篩選、確定一批重大、復雜、疑難執行積案,采取派員督辦、跟蹤督辦、書面督辦、電話督辦等多種形式,切實解決一批“執行難”的“骨頭”案。對執行力度大、效率高、效果好的地方、單位和個人,要及時表彰獎勵;對執行不力、進展緩慢、工作落后的縣(區)和單位,市委政法委要派出督導組進行有力的督導;對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執行積案久拖不決的,要通報批評,限期整改。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結束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逐級進行檢查驗收。對于沒有按期完成任務、遺留問題較多的縣區,要延長集中活動的時間,直至全面完成。
同志們,認真組織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我們一定要按照這次會議的要求,精心部署,團結協作,真抓實干,狠抓落實,堅決打好這場攻堅戰,努力為創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和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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