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法院公正獨立審判的因素及對策

時間:2022-07-05 1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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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法院公正獨立審判的因素及對策

法院獨立審判的公正與否與依法治國的進程具有最直接、最密切的關聯,關系最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法院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法院的獨立公正審判對于保護、維護好人民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義。然而在我國現實生活中,影響法院公正獨立審判因素多而且復雜,如社會因素,法律制度因素等等,都對法院獨立審判的公正與否產生較大的影響。但在這一系列因素當中,現有制度落實的不夠徹底這一因素則顯的格外突出。總的說來,影響行政審判公正與效率的因素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影響法院公正獨立審判的因素:

(一)、司法程序方面

司法程序方面主要表現為程序的保障作用難以發揮。審判程序與審判管理密切相關,審判程序是審理案件的規則和制度,解決的是訴訟程序法律問題,而審判管理是審判環節和審判組織的運作機制,解決的是審判秩序管理問題。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依據,后者是前者的保障和補充。有些法院對案件的審判不注重程序管理,審判程序的公開性差、透明度低,也使實體裁判中的"暗箱操作"有可乘之機,使得程序的保障作用難以發揮。另一方面,法官對個案的審判流程又有絕對的控制權,且不受其他權力的制衡,極易導致法官隨意增減程序。而在司法程序方面的審判結構與審判組織方面,庭審中控、辯、審三種職能合理的訴訟法律關系,能保障法院居中公正裁判。如果在法官審理案件過程中職權主義那種糾問式審判法官地位過大的話,可能會使法官不完全居于中立地位,從而不能肯定能保障公正裁判。

二)法官的素質和價值取向影響了法院公正獨立審判。法官的素質包括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兩個方面,具體表現在法官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的綜合評價上,司法人員只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精湛的業務素質;才能公正司法,二者必須同時具備,不可偏廢。目前社會上“一切向錢看”的思想嚴重干擾了法官隊伍的建設,影響了它的運作和機制,一部分法官政治水平低,社會責任感不強,隨波逐流;業務素質差,執法水平不高,服務觀念差,把審判權當作特權,放任使用,為了攀富比貴,辦理“三案”(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貪贓枉法、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的聲譽,這是目前司法不公的最主要的原因和具體表現。

(三)社會輿論等因素的影響

從監督的角度講,社會輿論如果引導得當應該是維護司法公正的有利因素,但如果把握不當則也會成為影響法院獨立公正審判的不利因素。在司法實踐中,當社會輿論對某個具體案件介入過多過深,特別是作出判決結果前的輿論提前介入和公告,往往會使司法機關陷于兩難境地,造成標準失衡,導致司法機關或司法人員因為心理的壓力和社會輿論的壓力而作出錯誤的判斷和決定,造成事實上的不公正裁判。

(四)、司法觀念滯后影響了法院公正獨立審判。司法觀念是司法人員內心法律信念和對某些行為法律評價的總和。由于受“左”的思想和計劃經濟的影響,以及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司法意識,司法人員形成了單一的、固定的帶有封建色彩(司法行政混同、重刑輕民、重權力輕權利、官民不同刑等)的司法觀念,制約了審判活動,直接影響了司法公正,這些觀念主要表現是:司法的政治功能增強了長官意識、干預意識而淡化了司法的經濟功能、社會功能、服務功能,進而使司法人員缺乏民主意識、調節意識、服務意識;注重計劃經濟標準的司法觀念增強了封閉意識繼而淡化了市場經濟標準的司法觀念,使司法人員缺乏開放意識、改革意識、效率效益意識;注重等級差別的司法觀念限制了主體地位平等、主體資格多元化的司法觀念,使司法人員缺乏自由意識、競爭意識、權責自負意識以及限制權力、保護權利意識;注重單一的實體真實司法觀念而限制了實體真實與法律程序并重的司法觀念的發展,從而影響了程序意識、規范意識,進而影響實體意識。

五)、社會現狀制約了司法公正。

由于歷史和現實的諸多因素相互交錯,我國的法制經驗嚴重匱乏,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體制,包括司法體制。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政治體制包括司法體制并能與經濟體制的改革相適應。

1、當地政府制約司法著司法獨立。新中國建立以來,人民法院幾經變遷,法院最初是政府的一個部門,“五四憲法”雖確立了法院的獨立地位,但并沒能使法院脫離行政管理的模式。目前,法院的各項經費開支包括干警的工資大部分由當地政府撥出,法院財政不獨立,法院獨立性受制于當地政府。

2、各行政執法機關影響司法獨立。由于各項法律、法規、政策的制定者不同,執法又不統一,許多案件尤其是行政案件涉及政府、行政執法機關,各種干擾和干預致使法院工作非正常運行。

3、各級人大對具體案件的監督制約司法獨立。一些非法律專業的人大代表,在缺乏嚴格司法程序制度條件下對具體案件進行干預;同時各級人大擁有人事任免權,這就使一些法官不得不聽命于各級人大。

二、對策

針對我國現有國情下普遍存在的影響法院公正獨立審判的因素,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人民法院的性質和作用決定了其無論何時何地都必須置于黨的絕對領導之下,這也是確保獨立審判的最有力的保障。不論法院的組織體系如何改革,作為各級法院,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一切工作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來進行,確保法院工作不偏離方向。同時,要依靠黨的領導,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嚴懲各種暴力抗法事件,以黨的領導作為人民法院獨立審判的堅強后盾。

(二)加強法官隊伍職業道德教育,培養一支具有公仆、公正、清廉、創新、文明、精英等六種形象的高素質的法官隊伍。法官掌握著國家生殺大權,必須正確對待權力,為人民掌好審判權。一是要加強法官職業道德教育,牢筑思想道德防線,在注重審判業務學習的同時更不能放松政治思想教育,倡導樹立公仆意識和司法為民意識,加強法官個人修養的錘煉。大力加強司法能力建設,我院把司法能力建設作為法院自身建設的重點,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通過邀請專家講課,組織人員參加各種培訓,開展專題調研、庭審觀摩、裁判文書評選等活動,不斷提高法官的業務素質和實際司法能力。二是要狠抓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的落實,按照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的要求,繼續健全完善廉政建設管理機制,特別是加強了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和重點人員的廉政監督。針對法官隊伍建設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積極預防,嚴格制度規范,堵塞漏洞,防止問題發生。在全院深入貫徹了“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方針,

三要加強督查工作,堅決查處違紀案件,建立健全貫徹落實的工作機制,在責任追究上動真格,發現違法亂紀案件線索要以查到底,決不姑息。強化隊伍監督和管理,維護良好司法形象。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讓法庭置于陽光下面。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三)嚴格要求法官按照案件審理的程序進行案件審理,努力消除法官對案件的主觀預斷。人民法院在開庭審判以前,認真審查起訴狀、證據目錄、出庭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的復印件或照片等四種材料,限制法官未審先斷,先判后審的主觀主義作法,在法庭審判中,對被告人的審訊,對各種證據的核查,對案件事實和法律適用的辯論等等,都嚴格按照法庭審判程序進行審理。允許原告和被告在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在法庭進行自由辯論和質證。努力保持法官在案件的全過程中屬于中立的地位。

(四).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公正平等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排除干擾,公正辦案。刑事審判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既嚴厲打擊刑事犯罪,又依法保護被告人的合法權利。民事、經濟審判依法平等地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形式的財產權利,保護公平競爭。行政審判既依法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又注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加大法院改革力度,以改革推動整體工作發展。改變長期存在的審判工作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建立符合審判工作規律和特點的法院管理機制。深化審判方式改革,落實公開審判制度。積極開展法院內設機構改革,加強審判業務部門。

(六).繼續落實公開審判制度

我院積極落實公開審判制度,深化審判方式改革。我院狠抓公開審判制度的落實,除法律規定不能公開審理的案件外,一律實行公開審判。允許把審判活動自覺置于人民群眾、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之下。努力增加審判工作的透明度。強化當事人舉證責任,落實“誰主張、誰舉證”的法律原則。強化合議庭職能,落實合議庭權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