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在早稻收購工作會發言

時間:2022-09-20 04: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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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在早稻收購工作會發言

同志們:

剛才召開了全省早稻收購工作電視電話會,本月22日省里召開了早稻最低收購價收購工作會,黃省長、孫副省長出席會議并作了重要講話。為了及時貫徹落實省有關會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切實做好我市早稻收購工作,市政府決定召開全市早稻收購工作會。根據會議安排,我先就早稻收購問題談兩點意見,等一下,李市長、凌副市長還要作重要講話,希望大家按市政府領導的指示進一步抓好落實。

一、總結過去,發揚成績,高度重視早稻收購工作

去年的糧食收購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縣區各級黨政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精心部署下,取得了顯著成效。一是收購量實現了突破。全市糧食收購稻谷16億斤,其中國有企業收購9億斤(最低價收購5.8億斤,其中早稻4.9億斤),比上年多收3.4億斤,增長60%,許多收購點呈現了多年未見的農民踴躍售糧的熱烈場面;二是確保了農民實現增產增收目標。各縣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嚴格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最低收購價高出市場價3~4元/百斤,促使市場糧價由低迷走向堅挺,確保全市農民在實現糧食產量超歷史的同時,實現了種糧收益的同步增長;三是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首次實現盈利。我們是全省十一設區市中首次實現盈利的三個地市之一。

回顧去年的糧食收購工作,我們有幾點比較深的體會:

一是領導高度重視是關鍵。我市的糧食工作一直得到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高度重視。省委常委、市委余書記多次批示,關心、鼓勵、支持糧食工作;本月22日,余書記到新建縣視察工作還專門到厚田糧管所實地了解糧食收購工作。李市長在百忙之中多次聽取糧食工作的情況匯報,對糧食工作親切關懷,今天又親自參加收購工作會并將作重要講話;正是由于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才確保了去年收購工作有序推進,成效顯著。

二是部門密切配合是保證。去年的收購資金是安排得最好的一年,這得益于農發行的積極配合和支持;去年我們與工商、物價等部門聯合開展了糧食收購市場檢查,有效地維護市場的收購秩序;可以說,沒有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我們的收購工作不可能開展得那么順利。

三是創新服務措施是前提。去年結合先進性教育,我們開展了"八項服務"活動,其中服務"三農"是一項重要內容。在春播之時,我們就開展了政策、信息、訂單三下鄉活動,指導農民搞好糧食種植,向農民承諾,當市場糧價高于國家最低價時,隨行就市收購,當市場價低于最低價時按最低價收購,讓農民吃上"定心丸"。這種服務措施能否到位,是抓好糧食收購工作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總之,今年的收購工作只要我們發揚成績,克服不足,一定能取得更實、更好的成效。

二、貫徹政策,落實措施,切實做好早稻收購工作

1、明確政策,做好宣傳

最低收購價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支農政策的一項重大決策,是國家對短缺重點糧食品種出現價格下跌過多時,通過指定中儲糧公司按規定的最低收購價水平在糧食主產區入市收購,減少市場流通量促使價格回升,保護農民種糧收益的一條重要措施,也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大舉措,各級糧食部門和有關單位必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做好宣傳,認真實施。隨著情況的變化,今年的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預案與去年預案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是今年最低收購價政策執行預案有起止時間,即從2006年7月23日起到9月30日止;去年沒有截止時間。

二是質量要求必須達到國標三等,要求是今年生產的早秈稻,雜質1%以內,水分13.5%以內,出糙率75%-77%,整精米率不低于44%。達不到標準的,必須由收購企業自行整理達標,并通過中儲糧公司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嚴禁壓級壓價或抬價收購,凡違反最低價收購政策收購的早秈稻,不得納入最低價收購范圍。今年開始,中儲糧總公司分公司對收購的最低收購價糧要逐庫點進行驗收。過去沒有要求那么嚴。

三是早秈稻最低收購價每百斤70元,是指農民將早稻直接送到收儲庫點的到庫收購價。原來糧食部門上門收購的運費由企業自行負擔。

四是延伸收購點收購的糧食必須向指定收購點集并,首次明確其集并費用,在每百斤2.5元的收購費用內包干使用。

五是最低收購價收購的早秈稻臨時保管費用補貼,由原來的每百斤4元/年,降為3.5元/年,降下的0.5元作為監管、質檢費用、跨縣集并等費用,由中儲糧總公司包干使用。

以上五點,前三點直接與農民有關,后二點與收購企業有關。希望在收購前切實做好宣傳工作,使廣大農民熟悉政策、掌握政策,按政策交售合格的糧食;使每個指定和延伸的收購企業按政策收儲糧食,確保糧食安全。

2、制定措施,搞好服務

各縣區糧食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渠道作用,同時要為多渠道入市創造條件,引導和鼓勵所有具備資質的糧食企業積極收購。國有糧食企業要帶頭執行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各收購企業在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的起止時間內不得停收、限收、拒收,不壓級壓價,不抬級抬價,要堅持現金結算,不得給農民打"白條"或代扣各種稅費。收購工作中要采取措施督促各類收購主體認真落實李市長和凌副市長的指示精神,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各指定最低收購價收購點必須做到"六有"、"四公開",即:有糧食政策宣傳欄、有糧食等級樣品展示臺、有糧食質量檢測儀器、有整曬場所和工具、有茶水和防暑藥品、有休息場地;收購政策、收購價格、質量標準、服務措施公開。并且要針對今年早稻最低收購價政策有時間性要求,對各村各戶交售糧食有必要做好時間安排,做到預約收購,方便農民交售。對于最低收購價糧之外的優質稻的收購,各企業要本著"收得進、銷得出、有盈利"的原則積極組織收購,促進農民增產增收。

3、嚴肅紀律,按規操作

最低收購價糧食收購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必須嚴肅收購紀律,嚴格按政策辦事,杜絕違紀、違規、違法事件的發生。在此必須提出四個嚴禁:

一是嚴禁虛報、重報收購進度和數量,套取國家財政補貼;

二是嚴禁用去年以前的陳糧劃轉為今年的最低收購價糧;

三是嚴禁擠占挪用最低價收購資金;

四是嚴禁擅自動用糧權屬中央的最低收購價糧。

希望各級糧食部門的領導經及各收儲庫點負責人必須樹立政治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做到令行禁止,按規操作,決不做違規違法的事情。

4、加強協調,高效運轉

各縣區糧食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加強與相關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尤其是要加強與農發行、農信社等部門的協調,做到收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確保不出現打"白條"現象;加強與鄉村干部的工作協調,依靠當地領導,做好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維持收購秩序,動員農民及時打曬糧食,將質量合格的糧食賣給國家;加強與工商部門的工作協調,依法管好糧食收購市場,避免坑農、害農現象的發生;總之,必須通過加強工作協調,確保糧食收購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5、加強督查,落實責任

收購期間各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收購工作的督導和檢查,明確督查范圍,落實督查責任。一是必須加強對國有糧食企業執行國家最低收購價政策的督導,促使嚴格執行最低收購價政策,維護農民利益;二是依法加強對早稻收購市場的執法檢查。當前要加強對入市企業的收購資格審核,監督檢查收購企業是否向售糧農民公示了收購品種、質量標準和收購價格,是否及時向售糧農民支付售糧款等問題。對于違反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和有關規定的,一經發現,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以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

同志們:早稻收購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我們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扎實推進,務求實效,為促進新農村建設做出貢獻。

以上兩點意見,如有不對,請予指正。下面,李市長、凌副市長還要作重要講話,以兩位領導的講話為準,希望同志們抓好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