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教育局農村支教活動通知
時間:2022-05-03 1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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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中心學校(教委)、縣直各學校,局機關各股室:
為進一步落實陽教發號《關于開展“農村支教”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年進一步做好“農村支教”活動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農村支教”活動的意義
進一步做好“農村支教”活動,是優化教師資源配置,解決農村師資力量薄弱、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對于充分發揮骨干教師的傳幫帶作用和示范引領作用,促進教師的專業化成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單位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教育改革發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農村支教”活動的重要意義,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科學安排“結對支教”、“集中講學”、“拜師收徒”三大活動,扎實做好年“農村支教”活動。
二、大力推進“結對支教”活動
根據省、市教育部門“凡城區中小學年齡在40歲以下的教師和新招聘的教師,每人都要有一年以上的鄉鎮基層學校任教的經歷,從年起,作為推先評優、職稱評聘、教師聘用的必備條件之一”的規定,自年起我縣有“結對支教”任務的實驗中學、實驗小學、鎮中學、鎮中心小學,年齡在40歲以下的教師,職稱評審和聘任(含初級)必須參加“結對支教”活動,且考核等次為合格及以上(職稱評聘時須提供《縣參加“結對支教”活動鑒定證明表》)。
凡是具備條件的“結對支教”學校,可以采取“一對一”的形式頂職對調。派出學校支教教師支教期間保留編制,享受原學校教師同等待遇,同時學校應每月給予一定的生活、交通補助,讓支教教師專心在受援學校任教。受援學校根據派出學校教學需要,負責推薦具有培養潛力的教師,接收派出學校教學任務,期間不改變編制性質,享受原學校教師同等待遇。結對教師接受雙方學校雙重管理,以任教學校管理為主。雙方學校要為“結對支教”人員交通、住宿、生活等提供盡可能的方便。
三、廣泛開展“集中講學”和“拜師收徒”活動
全縣獲縣級及以上業務稱號(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師等)的現任骨干教師,要積極參加“集中講學”和“拜師收徒”活動。縣直及城區駐地學校,要為骨干教師聯系鄉鎮同類薄弱農村學校開展活動。鄉鎮中小學,可安排骨干教師在本校、本鄉鎮同類學校內參加活動,有條件的學校要聯系其他鄉鎮同類學校開展活動。
所有骨干教師均應參加以上兩項活動;“集中講學”活動原則上每學期不少于5次,“拜師收徒”活動至少指導2名以上年輕教師提高業務能力。
四、加強“農村支教”活動的領導
“農村支教”活動是教育系統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工作。各鄉鎮、各有關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市、縣有關文件精神,按照統籌規劃、政策引導、因地制宜、城鄉互動的原則,積極創造條件,加大活動力度,提高活動實效。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農村支教”活動計劃,保證活動有條不紊地開展。受援學校要根據教研教學需求,主動與支教學校聯系,搞好合作,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縣教育局將對“農村支教”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跟蹤督查,每年7月份考核評價。農村支教工作滿一年,經教育局考核圓滿完成支教工作任務的教師,當年年度暑期考核定為優秀等次,在申報晉升教師高、中級職稱時優先推薦。對故意不參加支教活動的,職務評聘和評先樹優實行“一票否決”,年度考核不得列為優秀等次。
各單位要及時宣傳在支教活動中涌現出的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對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開展活動不力的單位,將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請各單位務于年4月2日前將活動實施方案書面報教育局人事股,電子版發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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