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督查工作通知

時間:2022-02-26 09: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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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交通安全督查工作通知

各縣(市)、區交通局,局屬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廳和市政府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細化職責,落實責任,確保春運期間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根據局領導指示,決定對全市轄區水上安全開展督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組分工

*

二、時間

春運期間

三、督查主要內容

1、春運工作安排部署情況。

2、杜絕三種車輛從浮橋通行(危險化學品車、營運客貨車輛、超限超載車輛)及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3、打擊“三無”(無船舶檢驗證書、無船員證書、無船舶登記證書)船舶,制止漁船、非載客船舶載運游(旅)客情況。

4、封航執行情況。

5、監管工作人員現場職守等情況。

四、督查方法

1.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各督查組要全面聽取督查單位工作情況的匯報,認真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和資料。

2.深入現場,重點督查。采取明察暗訪的形式,深入庫區、碼頭水上一線,進行實地督促檢查。尤其是黃河景區、花園口景區、鄭東新區等水域監管情況,通過實地檢查,真正掌握封航及現場職守工作實情。

五、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各單位要對這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視,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明確職責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對重大隱患要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嚴防事故發生。

2、認真負責。各單位要認真組織開展檢查、督查活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因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力、作風不實、弄虛作假、檢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實等原因導致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要從嚴追究有關單位領導責任。

3、密切配合。各單位要積極配合督查組開展工作,要加強溝通協調,互通情況,形成合力,確保此項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

4、此次督查活動按照市地方海事局負總責,各單位逐級負責的原則,采取單位自查和局督查相結合的形式進行。

5、各督查組要將督查情況分別在節后和春運結束第一天將督查情況報局路運處。

各縣(市)、區交通局和海事局要結合工作實際,成立組織,加強領導,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開展督查和自查。

*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