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辦全市食品安全監管通知

時間:2022-06-05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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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辦全市食品安全監管通知

為建立食品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促進食品安全水平不斷提高,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按照市食品安委會的工作要求,結合實際,現將做好年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夯實監管工作基礎

1.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有效運轉。充分發揮食安辦綜合協調作用,確保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和部署及時傳達到各村(居)委會和有關部門。加強綜合協調和信息宣傳,強化輿情監測和工作督導,完善事件處置程序和溝通報告機制,抓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督查督辦,妥善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修訂完善食安委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實現全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無縫隙。(責任單位:食安辦)

2.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資源共享體系建設。增強各村(居)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系,每半年召開一次食安委全體成員聯席會議,充分發揮各村(居)委會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屬地化管理責任,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順利開展。(責任單位:食安辦)

3.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強化食品安全責任考核,抓好各村(居)委會與街道辦事處簽訂的《年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的督查,提升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對工作突出的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責任單位:食安辦)

二、加強支撐體系建設、不斷提高保障能力

1.推進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繼續推進企業自檢、監督抽檢和評價檢測三位一體的食品安全檢測體系建設,加強對主要農產品種植養殖基地的環境監測,提高農貿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平臺數量和運轉效能,增加乳品等高風險食品檢驗檢測頻次,在大型食品生產、經營、消費單位推進食品安全信息化監管,提高科學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應用率。(責任單位:工商所、食安辦、農業服務中心)

2.推進誠信體系建設。督促企業進一步健全經營檔案,落實索票索證和進銷貨臺帳制度。規范職能部門監督檔案,探索推行企業紅黑榜制度,形成守信褒揚、失信懲戒的信用評價機制,強化企業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意識。(責任單位:工商所、食安辦)

3.推進應急體系建設。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修訂完善《街道辦事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操作手冊》落實應急工作各項保障措施,普及食品安全應急知識。圍繞四大環節,開展食品安全應急救援演習,提高全處食品安全事故報告、預警分析、應急處置工作水平。(責任單位:食安辦、各成員單位)

三、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規范食品市場秩序

以重要節日、重大活動為重點時段,針對食品安全工作中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以高風險產品為重點品種,開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動,著力規范兒童食品、老年食品、水產品、海產品、蔬菜、肉及肉制品、乳制品、火鍋底料等食品的生產經營行為。強化“地溝油”整治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切實預防“地溝油”回流餐桌。(責任單位:工商所、食安辦)

四、堅持管理重心下移、加強農村市場監管

1.完善監管體系。積極探索有效的管理體制,充分發揮村居在食品安全監管中的作用,強化社會監督網絡建設,切實打造一支有組織、常態化、業務精的農村食品安全信息員隊伍。(責任單位:食安辦、各村(居)委會)

2.強化日常監管。以市場巡查為抓手,嚴厲打擊不法行為,有效遏制假冒偽劣食品進入農村市場,以農村為重點,繼續深入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地溝油和餐廚廢棄物等專項整治,嚴打打擊各類制售假冒偽劣食品行為。(責任單位:食安辦、工商所、市質量監督所)

3.突出監管重點。積極引導農村食雜店向食品安全示范店轉化提升,引導農村小市場按照有關標準進行建設改造,加大對農村集貿市場蔬菜的抽檢頻次,嚴防農殘超標蔬菜流向餐桌。切實抓好農村學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提高農村學校食品安全水平。(責任單位:工商所、食安辦、農業服務中心)

五、強化重點環節監管、努力消除安全隱患

1.強化種植養殖環節監管。

一是大力推進農業、畜牧業、漁業標準化生產、規模化經營和統一化服務,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集約程度和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二是加強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以農產品生產基地、產地批發市場為重點,強化對農產品、水產品和畜產品的質量安全跟蹤監測和監督檢查,農產品批發市場、生產基地和規模種養殖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全處重大動物疫病強制免疫率達100%,產地檢疫率達100%,畜產品中獸藥殘留檢測合格率及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產地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是加大對農藥、獸藥、化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和生鮮乳收購站的監管力度,積極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嚴格落實高毒高殘留農藥定點銷售五項制度,加強農業投入品使用記錄檔案檢查,嚴厲查處生產經營甲胺磷等5種高毒農藥以及禁用獸藥、漁藥和飼料添加劑的違法行為,確保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農資打假重大案件執法查處率達到100%。(責任單位:農業服務中心、動檢站、食安辦)

2.強化生產加工環節監管。

一是嚴格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依法審查企業生產條件,督促企業嚴格按標準組織生產,保證產品質量。

二是加大對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力度,建立動態監管檔案,消除監管盲點。

三是加強對食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

四是嚴格落實企業進貨查驗、過程控制、出廠檢驗和記錄等制度,建立企業法人定期履責報告制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企業自律,提高企業自我管理能力,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責任單位:工商所、市質量監督所、食安辦)

3.強化市場流通環節監管。

一是嚴格市場準入,全面推行商品經營“一票通”制度,爭取年“一票通”制度的覆蓋率達到90%以上。

二是開展食品經營者主體資格清理整頓,嚴厲打擊無證照、超范圍經營食品問題。

三是進一步開展各類專項整治行動,繼續開展乳制品、食品添加劑、地溝油等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季節性、節日性食品的監管,進一步落實食品經營自律“三條線”標準,提高食品經營業戶的自律意識。

四是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違法行為,切實保障農村食品市場消費安全。五是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實施全面監控,確保食品質量可追溯、不合格食品全部退市。(責任單位:食安辦、工商所、農業服務中心、市質量監督所)

4.強化餐飲消費環節監管。嚴格餐飲服務許可制度,認真貫徹執行《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依法規范行政許可行為。嚴格監督管理,以學校(包括托幼機構)食堂及周邊餐館、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及周邊餐飲服務單位為重點,認真落實食品原料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加強對食品添加劑、食用油脂、一次性筷子、集中消毒餐飲具等購進、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高風險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的監督抽檢力度,嚴防不合格食品原料、餐飲具等流入餐飲服務單位。認真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和公示制度,依法規范經營行為。(責任單位:食安辦、工商所、市質量監督所)

5.加強生豬屠宰環節監管。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嚴厲打擊制造銷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立即聯系市有關執法部門進行嚴肅處理。加大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藥物養殖生豬,以及銷售含違禁藥物生豬肉等違法行為的治理力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生豬養殖、加工點的檢查力度,對發現的生豬注水現象要一查到底,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責任單位:經貿服務中心、食安辦、工商所)

六、加強宣傳教育培訓、提高食品安全意識

1.加強生產經營者教育培訓。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宣傳普及工作,使規范生產、依法經營成為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自覺行為。重視對農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使農民自覺抵制使用違禁投入品,牢牢把住源頭關口。(責任單位:食安辦、農業服務中心)

2.加強監管人員教育培訓。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培訓力度,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員的工作水平,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隊伍建設。(責任單位:食安辦、各村(居)委會)

3.加強社會公眾宣傳教育。充分發揮廣播、宣傳欄、宣傳橫幅等宣傳載體作用,廣泛開展食品安全方面的公益宣傳。以《食品安全法》實施兩周年為契機,采取不同形式開展宣傳活動,普及食品安全知識。積極推行中小學生飲食安全教育活動,普及食品安全常識和飲食營養知識。(責任單位:食安辦、各成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