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新增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通知
時間:2022-05-23 05: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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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萌山風景旅游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區各大企業:
為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強化新增能源消費源頭控制,根據全市新增能源消費總量預告預警制度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區新增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行區域新增能源消費總量預警制度
(一)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預警:
1、半年新增能耗總量超過能耗總量控制指標60%的;
2、預計新增能耗超過年度能耗總量控制指標的;
3、其它需要預警的情況。
(二)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實行預警:
1、季度單位產品能耗(單位產值能耗)比上季度不降反升的;
2、超過單位產品能耗限額用能的;
3、能耗增長速度與同期工業增加值增長速度之比大于0.7的;
4、其它需要預警的情況。
(三)預警條件成立時,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統計局通知有關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及企業,實施以下預警響應:
1、被預警單位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并在5個工作日內將整改計劃分別報送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統計局;
2、整改計劃實施后,每月報送整改落實情況;
3、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統計局對預警單位整改情況及時向區政府匯報。
(四)被預警單位整改措施落實后,可向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等部門提出解除預警申請,經核實后符合條件的解除預警。
二、對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的用能情況進行實時監控
年全區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工業企業共有58家,其能耗約占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總能耗的49.6%。各有關企業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節能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則,加強節能管理,推進技術進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健全能源計量、監測管理制度,全面提高能耗指標數據質量,確保能耗數據客觀、真實、準確。從6月份開始,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以上企業實行月報制度,于每月初6號前將上月能源消費情況經企業法人簽字后報區統計局,企業用電情況由供電部負責提供,并按時報區統計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區統計局、供電部要加強對企業每月(季、年)能耗數據的分析,確保能耗總量增幅與經濟指標增幅相協調。
三、加強新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
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是加強區域新增能源消費源頭控制工作的重要抓手,投資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項目審核管理,切實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的組織領導,嚴把新建、改建、擴建和節能技術改造項目能評關,嚴禁“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項目上馬。對年能耗1000噸標準煤以上項目實行嚴格的節能審查,從今年6月份開始,未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一律不準建設。對違規在建項目,有關部門要責令停止建設,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
四、切實強化保障措施
(一)按照《區節能降耗工作預警調控方案》的要求,充分發揮區節能降耗預警調控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協調作用,區發改、經濟和信息化、統計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及預警調控工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要會同區統計局、供電部定期組織召開預警調控聯席會議,向相關部門通報情況,研究處理意見,確保落實各項調控措施。
(二)將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區有關部門及企業執行區域新增能源消費預告、預警制度情況納入年度節能目標考核,對受到預警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企業,在年度節能目標考核中每預警一次扣1分,對部門違規審批項目的每次扣1分。
(三)處于預警期內的企業新上項目,要經過區預警調控聯席會議同意后,各相關部門再審批。對被預警后沒有及時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企業,實施區域限批或企業限批。
(四)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及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新增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做好新增能源消費登記,嚴格申報登記制度,確保不少報漏報。要進一步做好新增能源消費的監測,對存在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切實實現能源消費的動態控制,發揮好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制度的作用,促進全區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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