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辦土地征收管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4-24 04: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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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辦土地征收管理工作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大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及《關于實施<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實施規范>的批復》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市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認識

加強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正確處理好城鎮化建設和土地征收的關系,保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是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推動城市轉型的重要保證。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省政府統一要求,做到依法征地、和諧征地;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土地征收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平穩發展。

二、明確征地工作主體和部門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規定,根據我市實際,市政府委托區人民政府和區管委會為土地征收具體實施主體,對所轄范圍內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負全責。因征地引發的信訪、行政復議、訴訟、裁決等由土地征收具體實施主體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具體負責土地征收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單位做好土地征收勘測調查、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建設用地報批等。土地征收具體實施主體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根據年度建設用地計劃,擬訂年度土地征收相關費用支出計劃(土地征收相關費用包括征地補償費、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補助費等),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核;財政部門要將土地征收相關費用納入年度土地出讓收支預算,確保土地征收相關費用及時足額到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規劃部門負責在預征收土地公告前,確定所征收土地的用途。農業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具體監督土地補償費用的分配使用以及土地征收有關工作。

三、規范土地征收程序

(一)擬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前,由市(含市)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薛城區、山亭區、市中區、嶧城區、臺兒莊區人民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擬征收土地公告由市人民政府。

(二)土地征收勘界調查。土地征收勘界由土地征收具體實施主體國土資源部門、財政部門、土地所在鄉鎮(街道)、被征地村(居)、被征收土地聯產承包戶或土地使用權人、勘測定界承擔單位參加。屬于單獨選址項目用地的,還應有項目單位人員參加。

(三)擬定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苯缯{查結束后,由土地征收具體實施主體國土資源部門、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土地所在鄉鎮(街道)、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共同擬定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報經區(市)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同意后公示。

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經公示、聽證或放棄聽證后,由土地征收具體實施主體國土資源部門、財政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被征地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四)擬定建設用地方案和組織報批。城市(鎮)批次建設用地方案和單獨選址項目建設用地方案,由土地征收具體實施主體國土資源部門擬定編制,并負責組織土地報件,撰寫建設用地審查踏勘意見,按規定的程序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政府補貼數額,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由同級財政部門及時將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政府補貼額(社保補貼資金)一次性撥付被征地農民參保的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建設用地呈報材料中必須附有土地征收具體實施主體財政部門出具的社保補貼資金到位證明。各區(市)每年組織上報建設用地方案控制在5個批次以內。

(五)征收土地公告和土地移交。建設用地按照法定權限批準后,由市(含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向被征收土地村(居)委會和村(居)民兌付土地補償款,并清理地上附著物,辦理土地移交。

四、嚴格土地征收紀律

(一)依法補償。擬征收土地公告后,對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對阻擾征地工作、無理取鬧的,要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歷史遺留的補償款拖欠行為要抓緊組織清理,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各區(市)清理情況要于7月底前報市國土資源局。

(三)加強監督。監察、國土資源、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征地補償安置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征地補償安置費要做到專款專用,防止補償費用不落實、出具虛假證明或不按照補償規定要求執行等虛假征地補償行為的發生。

五、加強組織領導

土地征收關系到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級要加強對土地征收工作的組織領導。監察、國土資源、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農業等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責任,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和基層村(居)組織的作用,及時協調化解征地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保障我市土地征收工作健康有序進行。